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2016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凉府办函〔2016〕126号
颁布日期:2016-04-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2016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凉府办函〔2016〕12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凉山州2016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8日

凉山州2016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1〕43号)、《凉山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实施意见》(凉府发〔2012〕20号)等有关规定,在认真总结往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我州实际,编制本预案。

一、地质环境现状及地质灾害发育基本情况

我州地质构造复杂,地质环境十分脆弱,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地质灾害点多面广,是全省乃至全国地质灾害高发和易发地区。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州建立了单点防灾预案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达3250处,65万余人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大量农户分散居住在沟口、沟边、岸边、崖下、坡脚、泥石流堆积扇、滑坡危险区内,受到地质灾害的严重威胁。

二、2016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预测依据。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育的规律和特征、2016年降水趋势预测、人类工程活动强度、地质灾害影响和破坏的滞后性、地质灾害监测工作经验积累和上年度地质灾害发生情况等。

(二)地质灾害类型预测。预测2016年州内地质灾害类型仍以滑坡、泥石流为主,规模以中小型为主。其中,人类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仍将占较大比例,引发灾害类型以中小型泥石流、滑坡和崩塌为主。

(三)地质灾害发生时段预测。根据我州多年来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分析,除崩塌及与人类工程活动有关的地质灾害发生时间不确定外,预测2016年地质灾害仍主要发生于汛期,发生时段为高强度及持续性降水的灾害性气候期间及稍后时段,是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据资料统计,汛期1小时降水量达到30毫米或24小时降水量达到50毫米时,就很有可能爆发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而我州降水主要集中在5—9月的主汛期,故5—9月是我州地质灾害的主要高发期。同时,汛期夜雨率在63%以上,夜间强降雨时段是我州地质灾害的主要发生时段。因此对汛期强降雨天气过程要特别提高警惕。

据州气象局《凉山州2016年短期气候趋势预测》,2016年总降水量,州内大部地区接近正常,州中部的部分地方略偏多。全年总降水量在1000mm以上的有西昌、德昌、会理、会东、普格、布拖、昭觉、冕宁、越西9个县市,900—1000mm的有宁南、喜德、甘洛3个县,900mm以下的有木里、盐源、金阳、美姑、雷波5个县。6月后期,州中部、东部、北部的部分地方有中等强度的初夏洪涝,局地有重涝。盛夏的7~8月,州内大部地区有中等强度的洪涝,州中部、南部有局地重涝。

(四)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

1.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峡谷崩塌滑坡泥石流强烈发育亚区:涉及盐源、木里、冕宁、西昌、德昌、会理、会东、宁南、布拖、金阳、雷波、甘洛12个县市。区内谷坡陡峻,江河深切,谷坡容易发生滑坡、崩塌,支沟容易发生泥石流,地质灾害分布发育密度0.03~0.04处/km2。特别是云南“8·3”鲁甸地震波及区及“4·20”芦山地震灾区,震后地质灾害影响很难在短时间内消除,存在崩塌、滑坡以及衍生泥石流等灾害威胁。金沙江、雅砻江和大渡河正在大力开发水电资源,工程活动强烈,改变了自然及地质环境条件,极易引发地质灾害。

2.黑水河中上游河谷滑坡泥石流强烈发育亚区:北东以乌科梁子为界、西以马姑梁子—螺髻山分水岭为界、南以许娥梅—贝母山为界,包括普格县全境、昭觉、宁南两县部分地区,地质灾害分布发育密度约0.02处/km2。该区内坡体多分布、出露风化强烈的红色碎屑岩,结构疏松,在强降雨时段极易引发群发地质灾害。

3.尼日河、孙水河河谷滑坡崩塌泥石流强烈发育亚区:北以州境为界、东以年渣果火—马姑梁子分水岭为界、西南以小相岭—红莫梁子分水岭为界,包括尼日河、孙水河流域,甘洛县全境和越西、喜德两县大部分地区。普雄河(尼日河上游段)及孙水河河谷地带为主要农业基地,人类活动频繁强烈,成昆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展布区内,地质灾害分布发育密度约0.05处/km2。

4.安宁河流域滑坡泥石流强烈发育亚区:西起牦牛山分水岭、东止小相岭—螺髻山,包括西昌市和冕宁、德昌两县大部分地区及喜德、会理两县的部分地区。本区域人类活动频繁强烈、水土流失严重,泥石流、滑坡强烈发育,地质灾害分布发育密度约0.06处/km2。由于本区为凉山州主要的经济发展区,人口密度较大,属重度危害区。

上述四个区域江河及其支流地形切割大,为我州2016年的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其中,金阳、木里、美姑等县城和盐源平川、西昌佑君等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县城、乡镇所在地是防灾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水电站库区、工程建设场地、矿山及其下游仍然是我州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地段。

三、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各县市务必于4月25日前完成并上报年度防灾预案,完成所有地灾隐患点“一表双卡”发放;5月中旬以前组织完成防灾知识集中宣传培训和应急避险演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全州国土资源管理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务必全盘考虑、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抓实工作,确保成效。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完善预案,部门联动。各县市和州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和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快速反应,及时通报重要信息及突发事件,认真抓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防治工作。各县市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经常性巡回检查,务必在汛前完成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拉网式排查、巡查工作。尤其要加强对建于沟口、沟边、泥石流堆积扇、靠山、靠崖地段、古滑坡、季节性干沟等地的集镇、村庄、旅游景区和人类工程活动频繁的矿山、水电站库区、在建工程施工场所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进行重点排查和巡查,并根据地质灾害(补充)调查与区划成果、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成果,制定完善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确保将“一表双卡”(“预案表”“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和防灾工作制度、措施落实到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的乡镇、村、组、学校、矿山、工程建设单位和农户,并做好备案工作。同时,要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在建项目管理及施工人员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

(二)加强监测预警工作,全力推进避险场所建设。各县市要逐点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完善监测手段、预警预报方式,优化避险逃生路线,加快建设避险场所,并做好避险的各类物质储备,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防灾减灾效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不断总结成功经验,认真开展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努力提高预报预警的精确度,并在灾害性天气来临前,及时将相关信息传达给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乡镇、村、组、学校、厂矿、重点工程施工单位及农户,发生险情时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的群众撤离避让。各县市要依照《四川省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场所建设指南》,结合地质灾害主动预防避让工作需要,落实资金,开展多方位布局、多功能建设、多途径利用的应急避险场所,在重要灾害性天气过程前,主动组织危险区内群众提前转移至应急避险场所或安全地带。

(三)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增强应急反应能力。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地质灾害汛期险情巡查、监测预警、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灾情速报和应急调查等防灾避险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灾害发生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抢险和救灾工作,特别要加强灾害现场的监管,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标牌,标明逃生路线,严防二次灾害造成伤亡,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加强执法监管,减少因人类不合理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各县市要组织对《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水土保持法》《防洪法》《城市规划法》等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督促各项目业主(包括水电建设、交通、城建、采矿业主等)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工作要求,加强对矿业活动、水电开发、公路建设、城乡建设、毁林开荒等工程活动的监管,督促建设业主按“三同时”要求,保护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地质环境,依法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义务,落实防治措施,防止和减少因人类不合理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凡是在地质灾害危险性大的区域内的拟建项目,发改部门不予立项审批,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部门不予批准建设,国土资源部门不予供地,房屋管理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违规建设的建筑物,要依法责令限期拆除,消除灾害隐患。

(五)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防灾意识。各县市政府要在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发区,认真组织乡镇、村组及学校、企业,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避险演练。在凉山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要组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努力提高民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六)认真组织实施好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避险搬迁安置工程,加强全州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争取新立项实施4处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5处中小型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全力抓好木里县畜牧局东侧滑坡、乔瓦镇达娃民族小学滑坡、雷波县马颈子场镇地质灾害等4处特大型地灾项目。全力推进避险搬迁安置项目建设,确保年内完成2080户避险搬迁安置任务。进一步推进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力争在年内建成凉山州应急指挥中心,提升全州地灾防治能力和工作水平。

(七)落实人员和经费,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投入。各县市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要保证隐患排查及各隐患点的监测经费、配备必备的监测工具和设施,落实监测人员补助、通讯手段等。要在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编制后,尽快充实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的专职工作人员。

(八)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长效机制。州政府于2011年印发了《关于全面建立汛期专职地质灾害监测员制度的通知》(凉府办函〔2011〕121号),2012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及措施的通知》(凉机发〔2012〕218号)。2014年,经州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州政府办印发了《凉山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管理办法》《凉山州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实施细则》。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切实执行好州政府为推进防灾减灾长效机制建设形成的固化制度,执行相关法规,不断总结、探索、创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法,建立完善与地灾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政策和制度,全面提升全州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工作水平。

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4—10月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值班电话:2161628,传真:217237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凉山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部门职责

附件

凉山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部门职责

一、凉山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杨卉州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崔伟凉山军分区参谋长

邹楠武警州支队支队长

陈华州委副秘书长

吉木子拉州政府副秘书长

张邛林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张剑州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甫林州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外宣办主任

周旭东州委编办副主任

何万敏凉山日报社副总编辑

王涛州发改委攀西办副主任

刘华州经信委副主任

蔡定元州教育局副局长

罗明阳州公安局副局长

石正文州民政局机关党委书记

刘家元州财政局副局长

万中州规建局副局长

林芳州交通局副局长

张之栋州水务局副局长

李怀东州农牧局副局长

杨利民州林业局副局长

黎毅州文广新局副局长

王布哈州卫计委副主任

马俊州环保局副局长

斯小卫州旅游局副局长

周晓明州安监局副局长

刘建锋州扶贫移民局总工程师

谢云川州国土资源局总规划师

丁四海州食药监局副局长

段泽普州防震减灾局副局长

吕忠东州气象局副局长

赵作黑州政府应急办副主任(主持工作)

林庭寿州“三江”办副主任

沙勇凉山电视台台长助理

罗飞国网凉山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罗诚西昌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余占平电信凉山分公司副总经理

黄平移动凉山分公司副总经理

李宗浩联通凉山分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国土资源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吉木子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张邛林、谢云川兼任。

二、部门职责

应急部门:负责综合组织协调应急救灾工作,拟编灾情通稿,按程序审查上报。

国土资源部门:作为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具体负责威胁城镇居民和乡村农户住房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发改部门:要从项目审批立项源头环节把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防范关口,负责督促大中型水电工程项目施工区和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治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做好公路、铁路、航道沿线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治工作。

水务部门:负责河道、水利设施、小型水电建设项目生产生活场所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治工作,以及因洪水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

规建部门:在负责做好市政设施及城镇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防治工作的同时,应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基础上科学编制城市、集镇、新村规划,合理进行功能区分,控制建设布局等。

教育部门:要负责做好学校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治工作。

卫计部门:负责做好各级医疗机构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治工作。

经信部门:负责做好工业企业、煤矿企业生产活动区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治工作。

安全监管部门:负责非煤矿山开采、尾矿库等生产活动区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治工作,协调组织工矿企业搞好地质灾害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

电力和通讯运营部门:负责做好电力、通讯建设项目生产生活场所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治工作。做好电力和通讯应急保障。

扶贫移民部门:负责做好移民迁建区和迁建设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治工作。

旅游部门:负责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治工作。

气象部门:负责组织发布天气预测、预报,及时通报灾害天气实况,提出应对建议,为抢险救灾提供气象保障服务。

新闻宣传部门:负责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和灾区舆论引导。

公安、民政、食品药品监管、农牧、林业、环境保护、防震减灾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在建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管和督促、指导。

延伸阅读

遵义市防雷减灾管理实施办法

海南省地图管理办法

邯郸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