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客渡运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泸市府办函[2014]26号
颁布日期:2014-01-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客渡运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因春节期间天气晴好,出行人员较多,为了保障春节期间客渡运安全,维护春节期间的社会稳定,现就有关进一步加强客渡运安全一线监管的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市所有渡口和区间客渡船实行全天候按航次签单,各渡口、客船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应落实签单人员。

二、各级海事部门和乡镇监管人员要认真督促船员、乘客严格执行救生衣行动,确保两个“百分之百”。

三、严防客渡运船舶超载和冒雾航行。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31日

延伸阅读

遵义市防雷减灾管理实施办法

海南省地图管理办法

邯郸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