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四川省通信管理局泸州市通信发展办公室开展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泸市府办函[2015]182号
颁布日期:2015-09-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四川省通信管理局泸州市通信发展办公室开展工作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15]18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因工作需要,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在我市设立了“泸州市通信发展办公室”(设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该办公室是省通信管理局派驻我市的行业管理协调机构,主要根据省通管局的委托授权,统筹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实施和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履行行业监督管理职能,并承办省通信管理局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请各单位、各部门要在自身职能职责范围内,全力支持泸州市通信发展办公室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城乡规划管理局要将泸州市通信发展办公室纳入我市规委会成员单位。

二、市智慧城市和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泸州市通信发展办公室纳入我市智慧城市和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市智慧城市和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协调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境保护局等相关部门与泸州市通信发展办公室进行工作对接,建立起长效联络对接机制。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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