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绵阳生态市建设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绵府办发〔2010〕38号
颁布日期:2010-06-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绵阳生态市建设工作的通知

绵府办发〔2010〕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省的决定》(川委发〔2006〕18号)、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绵委发〔2005〕22号)和《绵阳生态市建设规划》要求,现就做好2010年绵阳生态市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生态市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经费。各地要积极探索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生态县(市、区)建设推进机制,明确建成省级和国家级生态县(市、区)的时间进度和工作内容,切实推动本地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确保规划目标分年度落实,按时保质完成生态建设各项指标任务。涪城区(含科创区、高新区、经开区)、游仙区(含仙海区、农科区)在2010年底前要初步达到省级生态区建设指标要求。市级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生态市建设工作,将生态市建设工作与部门工作计划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推动生态市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生态经济建设

(一)要继续大力发展以生态工业为主导的生态经济,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动工业强市。要坚持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力,积极开展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鼓励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提倡循环经济发展模式,采用高新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支持企业通过技术改造、节能降耗和综合利用,实现污染全过程控制,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要狠抓企业节能减排,不断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确保实现省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

(二)要推进生态农业发展,突破传统农业的局限性,实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稳步增长。完善农业灌溉配套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

(三)发展生态旅游,倡导“可持续发展旅游”模式,在发展旅游业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自然景物不被破坏。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一)加快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要做到工艺先进、管网配套、投入落实、机制健全、监管到位。各地要按照与市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要求,加快绵阳城区及各县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建设进度。要加强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做到雨污分流,提高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率,大力推行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二)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管理和整治。加强污染防治,降低污染负荷,腾出环境容量,增强工业发展后劲。加强对重点工业污染源的巡查及监督工作,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力、工艺和设备。强化限期治理制度,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实行限期治理,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责令其停产整治。加强对新建工业企业项目的审批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三)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源防治。新建、改建和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小型养殖场必须在当地主管部门备案,通过配套建设沼气池、鼓励建设有机肥加工厂、发展养殖与种植相结合的畜牧循环经济等综合利用方式,实现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并在土地承载能力范围内进行还田。

(四)扎实推进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工作。优先保护天然植被,重视自然恢复,有效管护现有森林资源,加大植树造林力度,严格控制土地退化,减少水土流失。进一步加强灾后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灾后恢复重建和规范化管理,保护和整治现有水体,努力恢复水体生态功能,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坚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重点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加强对矿产资源、水资源、旅游资源和交通基础设施等开发建设项目和活动的环境监管,努力遏制新的人为破坏。

(五)全面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管和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对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监管,确保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稳定达标。开展对水质不合格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综合整治工作,使全市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85%以上。

(六)采取综合措施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指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推行秸秆还田,鼓励使用农家肥和新型有机肥。鼓励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作物病虫草害综合防治和生物防治,鼓励农膜回收再利用。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发展生物质能源,推行秸秆气化工程、沼气工程和秸秆发电工程等,禁止在禁烧区内露天焚烧秸秆。四、加强生态细胞建设和生态建设宣传教育(一)开展生态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将生态市建设工作与“三二一示范工程”建设紧密结合,重点打造一批社会基础较好、经济实力较强、生态环境有一定优势的乡镇、村庄、社区、学校,积极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生态家园、生态小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创建活动,以点带面,以面促片,整体推进生态建设工作全面开展。

(二)进一步加大生态市建设宣传教育力度。继续加强全民生态教育,抓好生态警示教育和生态保护教育,倡导绿色消费和生态文明。开展绿色创建活动,普及生态保护知识,提高生态市建设群众知晓率。健全公众参与机制,调动公众参与热情,正确引导公众参与生态市建设,将生态建设的政府行为转变为公众的自觉参与和严格监督。

五、加强督查

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年度生态市建设指标要求和重点工程建设任务(详见附件1、2),以经济发展、生态环保、社会进步为目标,认真组织开展生态市建设工作。市目督办负责对生态市建设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继续执行绵阳生态市建设工作联系会议制度,联系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定期对有关指标和重点工程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分析问题,交流经验,督促整改。

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2010年12月31日以前,将生态市建设年度工作总结上报绵阳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2010年绵阳生态市建设指标分解表(略)

2、2010年绵阳生态市建设重点工程表(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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