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县(区)政府消防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

颁布单位: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宜府办函[2015]78号
颁布日期:2015-04-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县(区)政府消防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

宜府办函[2015]7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消安委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2〕27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宜府发〔2012〕32号)精神。按照《宜宾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要求,2015年1月,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各县(区)政府(含临港开发区管委会)2014年度消防工作进行了实地检查考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坚持党政主导,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重要部署,将消防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各地建成区、重点乡(镇)总体规划中专篇规定了消防规划内容。各地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强化领导、明确责任、严格考评,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各地健全了消防工作部门会商、信息互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消防问题。各县(区)政府均制定《消防工作考核办法》,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察、年底有考核”的考核机制逐步建立。翠屏区出台消防安全党政同责的政策性文件,进一步明确细化了政府、部门、单位和公民消防工作职责。南溪区、高县加强重大隐患整改事项跟踪督导,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全部按期销案。

(二)加强消防安全基础建设,社会火灾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各地不断加大消防经费投入,统筹推进城乡公共消防基础建设。高县、宜宾县、临港开发区消防站建成并投入使用,南溪区大观镇、江安县红桥镇等10个乡(镇)消防站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市各类消防执勤站点增加至62个。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新招215人,现已达到518人,消防文员新招34人,现已达到103人,消防警力不足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2014年,全市共新增市政消火栓229个、消防水池15个,基本实现补齐旧账,不欠新账。

(三)创新社会消防安全治理,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改善。各地将消防安全纳入创新社会治理范畴,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理和源头治理。临港开发区在重点企业推广应用360实景云平台和重点单位消防千里眼系统,提升消防监督管理效能。翠屏区南岸街道办事处、李庄镇,南溪区大观镇,高县文江镇等15个乡(镇,有街道),设立了消防安全办公室,共派驻41名消防协管员协助开展消防工作,有效推进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各地公安、工商、质监均建立消防产品常态化联合检查机制,严把消防安全源头关。安全监管、经济和信息化、商务、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深入开展本行业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集中约谈重大火灾隐患及火灾高危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共860人次,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各县(区)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普遍存在先开工后补手续,甚至开工后迟迟不办理手续的情况。部分行业部门对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认识不到位,消防安全职责不明确。一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防火检查巡查流于形式,部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控制室人员等特殊工种人员未经消防安全培训。

(二)公共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发展不平衡。近年来,全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有了较大改善,但整体上仍滞后经济社会发展。翠屏区沿江路消防站迁建工作推进缓慢,珙县消防站、筠连县消防站建设项目未按要求如期完成。翠屏区金坪镇、长宁县双河镇未完成乡(镇)政府消防队伍建设任务。宜宾县、南溪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征召任务完成情况较差,征召数量未达到发展目标任务的50%。

(三)火灾隐患大量存在。各地高层地下建筑、大型批发集贸市场以及“城中村”、“三合一”场所、酒类化工企业火灾隐患突出,督改力度有待加强。2014年,全市共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31起,仅销案7起,销案率仅为22.58%,翠屏区中心路批发市场、经纬商场、西郊批发市场等遗留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严重威胁了城市公共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提升社会消防管理水平。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源头管控,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力度,全面构筑社会火灾防控体系,多层面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完善部门间信息互通、协作机制,形成整治合力,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要进一步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提升公共消防保障水平。各地要按照消防规划总体要求,结合地区实际认真制订2015年度消防工作实施计划,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灭火救援装备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进度,落实消防经费保障,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三)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各地要将消防知识纳入义务、科普和普法教育,以及公务员和各类职业培训内容,因地制宜、多策并举开展社会消防宣传,切实增强政府、部门、单位和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全民消防自防自救能力。

综合此次考评结果,市政府决定评定高县政府、宜宾县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南溪区政府、江安县政府、兴文县政府为“优秀”,予以通报表扬。

附件:2014年各县(区)政府消防工作考评结果

http://www.yibin.gov.cn/zwgk/detail.jsp?deptid=92337803&id=20150506155635-504833-00-000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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