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巴政办发[2009]67号
颁布日期:2009-06-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的通知

巴政办发[2009]6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有关事项的通知》(新政办发〔2008〕89

号)和《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各级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有关问题

的通知》(新政办发〔2009〕7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州政府

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向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及时提供政府信息

查阅服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的组织领导

各县市、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要在本级政务公开领导小

组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

查阅场所建设的职责。自治州已建立州行政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

馆三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各县市也要充分利用现有档案馆、

公共图书馆资源,尽快建立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配备

必要设施,满足公众查阅需要。各级政府部门、直属单位可在本机关

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

二、抓好各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建设和管理

各县市、各部门要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必须的条件,在场地、

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划定专门区域,指定专人负

责,配备连接互联网的电脑、复印机、文件柜等设施,通过政府信息

公开网页、纸质文件等多种渠道,方便不具备上网条件的群众查阅政

府信息。查阅场所设置坚持便民原则,以“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

心(点)”统一命名挂牌。

三、规范完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报送和查阅制度

各级政府、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信息报送机制

和制度,确保按《条例》规定时限主动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移交信息公开内容,保障政府信息及时公开。查阅场所要完善政府信

息公开查阅制度,认真做好登记、汇总、分类、整理工作,简化查阅

手续,保证查阅工作正常运转。各信息查阅场所的开放服务和费用收

取等具体事项须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的监督、指导工作,

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纳入各级政府部门机构的信息公开工

作考核范围,由各级监察部门会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进行检

查考核。今年要重点对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硬件建设和各部门、各

单位向本级政府信息查阅点报送信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是

否有专门的查阅场地、工作人员、设施设备、规章制度、信息报送渠

道。各级档案部门要把各部门、各单位政府信息移送工作列入档案执

法检查范围。各级文化主管部门要把当地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

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为切实做好全州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的摸底调查工作,各

县市、各部门要将已设立或正在规划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情况进

行统计(见附表),并于6月30日前上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郑江礼联系电话:201282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调查统计表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延伸阅读

遵义市防雷减灾管理实施办法

海南省地图管理办法

邯郸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