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州2012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自治州2012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博州政办发〔2012〕8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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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3-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自治州2012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12〕8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自治州2012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
自治州2012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为全面推动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升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2012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函》(新应急办函〔2012〕3号),结合实际,制定自治州2012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州党委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理念,紧紧围绕博州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发展目标,全方位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和预案体系建设,强化应急基础设施,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完善和落实应急管理责任考核评价体系,不断提高全社会风险防范和抗风险能力,促进自治州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工作和措施
㈠加强和推进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一是各级各部门要继续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理顺应急管理体制。各县市、口岸明确应急办事机构级别、职责及人员编制、在岗人员,建立强有力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完善综合协调、快速反应、高效有序的应急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委(应急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应急委员会领导和成员单位。各级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加强与各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协调联动,发挥各类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作用,形成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进一步完善与驻地军队、武警部队、农五师团场(连队)的信息沟通,不断拓宽信息来源和报告渠道,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机制,严格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定期向专家通报制度,发挥专家组作用,组织开展应急管理专家调研活动。三是各级各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物资储备、避难场所建设、信息发布、征用补偿、责任追究等各项配套制度措施。
㈡加快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大预案演练力度,提高预案可操作性。一是加快预案编制进度,进一步做好各类专项预案的编制、发布工作。梳理和制定部门预案编制指导目录,推进部门预案编制工作规范化。各级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加大预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力度,不断扩大各级各类预案的覆盖面。二是制订自治州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范预案编制、报批、审核、发布、备案、评估、修订程序,提高预案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各级预案备案管理单位要切实履行督促、审查、备案职责,提高编制质量。三是下达自治州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各县市、口岸、各有关部门要依照《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从实际出发,有计划地组织针对性强、涉及面广的综合性应急演练,推动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及重点时期演练制度化,不断提高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年内,各县市、口岸、各有关部门要开展1-2次有组织、有针对性、跨区域、群众参与率高、演练方案完整的大规模应急演练,演练方案要及时报自治州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各县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将应急预案演练计划落实情况及时报自治州应急管理办公室。
㈢强化应急管理基础设施,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完善的基础设施是抑制各类风险隐患,战胜各类灾害,减少和降低生命财产损失的第一条防线。一是加强风险隐患管理。各县市、口岸、各有关部门要继续进行重大危险隐患排查,完善隐患排查登记台帐,绘制风险隐患区域分布图,并实现风险隐患的动态管理、实时监控,为日常预防和应急处置提供依据。适宜公布的风险隐患,可按有关规定,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动员社会公众参与隐患监管、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二是自治州公安、民政、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水利、农业、林业、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地震、气象等单位,要按照行业要求,加大各类基础设施的抗灾能力建设,做好灾害风险评估和预测预警工作。各县市在加强公共市政设施抗灾能力的同时合理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1-2处,并设置应急避难场所明显标示,完善避难场所应急设施。在农村要结合新型城镇化、安居富民工程,合理避让各类灾害风险,大力推进农村防灾减灾工程。三是加强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基础能力建设。各级安监部门要督促各类生产企业加大安全技术投入力度,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卫生部门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治体系和疾病预防防治体系,提高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疫病监测、检测、处置能力。信访、教育、公安等部门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信访部门要妥善解决群体性上访事件,教育部门要坚决防范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发生,公安部门要重拳打击暴力恐怖事件,加强对各类社会安全事故的防控能力,全面推进平安博州建设。
㈣健全应急管理保障体系,提升应对处置能力。一是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照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原则,各县市、口岸要逐步促进应急救援大队向“一队多用、一专多能、多灾种救援”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方向发展。农业、林业、畜牧、水利、农机、交通、建设、卫生、环保等部门结合行业特点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二是加强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各县市、口岸,州水利、林业、卫生、交通、畜牧等部门进一步完善应急资源普查统计制度,合理确定储备品种规模,实行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加强跨部门、跨行业的应急物资协同保障和高效调运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代储应急物资制度。三是积极推进应急平台建设,提高应急决策指挥能力。按照自治区应急平台二期建设要求,充分利用应急处置跨组织、跨部门、多单位协同工作的特点,继续整合资源,实现应急业务的流转和数据共享,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㈤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增强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博州政办发明电〔2008〕54号)要求,切实加强应急信息报送工作,对可能发生、即将发生、已经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各县市口岸、赛管委、州直有关单位要立即报告自治州应急管理办公室,情况紧急时,可先电话报告,再书面报告。已经发生事件的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事件发生后1小时。特殊情况确实难以在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报告的,应在接报后1小时内报自治州应急管理办公室,并说明具体原因。认真落实应急日报、突发事件接报台帐、领导批示跟踪督查等制度。不断建立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提高监测预警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坚决杜绝突发事件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㈥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全面提升自治州应急管理水平。各县市、口岸、各部门要建立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每个县市选择有一定基础的乡镇(街道)、学校、社区、企业各1个,配备必要人员、装备,加大相关基础设施投入,建成各类标准化的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逐步推动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各示范点要有组织机构、应急预案、工作机制、应急队伍、应急保障和科普宣传。切实发挥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的示范作用。
三、强化应急管理保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2012年是推进自治州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关键之年,新形势、新任务给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化解社会风险、保障发展成果、优化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解放思想,敢于担当。把应急管理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大力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扎扎实实把应急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应急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㈡加大应急管理人、财、物的投入。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体制,规范工作制度,加快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选拔、配备工作。加大应急管理资金投入,将应急管理日常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应急管理资金保障机制。加大应急物资保障方面的投入,科学扩充应急物资储备种类,加强对应急物资发放的监督,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㈢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自治区有关防灾减灾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有计划地开展各类预案的解读和公众避险防灾知识宣传,进一步加大新闻媒体的宣传力度,督促各涉灾部门做好各相关领域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的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各县市、口岸要在人口密集公共活动场所、影剧院、体育场馆、游戏娱乐场所悬挂应急避难指引标示,以及应急宣传提示语。自治州应急管理办公室要以博州应急管理网成为中国应急管理网推荐网站为契机,完善栏目建设,丰富网站内容。各县市、口岸、各部门要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府网站群建设工作,认真做好应急管理宣传网页建设有关工作。继续办好博州应急管理信息刊物,扩大信息来源,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工作。要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培训,切实提高各级应急管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应对处置能力和综合业务素质。各类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要加强重点岗位职工岗前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强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业训练,提高基层先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㈣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各级各部门要扎实做好应急管理各项常态工作,积极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从今年起,应急管理工作纳入自治州依法行政考核目标体系实行网络在线动态管理,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自治州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强化日常工作,突出工作实效。完善考核奖励机制,将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与年终考核、评先选优挂钩,以突出工作实效为目的,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作用,全面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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