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通知
关于全面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 | 文号:甬政发〔2012〕7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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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7-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全面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通知
甬政发〔2012〕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市气象防灾减灾水平不断提高,公共气象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气象社会管理能力不断增强,气象现代化建设不断推进。今年6月,我市被中国气象局列为全国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试点,标志着我市气象现代化建设迈入了新的征程。按照市委提出的基本建成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努力成为“发展质量好、民生服务好、城市环境好、社会和谐好”四好示范区的战略目标,为准确把握气象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科学彰显“民生气象、现代气象、社会气象”理念,现就全面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三思三创”精神,按照市委“六个加快”战略,以增强公共气象服务能力为核心,以科技创新、科技人才、科学管理为支撑,引领我市气象现代化建设,为宁波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一流的气象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牵引、服务引领,加快提高气象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坚持政府主导、互促共进,加快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建设;坚持统筹协调、特色发展,完善气象现代化建设科学布局,突出海洋气象现代化建设;坚持科技创新、人才强业,完善人才队伍建设,突出气象科技创新能力。
(三)目标任务。
到2015年,具体现代化指标达到或超过浙江省气象现代化指标,气象观测站网空间分布密度达6公里,观测业务90%以上实现自动化,气象灾害预警时效提前至30分钟以上,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面大于95%,常规天气预报准确率超85%,气象服务公众满意度达85%,气象科技贡献率超过70%,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国民气象意识明显增强,气象事业公共财政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建成结构完善、功能先进、运行高效的现代气象业务体系以及相应的气象科技创新体系、气象人才体系,基本实现观测自动化、预报预警精准化、公共服务均等化、气象保障标准化。提前5年基本实现《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提出的气象现代化建设目标,使宁波气象整体实力处于全国同类城市先进行列,若干领域处于领先水平。
二、加快推进现代化气象业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智慧气象
(一)切实提高气象观测自动化水平。
1.加密气象观测站网。优化陆上自动气象观测站网,提升大气垂直观测水平。全面建成乡镇、流域、山洪地质灾害自动气象观测站网。全市自动气象站点空间密度平均分布密度达到5~7公里,重点区域达到1~3公里,观测资料采集传输频次加密到5分钟。
改进特种气象观测网。组建风廓线雷达网。升级改造宁波新一代多普勒天气雷达。改进大气边界层梯度观测系统,升级凉帽山岛370米输电铁塔综合气象梯度观测系统,新建100米城市近地层观测塔。升级和建设风云系列气象卫星利用站。
发展专业气象观测网。统筹规划和建设专业气象观测网,加快建立海洋、农业、交通、能源、环境、城市、旅游等专业气象观测网。加快建设大气成分观测网,在9个国家气象站观测场建设霾(大气细粒子)特征污染物观测系统,建设城市大气成分综合观测系统1个。新建6个土壤水分自动观测站。
2.优化完善近海海洋气象观测网。优化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气象监测站网,在海洋经济密集区域和灾害性天气影响区域加强固定和锚定式、移动式气象监测设施建设,在沿海客运专线等建立气象观测系统,推进石浦海洋与台风专业气象观测基地建设。加强针对港口、航线、临港工业、大桥、渔业养殖和海洋旅游等服务需要的海洋气象观测。建设船舶站、海岛站、浮标站、地波雷达和海洋气象探测试验基地。新建15个海岸线中尺度自动气象站、5个海岛自动气象站、20个能见度观测站、5套海洋船舶气象自动观测站,升级渔山岛、南韭山岛两个海岛自动气象站;在象山建立1~2个海洋浮标气象观测站,新建一套海洋高频地波雷达系统。
3.共建共享探测设施。深化部门合作,加强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多部门共建互补机制,通过气象、水利、海洋、国土、农业、林业、交通等多部门合作,形成统筹集约、互促共进发展局面。在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及其灾害性天气上游地区,更新和加密建设50个自动气象站;气象与海洋部门合作推进海上浮标站建设;气象与交通部门共建交通气象观测系统;气象与环保部门加强大气成分观测合作;气象与公安部门共享实时实景视频信息。
(二)大力实施气象业务信息化。
1.加快建设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平台。利用各种先进的通信网络和信息发布技术,建设以气象综合监测预警平台、气象业务工作平台、气象应急指挥平台、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公共气象服务平台五大模块为主导,涵盖气象服务多个领域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平台。
2.加强计算与存储能力建设。建设浮点运算能力30T以上的高性能计算机系统和200T以上的海量存储系统。建设宁波省级异地气象信息灾难备份系统。建设宁海市级异地灾难备份子系统。
3.实现观测资料共享与应用。建立气象观测数据市、县级质控平台,改进观测质量。开展各类观测数据信息化存储和档案化管理,探索观测数据原产地初加工方法,形成业务产品,提高各类观测信息的综合性和可用性。建立多部门气象观测数据及相关监测信息汇交共享网络、共享数据库和共享平台。
4.加大装备保障与运行监控系统建设。建设功能齐全、运行稳定的技术装备系统。建设技术装备实时运行监控系统,建设市级气象计量检定所,配置区域气象观测站仪器现场标校系统和移动计量检定等设备,实施对自动气象站的定期检测标校。
(三)努力实现天气预报精准化。
1.建立短时临近预报预警业务平台。完善市县一体化气象监测预警业务平台,提高天气雷达、卫星、自动站、风廓线、GPS和闪电定位等观测资料的综合分析应用能力。建立实时资料自动报警系统,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80%以上。建立短时临近预报技术和预报警报系统,研制具有宁波本地特色的预报预警制作平台,提高0~2小时临近和12小时短时预报预警水平。
2.完善中短期天气预报业务系统。初步建立集合预报系统,实现对强对流、暴雨、台风、暴雪、大雾、高温、海上大风等气象灾害发生发展、影响范围、持续时间、强度变化等的精细预报和预警。提高中期预报业务水平,强化中期集合数值预报产品解释应用技术和高影响持续性天气预报技术研究,中期预报时效由7天延长到10天。
3.提升海洋气象预报预警能力。开展海洋经济发展气象保障示范区建设,完善宁波海洋气象台和市气象灾害应急预警中心。依托科技创新,发展港口、码头等中小尺度区域和海上大风、海雾等专业专项预报模式、影响评估模式,建设台风风雨预报业务系统、台风影响早期预警系统、海上大风与海雾精细化预报预警系统、海洋气象预报质量检验评估系统。
4.建立行业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实现对交通、旅游、电力、农业等行业敏感区域的气象要素全天候实时监测,建立行业专项预报预警服务系统和专业气象预警预报业务平台,滚动提供1~3天的专业气象预报产品。
三、加快推进现代化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发展民生气象
(一)尽快实现气象公共服务业务化。
1.完善公共气象服务平台。面向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开发利用气候资源等重点领域,加强决策气象服务系统建设,提高决策气象服务的针对性和影响力;面向现代产业,加强专业气象服务系统建设,提升专业专项气象服务的科技含量和精细化水平;加强公众气象服务系统建设,满足公众对气象服务的个性化需求。建设市县一体化的公共气象服务业务平台,不断丰富气象服务产品。
2.加强气象服务技术支持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库、决策气象服务支持系统、专业气象服务产品制作系统、气象灾害风险评价和气候变化影响评估系统、气象服务效益评估系统等气象服务技术支持平台建设。面向不同用户,加强“气象通”等移动气象平台建设。
3.完成“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建立快速发布的“绿色通道”,进一步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覆盖面、有效性和时效性。同时办好宁波防灾减灾电视频道。
(二)深入推动气象公共服务均等化。
增强基本公共气象服务供给能力。合理布局、公平配置、均衡发展城乡共享的气象监测体系和气象预警体系。加强山区、海岛基层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建设和基层公共气象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的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实现气象服务向农村和基层延伸。加强乡镇、社区的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大力开展防雷减灾科普示范村建设,完善乡镇村气象防灾减灾组织体系。建设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制作系统和传播体系,深化基本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向农村延伸、覆盖。
(三)全力实现气象服务专业化。
1.海洋气象服务。逐步形成包括大桥、港口、航线、临港工业、海洋捕捞、海洋养殖、避风港、海洋旅游、滩涂围垦和海洋风能开发等十大系列海洋气象服务产品。积极开展台风、海上大风、海雾等气象灾害以及次生海洋灾害的预报预警服务,提升海上交通气象服务能力,提高核应急、海上救援等气象应急保障能力,强化港口物流、油气工程、海洋旅游、现代海洋渔业、滩涂养殖、新型临港工业等的气象服务。完善海洋气象预报服务流程和业务平台。
2.交通气象服务。建立和完善交通气象预报预警服务系统。建设杭甬、甬金、甬台、甬舟、杭州湾大桥及南接线、绕城高速公路和高速铁路天气信息系统,开展交通干线大雾、强风、强降雨、降雪、冰冻等气象灾害和路面温度、积雪厚度、路面结冰、能见度等气象条件的实时监测分析,加强交通高影响天气短时临近预警预报。
3.城市气象服务。建立城市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和适应城市网络化、数字化管理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城市突发强降水、高温、雾、霾等多灾种早期预警系统。开展城市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候影响评估。建立完善城市排水管道、大型工程建筑防灾气象参数指标体系和城市人居环境气象服务系统。建立城市雾、霾天气污染程度判据指标体系,满足城市居民生活多样化、差异化需求。
4.能源气象服务。完善多部门共建共享、联合监测、联动预警机制,共建风能、太阳能等能源气象观测网。建设能源气象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电线冰冻灾害预报预估,开展电力线路杆塔载荷能力气象论证和电网安全运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价、能源调度等气象保障服务。
5.旅游气象服务。完善重大节假日旅游气象服务联动机制,推进旅游气象中心建设,开展旅游景区气象观测和特殊气象景观及旅游气象指数预报。开展旅游气候资源普查和重点旅游景区气象灾害风险评价。开展旅游城市和景点天气预报,加强旅游景区气象灾害预警服务。
6.农业气象服务。完善农村气象灾害监测系统,推进农业气象监测均等化布局;开展市县现代农业气象示范基地建设。开展针对20个特色农产品的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建设10个现代农业园区、循环农业气象服务基地,推进农业气象灾害区划和防御规划编制。
7.发挥应对气候变化基础性作用。实施应对气候变化气象科技支撑工程,开展气候变化监测、影响评估、应对研究及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分析。开展气候资源精细化区划,建立气候变化对农业、水资源、能源安全、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影响评估,提供应对气候变化决策咨询。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提高人工增雨效率。
四、加快推进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引领发展特色气象
(一)推进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1.加强重点领域的关键技术研发。大力发展海洋气象精细化预报预警技术,强化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预报技术研究,着力提高台风、海上大风、海雾等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水平;加强港口作业、沿海航运、临港工业、岸岛旅游、海水养殖等沿岸和海上活动的气象保障与服务技术研究。
加强城市尺度空气质量精细化预报、地质灾害气象监测预警、农业气象服务与灾害防御、旅游气象资讯服务等专业气象服务领域的技术研究,开展气候变化对资源、生态、城市脆弱性等影响的风险评估技术研究,开展基于无线宽带和GIS的气象信息通信及发布技术研究。
2.加强气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依托上级有关气象部门的科技和智力资源,加强部门合作,按照“重点实验室+试验基地”的模式建立市级“气象灾害重点实验室”,建立气象资源共享平台,切实提高我市气象科技创新支撑能力。
3.完善气象科技创新机制。健全气象科技项目和科研成果管理机制、稳定投入机制和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大力推进对外科技合作,积极合理引进技术,构建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
(二)加强气象人才队伍体系建设。
1.加快气象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612人才工程”,造就一批气象领域创新型、复合型、外向型、科技型的新型的一流人才。培养6名左右在省内有一定知名度的高层次业务技术和科研人才;10名左右具有较高业务技术水平和较强创新能力的业务服务科研骨干人才;20名左右一线气象业务服务骨干。
2.创新气象人才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全面提高气象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健全基本业务岗位持证上岗制度,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改进人才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合理的人才梯队结构,充分调动广大气象科技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气象人才教育培训。完善以专业技术教育、继续教育、在职培训相结合的气象人才培训体系。健全业务和科研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五、加快推进现代化气象管理体系建设,积极发展社会气象
(一)进一步促进气象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1.加强依法行政。完善地方气象法规政策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县(区)气象行政执法体系,提高气象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发布与传播、防雷减灾和施放气球等社会管理。强化气象标准化、气象依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完善易燃易爆等重点行业防雷装置安全检测,重点行业防雷设施检测率达到100%。
2.深化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建立健全全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建立网格化、组团式的气象灾害防御社会组织体系,开展社区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
推进市辖区及开发区、新区等气象主管机构建设,在宁波港区、宁波杭州湾新区、梅山岛保税港区、溪口风景区、东钱湖等重点区域建设气象服务机构。深化基层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探索在中心镇设立气象预警服务分中心(或气象分局),加强气象协理员队伍管理,将基层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纳入政府考核。
(二)进一步提升基层气象机构现代化水平。
1.完成基层气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遵循功能适用、规模适度、建设集约的原则,实施“一流台站”基础建设工程。建设县(市)区气象灾害预警中心。
2.完成“八大”特色中心建设。根据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分别组建宁波生态气象中心(余姚)、宁波农业气象中心(慈溪)、宁波旅游气象中心(奉化)、宁波海水养殖气象中心(宁海)、宁波渔业气象中心(象山)、宁波城市气象中心(鄞州)、宁波环境气象中心(镇海)和宁波港气象中心(北仑)。
(三)进一步提高全民气象防灾减灾科普意识。
1.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的科普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各自的优势,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采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等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增强科普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重点抓好面向全社会的预防、避险、减灾等方面知识的宣传普及,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广大群众的防御意识,建立气象灾害防御和避险知识科普宣传教育机制,努力形成全民动员、预防为主的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良好局面。
2.继续加强农村气象科普知识宣传。98%的农村家庭至少接受一次气象科普宣传或有一种气象灾害防御科普材料(图、卡、册子)。加强利用气象条件趋利避害、增产增效等知识的培训。
3.建设7个气象科普基地。建设象山、奉化、慈溪、镇海气象科普基地和余姚、宁海、北仑气象主题公园。在象山石浦设置大风预警变光标志塔。
六、切实加强气象现代化建设组织、政策保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建立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领导小组,加大政策力度,建立健全气象现代化建设推进机制,细化工作目标,认真研究、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加强逐级动态考核,确保气象现代化建设有力有序推进,取得实效。要将气象现代化建设项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将气象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党政人才能力提升计划,将气象科技创新纳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行动计划,形成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要把气象现代化建设所需经费及项目维持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切实加大对重大气象工程、气象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项目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为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12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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