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台州市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颁布单位: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政府 浙江省台州军分区文号:
颁布日期:2014-05-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表彰台州市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人武部,预备役团,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在台省部属各单位:

在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各级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和省政府、省军区有关通知精神,紧密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坚持依法安置,圆满完成了安置任务。在工作中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单位,起到了率先垂范的作用。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进我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市政府、台州军分区决定,对黄岩区人民政府、路桥区人民政府、温岭市人民政府和玉环县人民政府等4个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各级各有关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要求,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确保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顺利进行,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台州市人民政府台州军分区

201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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