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牡政办综〔2007〕27号
颁布日期:2007-07-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牡政办综〔2007〕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牡丹江市2007年"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主题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七月十七日

牡丹江市2007年"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主题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7年"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全科组办函[2007]5号)要求,为开展好我市"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主题活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动各县(市)、区和各部门将主题活动内容贯穿到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中,组织编写节能、环保、安全、健康方面的科普宣讲材料,征集主题词。广泛开展面向公众的科技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使主题深入人心,使科普活动更加富有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针对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四类重点人群的特点和需求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宣传。

1.开展"节水在我身边–2007年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在"全国科普日"期间公布调查结果。(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广电局、团市委、市科协负责)

2.组织科技专家(特别是离退休科技工作者)进学校开展"大手拉小手–青少年科技传播行动"。(市科协、市教育局负责)

3.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和体验活动。(市教育局、团市委、市科协负责)

4.继续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围绕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倡导绿色理念、建设绿色家园、培养绿色队伍,动员更多的青少年和社会公众普遍参与。(团市委、市农委负责)

5.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心理咨询和心理指导等教育活动。(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广电局、市科协负责)

6.开展青年文明号节约示范行动和青年节约示范岗创建活动,把节能降耗纳入青年岗位能手、青年创新创效等活动的考核中。(市教育局、市广电局、团市委、市科协负责)

7.开展绿色家庭、“巾帼文明岗"等创建活动;在"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等活动中,向广大家长和未成年人宣传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知识;将节能作为评选"五好文明家庭”、“巾帼建功"标兵的条件。(市妇联负责)

8.面向农村居民开展"珍惜资源、保护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宣传教育活动和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活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委、市广电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负责)

9.在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启动一周年之际,举办"农产品安全"群众性科普活动。(市农委、市科协负责)

10.在"国家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中实施"千乡万村环保科普行动”,利用部分高校暑期大学生农村社会实践活动的机会,动员号召大学生作为志愿者到我市各地农村开展环保科普活动。联合各县(市)、区环保局开展农村环保科普活动,宣传农村环保科普知识,编制系列环保科普宣传品。(市教育局、团市委负责)

11.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安康杯"竞赛、“进城务工青年发展计划"等活动中,深入到企业、厂矿、社区、学校、农村中,向企业、职工、群众、学生、农民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市科协负责)

12.在职业标准、职业培训教材和职业技能鉴定内容中,强化安全生产规程与防护技术以及节约能源的内容。(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负责)

13.在企业广泛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和宣传。加强安全生产学科教育,倡导和推动职业教育院校和企业培训中心建立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科学素质主题教室或主题角。开发和指定一批教材和宣传册。开展知识宣讲、技能竞赛、橱窗陈列等活动。在各类培训机构和生产现场的显著位置,张贴有关安全生产的宣传画和重要规程。(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负责)

14.开展以节能降耗为主题的青工技能月活动,举办青工职业技能大赛,推出和表彰一批技能精湛、节能成效显著的青年职工典型。(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负责)

15.面向社区居民开展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安全健康等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开展"科教进社区"活动,通过"健康科普讲座”、“知名专家进社区谈医说病"等形式普及健康知识。开展"节能环保和谐社区"和"安全健康和谐社区"活动。(市委宣传部、市科协负责)

16.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培训中,将建设节约型社会作为重要内容。(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

(二)发挥大众传媒和各类科普设施等作用,面向公众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宣传。

17.在"科技活动周"和"全国科普日"活动期间,通过展览、报告会、专家咨询、科普活动等多种形式,宣传"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活动主题。(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科协负责)

18.指导督促全市新闻媒体和重点网站,围绕活动主题办好科技专题、专栏、专版和专门频道;结合"全国科技周”、“全国科普日"等重点活动和公众关注的热点话题,对活动主题和《科学素质纲要》进行多方面的报道。(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负责)

三、重点工作

为了使主题活动工作贯穿全年,逐步把实施工作引向深入,每季度确定几项影响面大的重点工作。

(一)二季度重点工作安排。

1.开展主题宣传语、动漫作品的征集活动(5月)

2.组织全国科技周活动(5月)

3.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

(二)三季度重点工作安排。

1.开展"节水在我身边–2007年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5-9月)

2.开展"农产品安全"群众性科普活动(7月)

3.组织全国科普日活动(9月)

4.开展"千乡万村环保科普行动”

(三)四季度重点工作安排。

1.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

2.开展"科教进社区"活动

3.组织科普之冬活动

四、几点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将主题活动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并结合实际将主题贯穿各项工作当中,落实相应工作经费。要动员本系统力量围绕活动主题开展相关工作。

(二)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主题活动内容,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开展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形成人人参与、共同关心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并将工作方案与2007年7月30日前报送市科协(联系人:郭胜,联系电话:6222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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