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黑龙江省全民环境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04-04-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黑政办发〔2004〕13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黑龙江省全民环境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成立黑龙江省全民环境教育指导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付晓光副省长

副主任:韩广儒省政府副秘书长

何忠学省政府副秘书长

师伟杰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按省直机关机构序列排序)

陈永芳省委宣传部部务委员、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孟凡杰省教育厅副厅长

谢春茹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

蔡炳华省民政厅副厅长

王相英省司法厅副厅长

冯健民省财政厅副厅长

郭庆田省人事厅助理巡视员

谭建春省建设厅总经济师

韩贵清省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杨克杰省林业厅副厅长

宋宏伟省文化厅副厅长

李维祥省环境保护局局长

吴学明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刘玉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戚卫东省农垦总局副局长

李作文省森林工业总局副局长

肖丽华省总工会副主席

高环共青团省委副书记

龚夏梅省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黑龙江省全民环境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环境保护局。

办公室主任:李北松省环境保护局助理巡视员

200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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