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推进小企业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关于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推进小企业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8-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嘉政办发〔2006〕92号
关于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推进小企业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工商联、市工商局、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银监分局、市银行业协会等九单位《关于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推进小企业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一日
关于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推进小企业
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工商联、
市工商局、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银监分局、市银行业协会
(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和《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的通知》(银监发〔2005〕54号)精神,切实引导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推进小企业贷款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转变经营理念,加大小企业信贷有效投入
广大小企业不仅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确保经济可持续发展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力量。做好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调整经营发展战略,改善信贷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实现持续协调发展。因此,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推进小企业贷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转变经营理念,因地制宜地制订支持小企业贷款业务发展计划,确保实现当年新增小企业贷款增长20%以上、新建小企业贷款户数增长8%以上的目标。国有商业银行要充分发挥网点、资金、管理优势,增加对县域及以下经济的小额贷款授信。股份制商业银行要发挥经营灵活的优势,扩充专业信贷人员,培育与本行规模相适应的小企业客户。合作金融机构要在保证“三农”正常合理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加大对农村小企业的贷款投入。
二、改造业务流程,建立小企业信贷快速通道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明确小企业扶持重点,正确处理好支持小企业发展和防范金融风险的关系,建立和完善小企业的授权授信制度、信贷管理办法,精简小企业贷款业务中的审批程序,减少贷款审批层级。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单设小企业贷款部门或小组,实现信贷关系建立、评级、授信“三合一”,提升对小企业的整体服务功能。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突出对贷款业务流程的改造,针对不同的客户对象走不同的流程,实现紧凑的“流水线”操作,达到“缩短时间、提高效率、贷款快速”的目标。
三、鼓励产品创新,提高银行业整体竞争水平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小企业实际需求,在现有政策框架内为小企业量身定做特色金融产品,充分体现小企业贷款在起点金额、利率浮动水平、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方面的差异。积极开展存货质押、仓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账户托管、使用权质押、小企业联保贷款等信贷新业务,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在控制风险的情况下灵活配套使用。同时,要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信用中介的功能,加快发展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等融资中间业务,积极向小企业倡导票据融资方式,对信誉好的小企业适当降低保证金比例,培育发展商业信用。
四、运用灵活手段,实行利率科学定价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小企业不同生产周期、资金需求状况,按照成本效益、择优扶持、风险覆盖、有利竞争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制定利率定价管理办法。对优良客户,可采用基准利率上加浮动利率的办法,浮动幅度主要依据资信等级、担保状况、贷款期限、还款来源、违约责任和客户贡献度等指标来确定。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适度放开对小企业信贷定价的管制,可给予经营管理好的支行最低下浮10%的权限,使小企业信贷价格更接近市场,增强支行拓展小企业客户的竞争力。
五、强化绩效考核,发挥正向激励作用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针对各县(市、区)小企业发展状况和信贷管理能力,逐步改进营销体系,完善操作流程,制定小企业贷款业绩考核办法,以达到风险控制与工作效率的有效结合。通过实行贷款营销激励和约束机制,对信贷人员发放的小企业贷款实行包发放、包管理、包回收、与个人奖惩挂钩的“三包一挂”管理措施,提高信贷人员发展小企业信贷业务的积极性。同时,将新增贷款利息收入、不良贷款新增控制率等指标落实到每一个信贷员,在信贷风险可控范围内,拉开信贷人员的收入差距,激励信贷人员主动发现和培养小企业客户。
六、加强指导督促,建立健全各项机制
充分发挥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银监分局两大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指导,推进小企业贷款工作。嘉兴银监分局要做好对市商业银行、建行嘉兴市分行、禾城农村合作银行3家重点行“六项机制”(即贷款利率风险定价机制、分账核算独立考核机制、高效的贷款审批机制、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专业的培训机制、违约信息通报机制)建设的指导、推进工作;定期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交流,探索小企业贷款产品开发和风险控制的做法,把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小企业贷款长效机制作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内容,纳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评级范畴,并在年度监管意见书中予以反映;把小企业贷款机制创新特别是“流程银行”改造与法人机构的机构准入和业务拓展挂钩。同时,指导市银行业协会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业务培训工作,建立违约企业定期通报制度。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要加强货币政策传导,通过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小企业的信贷投放。
七、改善外部环境,健全融资服务体系
市发展改革、经贸、财政等部门要不断完善对小企业的服务,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息交流和业务合作,建立健全小企业融资辅导机制,定期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荐符合贷款条件的小企业;要鼓励和支持担保机构积极为小企业开展担保服务,通过落实税收政策引导担保机构以小企业贷款担保为重点,积极有效地开展业务;要积极探索对小企业贷款风险的补偿办法,拓宽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试点面,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定期举办金融产品推介会、银企座谈会,畅通沟通渠道;要加强与担保机构的合作,严格按照内部业务操作流程规范经营。市银行业协会要发挥自律组织的作用,积极参与全市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估体系建设,通过市场化运作,将企业资信与经营者个人资信相结合,使全市所有小企业都有一个统一的信用等级“身份证”,增强小企业信用状况的透明度和共享性。
八、加快改革步伐,增强法人机构经营实力
积极支持地方性法人机构通过增资扩股、及时兑付央行票据等措施壮大资本实力,加快不良资产的处置和历史包袱的化解,充分发挥其支持小企业的比较优势。市商业银行要加快第二轮增资扩股步伐,合作金融机构要通过实现由县联社一级法人向合作银行、合作银行向商业银行的改革,切实规避基层小法人的风险,进一步拓展小企业贷款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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