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市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04-06-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穗府办[2004]33号

关于建立市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大力度推进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市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召集人:许瑞生副市长

成员:郭志勇市计委副主任

余明永市监察局副局长

钟火松市司法局副局长

林锦全市财政局副局长

吴晖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李广杭市国土房管局监察室主任

向恩明市建委副主任

唐儒平市交委副书记

张虎市水利局副局长

汤永华市外经贸局助理巡视员

李绍权市规划局副局长

陈亚新市市政园林局副局长

杨大海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林少敏市信息办副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向恩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成军、杨丽(市建委)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同时各区、县级市政府应根据本辖区实际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二○○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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