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5—2007年度咸宁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5-12-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咸政发[2005]24号

关于印发2005—2007年度咸宁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温泉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2005—2007年度咸宁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一日

2005-2007年度咸宁市创建

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为确保2005-2007年度创建文明城市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创建文明城市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努力把咸宁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文化繁荣,富裕、文明、开放的现代文明城市。确保我市2007年进入省级文明城市行列,在此基础上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二、创建内容

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1、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①加强政府宏观调控职能,集中精力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②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削减阻碍发展的审批权限和事项,广泛推行备案制;加强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完善行政许可的统一、联合、集中办理制度,真正把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环境上来。按照责权统一的原则,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间的事权关系,明确管理职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减少政府工作中的随意性和突击行为。③大力实施“阳光政务”,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加快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快电子政务建设,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

2、进一步加强政风建设。①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各级公务员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②坚持以人为本,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努力做到一切工作都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一切工作都围绕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去落实,一切工作的成果都体现在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上。

(二)建设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

1、以创建全省治安先进县(市)为目标,全力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各种犯罪行为,重点打击各种暴力犯罪,做到“命案必破”,充分发挥“110”的快速反应作用,加强治安巡逻,强化群防群治,提高居住小区的技防、人防和消防能力。在老城改造和新区建设中,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消防设施,努力使我市的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创建的标准。加强交通管理,从严整治交通秩序,实行人车分流,严格治理车辆乱停乱放,努力使交通事故和经济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通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使群众的安全感达到85%以上。

2、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疏导工作,严防各类越级上访事件发生。各部门主要领导要深入基层,排查化解各种矛盾和纠纷。凡因工作不力,造成矛盾激化,导致越级上访事件发生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3、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努力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有关职能部门要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为重点,定期排查事故隐患和加大整改力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建设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

1、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①坚持用硬措施治理软环境,进一步完善行政服务和行政管理执法运作程序,建立重点企业保护制度,对全市165家重点企业继续实行挂牌保护,健全完善企业投诉机制。加快生产要素市场化进程,积极发展资本、产权、土地、劳动力等市场,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②大力开展“信用咸宁”创建活动,巩固“A级信用市”品牌,赤壁市、通城县、嘉鱼县、咸安区已进入“全省最佳信用县市”行列。其他的县三年之内达到“全省最佳信用县市”,巩固和维护“A级信用市”品牌,打造“信用咸宁”。

2、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重点抓好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继续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建设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依法严厉打击“一霸四强”,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四)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发展科教文化卫生事业,是繁荣市民文化生活,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方面,也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内涵。要加大投资力度,使我市的科技教育和文化卫生事业再上一个新台阶。

1、加大教育投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合理调整中小学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改造中小学、幼儿园危房。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市民教育投入达到人均450元,全市高中毛入学率达到75%以上。加强学校收费管理,推行收费公示制,坚决杜绝学校乱收费现象。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强化师德师风教育,形成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深入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建设和谐校园。加强科普队伍建设和科普设施建设投入,大力开展科普宣传活动,政府网站要开设科普网页,新闻媒体要开设科普专栏,各街道办、社区要经常开展科普讲座,建立科普宣传栏,并定期更换内容,在全市形成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

2、加强文化体育建设,丰富市民的文化生活。加大对文化体育设施的投入力度,加快“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加快体育场馆配套设施建设。市、县图书馆要达到国家二级水平,群艺馆、文化馆要达到三级以上水平,市直和温泉开发区、咸安区都要建设有多功能的文化体育活动场所,丰富市民群众的精神生活。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坚决取缔和打击黑网吧、淫秽口袋书、有害卡通画等非法出版物,净化文化市场。加强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使我市的文化遗产保护率达到95%以上。

3、加强医疗卫生工作,确保市民的生活健康。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系统,建立公共卫生信息网络,严格执行疫情通报制度;加快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完善疾病预防和救治体系。加强社区医疗卫生建设,方便市民就医。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除“四害”达到国家级标准。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的管理;加强对饮食服务行业的督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不出售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坚决杜绝集体中毒事件的发生。

(五)建设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1、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大力实施城市推进战略。坚持以规划为龙头,进一步强化市区规划的整体性,认真做好市区老城区改造、“温泉谷”、滨河休闲带整治、老城区道路网、中心商务区、市工业园区等6项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加快中心城区建设步伐,全面推进污水处理、管道燃气、供水管网改造、人民广场二期、毛山垃圾处理场、马柏路中段改造、城市出入口张双公路、温泉路与淦河大道路面黑化、银泉大道配套设施、城区主要干道维修改造及排水、城区绿化及主要街道改造、中心商务区至桂花路桥梁工程、咸宁大道重点工程及配套设施等14项市政重点建设工程,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

2、积极开展“楚天杯”和卫生城市的创建。加强城区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管理,抓好城区大街小巷道路的综合整治,认真解决脏、乱、差问题,改善市容环境卫生,提升城市形象。加强县(市、区)城区和重点镇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

(六)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1、加大生态城市建设力度,实施“绿色工程”,用绿色打扮城市。严格按照《湖北省省级园林城市标准》,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现有绿地的改造力度,从2005年起争取每年建设两座中型公园绿地,全面对城区街道绿化进行改造,逐段建设淦河(城区段)滨河游憩带,力争三年内形成城区以山体为面,以淦河游憩带及道路绿化为线,以公共绿地和单位庭院绿化及居住小区小型绿地为点,点、线、面结合的绿地系统,把咸宁建设成为城市水体景观与山林景观、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融为一体,生态平衡,环境优美,独具鄂南特色的山水园林城市。至2007年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2平方米,城市绿地率达到39%,绿化覆盖率保持在50%以上。

2、加强环境保护,实施蓝天碧水工程。为了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按照《环境保护法》,对新建扩建企业严格实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坚决控制新污染源。对已建成的低效益、高耗能、重污染的企业,进行综合治理。对污染严重又难以治理的企业,予以关闭或转产。加大我市环境保护的投入,加快污水处理场建设进度,要求2007年上半年建成投入使用,使我市环境保护的投入指数大于2%,市区交通干线噪音控制在69分贝以下,区域环境噪音控制在59分贝以下,完成1-2个城市宁静小区建设。城市水质达标率100%,城市污水处理率大于6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80%,医疗废物安全处理能力达到100%。

(七)全面实施市民素质教育工程,着力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

全面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是创建文明城市的核心内容之一。各级各部门要以人为本,采取切实措施,着力提高广大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1、打造学习型城市,用先进理论武装人。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城市活动,建设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和学习型家庭。加强和改进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的学习,把理论学习作为考核干部、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以市委党校、市民学校、中小学校和社区文化大院为阵地,扎实开展政治理论、科学技术和法制教育活动,并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在全市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提高广大干部、市民、青少年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文明素质。

2、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全面提高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是指导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部纲领性文献。在全社会要大力倡导学习“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把建立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与开展道德实践相结合,围绕建设“诚信咸宁”这一主题,教育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咸宁市文明市民公约》,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深入开展“道德规范进万家”、“诚实守信万人行”和“职业道德双十佳”等活动。以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组织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开展巡回演讲,大力弘扬先进典型。在全市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

3、对不文明行为进行专项治理,鞭挞不文明行为。坚持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相结合,以“市民行为规范十不准”为主要内容,对不文明行为进行专项治理。有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要继续组织“文明卫生义务监督员”,深入到大街小巷和公共场所,对垃圾乱倒、践踏花草、乱写乱画、横穿马路、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和劝阻,对不听从劝阻者进行适当的经济处罚。印发现代文明卫生知识读本,增强广大市民的城市意识和文明意识,使广大市民在卫生、言谈、举止、衣着等方面逐步养成良好的城市文明卫生习惯,提高全市人民的文明程度。

(八)深入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努力塑造咸宁良好形象

城市的综合服务水平,代表着这座城市的文明程度。只有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才能提升整体服务水平,提高咸宁的美誉度。

1、积极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活动。以“科教、法律、文体、卫生、道德”五进社区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小区创建活动,达到绿化、美化、硬化和净化。建立和完善各种文化基础设施,每个社区要建成一个综合性文化活动中心,达到“五有”,即:有文化活动室、有图书室、有警务室、有医务室、有室外活动场地,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娱乐环境。

2、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执法执纪和窗口部门,要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执法执纪单位要健全和完善承诺服务内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各窗口单位,特别是各大商场、医疗单位、汽车站、火车站、旅游景点等窗口行业,要深入开展“三优一满意”、“百城万店无假货”、“创建文明景区”等活动。改善服务质量,增加便民措施,健全服务制度,提高服务水平。党政机关要做创建文明行业的表率,带头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体现“小政府大服务”的职能。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减审批事项,充分发挥行政审批中心的作用,真正实行并联式审批、一站式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力度,深入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及时公布评议结果,要求后进单位限期整改,新闻单位要跟踪曝光,使群众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3、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文明单位是创建文明城市的“细胞”工程,各单位要把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目标和规划,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使城区文明单位的覆盖面达到60%以上。各级文明单位,特别是省、市级文明单位,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以良好的形象和一流的服务,为咸宁争光。

4、积极开展“文明市民”评选活动。“文明市民”评选活动是加强“五德”教育的有效载体,要加大评选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文明、学习先进的良好风气,各单位要发掘和推荐典型,力争推出更多的咸宁市文明市民,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在单位做一个好职工,在家庭做一个好成员,促进市民道德素质的提高和社会风气的好转。

5、开展“文明长廊”创建活动。创建“文明长廊”活动,是带动农村小城镇建设和文明村镇建设的有效载体,也是带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龙头工程。沿“107”、“106”国道、从赤壁到嘉鱼沿江黄金水道,是创建的重点地带,各县(市、区)要本着“巩固提高,拓宽领域,辐射延伸”的原则,开展文明城区和文明村镇的创建活动,促进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创建文明城市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方法步骤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从现在起到2008年元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5年5月至6月)。召开全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市属新闻单位要在黄金时段、显著位置开设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专题、专栏。市创建指挥部出动宣传车,深入到大街小巷和温泉开发区、咸安区,进行巡回宣传,在市区主干道悬挂创建标语。创建办公室印发宣传资料5万份,发放到各家各户。市直各单位、温泉开发区、咸安区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宣传创建内容。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知晓率达到95%以上,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变成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

第二阶段:集中创建阶段(2005年7月至2007年6月)。市直各单位、温泉开发区、咸安区按照《2005-2007年度咸宁市创建全省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各单位召开动员会,将创建任务层层进行分解,狠抓落实,按时完成创建任务。创建阶段市直各单位、温泉开发区、咸安区每季度向市创建办报告一次创建任务完成情况,市创建办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并进行通报,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集中创建阶段又分五个时段,要召开五次高规格的创建工作会议。

第一时段(2005年7月到2005年8月):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职能部门按照创建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分配的创建任务制订创建计划。创建指挥部领导听取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汇报任务落实情况和创建方案的制订情况。

第二时段(2005年9月到2005年12月):创建指挥部领导听取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汇报半年以来的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创建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汇报的情况组织一次大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检查通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

第三时段(2006年元月到2006年6月):创建指挥部领导听取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汇报一年来的创建进展情况。创建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汇报的情况组织一次大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检查通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

第四时段(2006年7月到2006年12月):四大家领导和创建指挥部领导听取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汇报一年半来的创建进展情况。创建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汇报的情况组织一次大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检查通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

第五时段(2007年元月到2007年6月):四大家领导和创建指挥部领导听取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汇报两年来的创建工作情况,重点研究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巩固提高阶段作好准备。创建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汇报的情况组织一次大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检查通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07年7月至2007年12月)。全市各单位、温泉开发区、咸安区对创建工作进行一次认真自查和总结,查漏补缺,完善提高。在此基础上,市里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两报两台上公布。对查出的问题,作为年终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并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抓紧整改,保证创建任务全面完成。

第四阶段:总结迎检阶段(2008年1月至2008年5月)。市里组织一次模拟检查,踩点定线,收集整理各种创建资料,准备汇报材料、创建专题汇报片,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五、工作机制

(一)组织领导机制

1.领导专班。成立咸宁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指挥部。

顾问:李明波

指挥长:李兵

副指挥长:程颖田丰佘家驹马世永刘道明张建平敖茂佑

成员: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城建委、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计生委、市文体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供电局、市邮政局、省电信咸宁分公司、移动公司、铁通公司、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广电局、市林业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妇联、团市委、市科协、市文明办、咸宁日报社、温泉开发区、咸安区等。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2.工作专班。咸宁市创建文明城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下设两个督办组:

①市容市貌整治督办组;②综合协调宣传指导组。

市容市貌整治督办组职责:

1.督促文明城市创建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完成工作任务(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工作任务见《2005-2007年度咸宁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牵头单位和部分责任单位任务分配一览表》)。2.督促城建、公安、交警、工商、卫生、环保、客运、交通、环卫、市政、园林、规划、国土资源局等职能部门按照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3.督促城建等部门做好硬化、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城市建设中“五化”的落实,重点治理脏、乱、差;4.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门前“四包”责任制和领导包街制的落实;5.督促有关单位单项创建达标项目的落实。6.督促创建过程中其它工作的落实。

综合协调宣传指导组职责:

1.营造氛围,搞好宣传教育,指导有关单位做好提高市民素质教育工作;2.指导创建文明城市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做好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3.指导两报两台按创建要求制订创建文明城市三年长远宣传规划、年度宣传计划和阶段性宣传工作安排;4.办好创建简报,反映创建动态,推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5.协调好行业之间、单位之间创建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协调好市直与温泉开发区、咸安区创建方面的工作。6.做好创建有关协调工作。

(二)目标责任机制

实行创建全省文明城市目标管理,市直各单位、温泉开发区、咸安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担负起创建全省文明城市的重任,真正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按照分年实施、各负其责、三年达标的创建思路实行责任分工和单项达标制度。

1.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分工见《2005—2007年度咸宁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任务分配一览表》。

2.单项创建分年度达标项目。省双拥模范城市,2006年达标,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省卫生城市,2006年达标,责任单位市卫生局;省社会治安先进市,2006年达标,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省教育先进市(县、区),2006年达标,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文化先进市(县、区),2006年达标,责任单位市文体局;全国环保模范城市,2007年达标,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全国绿化模范城市,2007年达标,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全国山水园林城市,2007年达标,责任单位市城建委;省楚天杯先进市,2007年达标,责任单位市城建委;体育先进市(县、区),2007达标,责任单位市文体局。

(三)检查督办机制

1.领导督办。按照下达的目标任务分解表,市创建指挥部领导要深入一线检查督导;市人大、市政协分管督查的领导要深入基层,定期进行督查指导。

2.专班督办。市创建文明城市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检查督导、指导协调的职能作用,对市直牵头包街单位和责任单位、温泉开发区、咸安区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3.奖优罚劣。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市里拿出一定数额的资金,对评出的市直、温泉开发区、咸安区创建先进单位进行奖励。2007年底,建成省级文明城市,拿出50万元,对创建先进单位进行重奖。对获得一等奖单位的党政正职,各记功一次。对领导不力,行动迟缓,完不成任务的后进单位,罚款3万元(从财政直接划拨),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在领导督办和创建指挥部办公室督办期间,实行黄牌警告制度,每次检查获黄牌的单位主要领导上台领取黄牌并罚款500元。

(四)舆论监督机制

市属各新闻单位和咸安区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开设专题专栏,充分发挥舆论监督职能(具体宣传方案由两报两台制订,并报有关领导审批之后执行)。对行动快、效果好的单位,要及时报道他们的做法和经验。对行动迟缓、创建不力的单位,要坚决曝光,并跟踪报道,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投入保障机制

市财政、温泉开发区、咸安区要把创建资金纳入预算。各单位要根据创建目标任务,加大投资力度,拓宽创建资金筹措渠道,实行社会多元化投资,保证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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