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2005年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2005年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5-05-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2005年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焦政文〔2005〕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焦作市2005年防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五月十七日
焦作市2005年防汛工作方案
一、今年防汛工作总的要求
我市横跨黄河、海河两大流域,地处南北气候过渡带,历史上多次发生较大或特大的暴雨洪水,造成了严重的洪涝灾害,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建国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市大力兴修水利,修建了大量的防洪除涝工程,在历年的防汛工作当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我市防汛工作中仍存在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防汛形势依然严峻。主要问题:一是我市地处从北部山区到南部平原过渡带,且夏季降雨集中,一旦遭遇暴雨,洪水峰高量大,极易造成洪涝灾害。二是防洪工程体系还比较薄弱,主要河道防洪标准低,控制工程调蓄能力低。三是城市和行业防洪标准普遍偏低,基础设施不完善。四是行滞洪区安全建设滞后,超标准洪水预案实施难度大。五是部分干部群众的防洪意识淡化,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重。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必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以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要求。
2005年是实现“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我市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从全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抓紧做好今年防大汛、抗大洪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要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总的要求是:在规定的防洪标准内,水库不垮坝,主要防洪河道堤防不决口,平原地区排水畅通,低洼地不成灾,城市安全度汛,铁路、公路交通干线正常运行,对超标准洪水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一)水库防汛。青天河、群英、白墙、顺涧、马鞍石5座中型水库要严格执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的《焦作市中型水库2005年汛期调度运用计划》,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水库安全责任制,落实地方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要认真排查并逐项解决存在的不安全问题,一时难以解决的要有应急度汛方案。要特别做好水库上下游联络工作,并按规定做好雨情、汛情拍报工作。要安排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同志做好向市防办的语音报汛工作。
白墙水库大坝为均质土坝,部分堤段仍存在渗水现象,汛期要备足备好防汛抢险物资,组织演练过硬的防汛抢险队伍,加强人工防守,如有险情,保证拉得出,抢的住;要对泄洪闸进行认真的检查、维修,保证运行良好;要制订下游群众迁安救护、医疗救护、电力保障、交通运输、通讯联络等各种方案,保障安全度汛。
青天河水库除险加固主体工程已结束,但由于没有竣工验收,今年汛限水位仍维持在350米。今年汛期要做好水位和相应扬压力观测,为今后提高汛限水位提供依据。要做好对大坝的人工防守,要加强与山西任庄水库联系,密切注意雨情、水情,对泄洪设施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维修,保证启闭灵活。
目前我市的21座小水库(其中位置重要的小水库4座,分别是八一、小柴河、汤庙和月山水库)要针对存在的施工质量差、防洪标准低、管理队伍不健全,管理技术落后、设施不健全等问题,采取有力的防汛措施。一是各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对所辖小水库制定科学的防洪预案,并认真执行。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小水库安全责任制,落实地方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各小型水库汛期必须有专人看管,都要确定安全度汛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并登记造册在报纸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要修建抢险道路,落实应急照明、通讯等设施。四是要组织好抢险队伍。五是要对所有小水库再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细致的大检查,针对查出的问题,切实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六是各小型水库特别是病险小型水库和防洪位置重要的小型水库要落实通信、预警措施,落实抗洪抢险物资、抢险措施及安全转移群众的预案。七是要加强技术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八是要千方百计增加投入,加快小水库除险加固步伐。
(二)河道防汛。黄河、沁河的防汛要严格按市政府下发的黄沁河防汛工作方案、防洪预案执行。
丹河、蟒河、大沙河防汛要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的《焦作市中型河道2005年防洪预案》执行。其它小型河道防洪预案由所在县(市)区制订。
丹河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山路平水文站2062秒立米,由于丹河左堤残缺不全,现有行洪能力约1000秒立米,不能满足防洪要求。博爱境内有三段堤防约7.32公里需要加高加固,这几年逐步安排了一些工程,修复了部分堤防,但修复的标准没有达到要求,且没有经过洪水考验。
孟州市蟒改河设计过水流量400秒立米,而实际行洪能力仅300秒立米,主要问题:一是四大弯道未护砌,穿蟒涵洞未加固。二是部分河段堤防未达到设计标准,主要是城伯段(4+420—8+780)、殷家洼段(11+085—15+20)、南庄段(16+350—19+600)。三是河床内农作物、树木影响行洪。
温县新蟒河设计过水流量670秒立米,目前主要问题:一是新堤未经大水考验。二是穿堤路口多,老桥阻碍行洪。三是行洪河道大量植树影响行洪安全。
大沙河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修武水文站935秒立米,大沙河防汛任务涉及修武、博爱、武陟三县及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穿堤路口多,穿堤涵洞老化失修。
对丹河、蟒河、大沙河存在的问题,相关县(市)、区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抓紧清除阻水障碍,做好防汛料物准备,组织好防汛抢险队伍,制订好群众的迁安救护方案,全面落实河道防洪预案,保障度汛安全。
(三)平原除涝。我市平原地区低洼易涝区的部分排涝沟河淤积、设障严重,排水设施不配套,如遇暴雨极易成灾。为保证排水畅通,做到设计标准内降雨不成灾,超标准降雨及时排,要加强排水网络建设,及时对排水沟进行清淤清障,同时加强排水设施的养护维修,汛前进行试运行,确保排涝涵闸启闭灵活,提排设施能够发挥作用。武陟县沁南、县东、沁阳市沁北、修武县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黄河滩移民区等易形成涝灾的地方,要做好减灾、救灾、迁安、救护、卫生防疫、社会治安等各项准备工作。
(四)山区防洪。我市山丘区面积大,拦蓄工程少,调控能力差,山洪来势猛,历时短,危害大。各有关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山洪灾害的危险点检查监测,切实做好山洪爆发时的预警和群众安全转移,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各山区灌区要确保渠道及控制工程的安全,尽量减少水毁。对在山丘区沟岸边居住的人,当地政府要责令他们限时搬出,以免造成人员伤亡。
(五)城镇防汛。进一步加强对城镇防汛工作的领导,各城镇的行政一把手领导就是防汛责任人,对整个城镇的防汛负完全责任。汛前各城镇要组织对防汛除涝设施、防洪道路、交通车辆、通讯和预警器材、抢险物资和工具进行全面检查,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城市河道、排涝沟、排水管道、进出水口要进行全面疏挖,确保畅通。有防洪任务的城镇要确保在设计标准内降雨不成灾,遇超标准洪水要有应急保安措施,确保能源、交通等重要生活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大部分居民正常生活。焦作市老城区还要注意加强河道两岸堤防的加固建设,高新区还要针对大沙河、新河洪水的防御,制定好防洪预案,组织训练好防汛抢险队伍,备足防汛抢险料物。
(六)移民区防汛。目前移民区存在的问题是:防护堤没有经过洪水考验,且穿堤路口多。因此,一是要加强对堤防的巡查和防护。二是要对穿堤路口指定专人负责,备足土牛。三是制定防汛抢险预案。四是要密切注意黄河、蟒河水情,加强通讯联系。五是制定好迁安救护方案和防洪预案。六是备足备好防汛物资。
(七)铁路、交通及工矿企业防汛。铁路、交通部门要在汛前组织对桥涵、路基及山坡等重点地段进行检查,影响安全的要抓紧整修处理,并将防汛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坚持昼夜巡查,随时监测和报告情况,做到在设计标准洪水内要保证安全运行,对超标准洪水要制定迂回通行方案和应急抢修措施。一旦遭遇洪水威胁和破坏,要及时向市及各级防汛指挥部通报情况,通力合作,全力抢险,保证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抢修任务,尽快恢复运行。
工矿企业的防汛工作由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主管部门和每个企业要成立防汛组织,建立和健全防汛制度和体系,制定完善防汛方案。汛前主管部门要对防汛安全设施和措施认真检查,落实责任制到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保证职工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工矿企业一旦遭遇洪水威胁和破坏,除按正常的行业管理渠道上报情况外,要及时向市及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情况。
二、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
实行行政首长总体负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工负责,是搞好防汛工作的关键。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一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和国家防总关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国汛〔2003〕1号)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强化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逐级分解任务,抓早、抓实、抓好,全面落实领导、队伍、方案、物资等各项责任制。针对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变化情况,各地要尽快调整、充实防汛指挥机构,保证防汛指挥调度正常运转。新任领导要及早上岗到位,进入防汛角色,主动到防汛部门和防洪工程现场了解情况,尽快熟悉防汛工作,切实担当起防汛工作的重任,正确进行防汛抗洪决策指挥。要进一步完善主要河道、中小型水库、蓄滞洪区等防洪工程设施的防汛责任制,今年各项责任制和责任人名单要继续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有关责任人要按照责任分工,深入到分管的防区或工程现场检查指导,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汛期发生汛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抗洪抢险和救灾,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凡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出现问题,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防汛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各行各业、各级干部、广大群众的共同参与。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按照《焦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实施对整体防汛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和组织指挥。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做好有关计划、资金的编制和落实工作。各级水利、防汛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加强综合协调,统筹研究防汛工作;要加强内部队伍和工作职能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汛期要加强防汛值班,严格办公制度,及时准确掌握、分析、通报雨情、水情、汛情及工情变化,为各级领导指挥防汛抢险当好参谋。气象部门要做好天气形势监测、分析,及时准确提供天气预报。电力部门要加强电力调度,保障防汛机构、防洪工程、防汛通信以及防洪抢险的电力供应。邮政、通讯部门要为防汛通信提供优先便利条件,保障防汛信息畅通。铁路、交通部门要安排好运力,保障抢险人员、物资及撤离人员的运输。民政部门要做好灾民的生活安排和因灾倒塌民房的重建工作。卫生部门要做好抢险现场抢险队员的及时救护,组织好对灾区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公安部门要搞好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及时侦破盗窃、破坏防洪工程和通信、水文设施等方面的案件,维护防汛抗洪秩序,与共青团、武警共同做好人防工作。保险部门要做好防洪保险和灾后理赔工作。新闻宣传部门要宣传国家防汛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防汛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措施,加强对防汛抗洪工作的报道。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防汛作为全社会的大事,按照各自的职责,真正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主动完成任务。在紧急调度,特别是涉及部门的利益时,一定要以大局为重,坚决执行抗洪抢险指令。
三、确保今年度汛安全的主要措施
(一)加大投资力度,确保防汛抗洪需要。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大投资力度,逐步安排河道的治理和水库的除险加固,提高抗御洪涝灾害能力。对当前影响度汛安全的问题,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在汛前予以安排解决。各县(市)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的要求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将所需正常防汛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切实满足各级防汛部门的各项业务需要,保证防汛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做好工程检查、整修,落实安全度汛措施。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汛前检查,积极整修防洪排涝工程设施,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组织检查水库、河道、滞洪区、涵闸、提排站等工程设施。城建主管部门主要检查市区内排水沟、下水道、泵站、涵闸等工程设施。铁路、交通主管部门检查桥涵、路基、站场等工程设施。工矿企业主管部门检查矿山及工业企业自身的防洪设施。其它凡是有防汛任务的部门、行业,也都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搞好汛前检查。通过逐级、逐行业、逐部门进行防汛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限期解决,保证安全度汛。
(三)抓紧完成度汛应急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计划完成度汛应急工程建设任务。要集中力量做好堤防、险工险段和病险涵闸、病险水库的加固处理。对汛前完成确有困难的工程,要落实应急度汛措施。发展改革、财政主管部门要将工程资金及早优先安排到位,并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把资金管好用好。水利部门要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加强施工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四)抓紧清除河道阻水障碍和工程管理范围内的违章建筑。近年来,不少地方存在乱挖河沙、破堤种植、行洪滩地植树现象,严重危害了河道工程和影响河道行洪。各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加强河道安全检查,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汛前对本辖区内的河道乱挖河沙、破堤种植、行洪滩地植树和其它阻水障碍作为重点进行认真检查,登记造册。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制订清障责任制,明确清障责任人,限期组织清除,并要严格杜绝修建新的违章建筑。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进行开发和修建各种工程设施,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利部、原国家计委《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和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报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对河道采砂要严格管理,按照批准的范围、作业方式等要求开采。对非法采砂活动,要严厉打击,确保河道工程安全。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汛前要进行一次集中检查,一方面督促检查安全度汛措施的落实情况,另一方面要检查是否有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和是否按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方案施工。对未经许可的建设项目,责令建设单位立即停止施工,并拆除违章建筑。对未按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方案施工的,责令建设单位停工整改。
蟒河重点清除蟒改河、新蟒河段影响行洪的成片树木。丹河新济公路老桥应做为重点行洪障碍清除。大沙河行洪区修武县境内的预制厂、煤球厂、制衣厂、养牛场,以及高新区境内大沙河塔南路桥孔下的阻水绿化带土基应做为重点阻水工程予以清除。同时,要加大丹河、大沙河非法采砂的查处力度,坚决制止非法采砂行为。
(五)进一步落实防御超标准洪水措施,认真做好平原区除涝工作。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对《焦作市中型水库2005年调度运用计划》、《焦作市中型河道2005年防洪预案》中防御超标准洪水措施的落实要作出具体安排。对本辖区内的水库、河道及自管重点防洪工程,认真修订完善防洪预案,对预案中的组织领导、工程措施、技术措施、物质准备、迁安转移都要作出详细周密的部署,全面落实防御超标准洪水措施。
平原地区的排涝工作,县乡要发动群众,抓紧汛前时机疏通沟河,整修桥涵闸及排涝设施,保证排水畅通。
(六)加强军民联防,确保防洪安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是抗洪抢险的中坚力量,在历年的抗洪抢险中完成了许多急、难、险、重的任务。各地防汛部门在认真履行好防汛职责的同时,要加强与当地驻军的联系,主动搞好衔接,共同搞好抗洪抢险。一旦出现险情,确需中国人民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支援的,当地防汛部门要及时报告、及时请示,不得贻误战机,同时要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部队是防汛抢险的突击力量,主要使用在关键时节和重点地区;民兵和预备役部队是防汛抢险的骨干力量。黄河防汛主要是担负重点堤段和防洪工程的抢护、分洪爆破、滩区和滞洪区群众的迁安救护等任务。其它内河、水库防汛,主要是担负大坝和重点堤段的抢护、分洪爆破、抢救受灾群众等任务。
部队防汛布防如下:1.黄沁河防汛抢险任务由54军炮兵旅及孟州、温县、武陟、沁阳、博爱人武部的民兵担任。2.驻焦部队、武警部队就近担负驻地附近水库、河道的防汛任务。3.各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协调驻军担负辖区内河道、水库的防汛抢险任务。
(七)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备足备好防汛抢险物资。各级政府要组织落实以民兵为骨干的群众性防汛抢险队伍,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青壮年劳力外出打工多、防汛队伍有生力量不足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有效的机制和办法,引导农村青壮年劳力在汛期回乡参加抗洪抢险,组织落实以民兵为骨干的群众性防汛抢险队伍,做到定领导、定任务、定人员,对可能发生的险情种类和出险地段,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抗洪抢险技术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抢险水平。加强和完善防汛机动抢险队的建设和管理,充实抢险机具,并进行专业化训练和必要的演练,适应多种复杂情况下的抢险要求,成为一支熟悉情况,掌握技术,装备优良,纪律严明和反应快捷的队伍。各类防汛抢险队伍都要通过培训或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做到遇险时拉得出,抢得上,守得住。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按照制订的防汛物资储备及经费管理办法,按市下达的防汛物资储备任务,以及抗大洪、抢大险的要求,采取国家储备和群众储备相结合的办法,备全备足防汛物资。要保证质量,做到存放有序,调度灵活。宁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同时储备一定数量的救生器材,以备抢险救护应急之用。对市、县两级专储防汛物资,要按规定登记造册,实行专库、专人管理,并明确调运管理办法,严格调运程序。物资、供销等有关部门储备的防汛物资,要实行动态管理,其存放数量、地点,要报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情况紧急时,要服从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用。群众性储备的梢秸料、编织袋等,由县、乡政府采取“号料登记、备而不集”的办法储备,并向群众讲清调用、结算办法,多层次、多渠道备足备好抗洪抢险物资。
(八)加强防汛通信、汛情预报和测报工作。通信部门要对通信设备全面检修,确保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与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各中型水库、主要防洪河道的通信畅通。同时要确保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在抗洪抢险时的移动通信需要。防汛部门要对自建的防汛通信网进行检查、检修,保证畅通。中小型水库、河道和其它防洪工程所需通信报汛设备,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负责解决。防汛通信要与通信、电力、公安、广播电视等部门的通信搞好联网衔接、加强技术培训,以便遇大水时,能保证传递汛情信息,必要时利用电视、广播发布汛情通报和调度命令。
气象、水文部门要及时提供气象、水情预报,尤其要做好较大范围内降雨的短期预报和中型水库、主要防汛河道的洪水预报、测报工作,充分利用现有科技手段,努力提高预报、测报速度和精度。
(九)切实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工作。各有关县(市)区要抓紧制订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务必于5月30日前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时上报市防汛指挥部备案。汛前按照预案落实各项措施,明确预警标准和“防、抢、撤”的范围、地点、方式,进行必要的宣传和演练,提高防御山洪灾害预案的可操作性。要切实抓好“群测群防”工作,发动群众对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山洪灾害的危险点进行普查和监测,增强干部群众的防灾和主动避灾意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山洪灾害多发区的管理和山区城乡建设的指导,坚决制止人为诱发山洪灾害的活动和行为。
(十)坚持防汛抗旱并举,积极推进“两个转变”。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积极转变防汛抗旱工作思路,全面推进“两个转变”:即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近几年来防洪调度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正确理解和把握“两个转变”的实质和内涵,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洪水调度方案。水库、河道等工程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根据市定调度运用计划,结合短期预报和工情、水情变化,利用现代化科技系统进行合理操作,以充分发挥水利工程体系的兴利除害综合效益,做到防汛抗旱两手抓。需要调整调度运用计划时,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做好灾害统计和减灾效益分析工作。各级要高度重视洪涝灾情统计、减灾效益分析和防汛评价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各级防办要明确一名领导主管灾情统计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对统计报表严格执行审查、签批制度,明确责任,层层严格把关,确保灾情上报不漏、不错、不虚,做到及时、准确、可靠。要选派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情况的人员负责统计工作,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配置必要的办公机具。要加强县、乡统计工作,搞好培训,提高业务技能。要严格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国汛〔1997〕7号)要求开展工作,做到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实时灾情报表在灾害发生后要立即统计上报,并要求每天统计上报灾情的发展变化情况。灾情严重时,除填报统计报表外,还应上报灾害情况的说明材料,尤其是发生人员伤亡后,要及时将死亡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居驻地及死亡原因当天上报,不能因个别指标统计不全而影响上报时间。灾情发生后,要及时深入灾区,核实灾情。要掌握当地社会经济情况的基本资料,对灾情数据进行合理性分析。核灾工作要认真仔细、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核实后的灾情要及时修正上报。
各级要高度重视洪涝灾害统计和减灾效益分析工作,加强领导,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做到实事求是,及时准确。防汛与民政部门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统一标准,严防乱报、错报或弄虚作假。要加强统计、评估队伍的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快速准确上报洪涝灾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已成防洪工程经济效益分析计算及评价规范》(SL206—98)的规范要求评估、分析减灾效益。
四、建立健全防汛督察监督机制
防汛工作责任重大,各行各业和有关人员要顾全大局,团结奋斗,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防汛法规,按照各级下达的调度运用计划执行,依法防汛,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对违抗、拖延执行洪水调度命令,聚众闹事,干扰工程管理和防汛秩序,拒不清障或设新障,擅自在险工河段挖沙取土,破坏或盗窃防汛工程设施、防汛物资和通信、水文测报设施,贪污、挪用防汛、救灾经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都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为加大防汛工作督察监督力度,把各项防汛责任制和安全度汛措施落到实处,确保防洪安全,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建立健全防汛督察监督机制。
(一)督察组织。市领导按照防汛责任分工和防汛工作职责对有关县(市)区的防汛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在认真履行自身防汛职责的同时,按照分工对有关县(市)区的防汛工作进行全面督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对各县(市)区防汛准备工作、防汛物资储备、责任制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督促检查。
(二)督察内容。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分管范围内行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履行防汛职责情况;国家防汛法规、政策及上级防汛指令贯彻执行情况;防汛宣传发动、队伍组织和实战训练情况。工程防护、物料筹集、预案制订等防汛准备工作开展情况;重点防汛工程建设情况;巡堤查险、工程抢险、河道清障、迁安救护等重大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督察职责。防汛督察组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防汛工作行使监督检查的职权。有权对防汛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批评,责令防汛工作不符合要求的单位限期整改,纠正违反防汛法规的行为。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力争尽快解决。
防汛督察单位分工如下:
武陟县: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河务局
温县: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河务局
孟州市:市交通局、团市委、市河务局
沁阳市:市气象局、市无线电管理处、市河务局
博爱县:市农业局、市武警支队、市河务局
修武县:市广播电视局、焦作日报社、市水利局
五城区:市建委、市企业发展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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