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2006年黄沁河防洪预案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2006年黄沁河防洪预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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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6-05-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2006年黄沁河防洪预案的通知
(焦政文〔2006〕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焦作市2006年黄沁河防洪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五月十一日
焦作黄河防洪预案
为了确保黄河安全度汛,使防洪工作指挥有据,调度有序,责任具体,措施落实,力争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灾害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及国务院规定的黄河防洪任务,结合我市黄河防洪工程现状和河道排洪能力,制定黄河防洪预案。
一、防汛任务
焦作辖区黄河河道长98公里,临黄堤长99.5km(其中温孟滩防护堤39.969km),沁河口以下黄河左堤(桩号68+469~90+432)是国家防总明确的确保堤段。险工5处(黄庄、赵庄、刘村、余会、花坡堤),计坝岸145座。引黄涵闸5座(张菜园闸、共产主义闸、白马泉闸、赵庄闸和老田庵闸)。穿堤建筑物主要有京广铁路口闸、南开仪、化工排涝闸、方陵、刘村提灌站,及穿堤管线光缆等。修建黄河控导工程8处(逯村、开仪、化工、大玉兰、张王庄、驾部、东安、老田庵),护滩工程1处(北围堤)和滚河防护工程3处(白马泉、御坝、秦厂),计有坝岸工程538座。
2006年黄河防洪任务为:防御花园口站22000立方米每秒流量洪水,确保大堤不决口。遇超标准洪水,做到有准备、有对策,尽最大努力,采取一切办法缩小灾害。
控导工程防御当地流量5000立方米每秒,根据洪水演进情况和抢护条件,经省防指黄河防办批准后伺机撤防。
温孟滩防护堤以防御当地流量10000立方米每秒为标准,根据洪水演进情况和抢护条件,全力布防。
二、防汛组织和职责
(一)防汛组织
黄河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焦作市黄河防汛工作由市长负总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是市政府的防汛指挥机关,市防指黄河防汛办公室是市政府、市防指黄河防汛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全市黄河防汛日常工作。沿黄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的黄河防汛工作。
(二)各级防汛机构职责
1、行政首长职责
防汛第一责任人:市长、市防指指挥长
主要职责:
(1)对全市的防汛抗洪工作负总责,统一指挥全市的防汛工作,督促建立防汛指挥机构,贯彻防洪法规和政策,执行上级防汛指挥部的指令,统一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洪工作。
(2)组织做好防汛宣传,培训防汛队伍,凑集防汛料物,清除行洪障碍,协调防洪工程除险加固和水雨毁工程恢复,保证汛前本辖区的工防和人防措施落实到位。
(3)组织进行防汛检查,落实防汛措施,组建防汛督察组织,建立督察制度,督促本地区防汛抗洪工作的开展。
(4)组织有关部门制订本市、县黄河各级洪水防御方案和工程抢险措施,制定滩区群众迁安方案。
(5)主持防汛会议,部署黄河防汛工作,进行防汛检查。负责督促全市的河道清障工作。加快全市防汛工程建设,不断提高抗御洪水的能力。
(6)根据全市汛情和抗御洪水实际,及时批准河务部门提出的工程防守、群众迁安、抢护救护方案,调动全市的人力、物力有效地投入抗洪抢险斗争。
(7)洪灾发生后,迅速组织滩区群众的迁安救护,开展救灾工作,防止因灾情人员流动过程中疫情的传播和扩散,妥善安排灾区群众的生活、尽快恢复生产,重建家园,修复水毁防洪工程,保持社会稳定。
(8)对黄河防汛工作必须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安全度汛,防止发生重大灾害损失。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各县防汛指挥部的工作负责检查,监督、考核。
2、防汛指挥部职责
防汛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地区的防汛准备、防洪预案的实施和抗洪抢险指挥调度。
(1)执行上级防汛指挥部的指令,行使指挥权,并负责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部报告工作。
(2)遇设防标准以内的洪水,确保堤防工程防洪安全,遇超标准洪水,尽最大努力,想尽一切办法缩小灾害。
(3)组织宣传群众,提高全社会的防洪减灾意识,召开防汛会议,部署防汛工作。
(4)组织防汛检查,督促并协调有关部门作好防汛工作,完善防洪工程的非工程防护措施,落实各种防汛物资储备。
(5)根据黄河防洪总体要求,结合当地防洪工程现状,制定防御洪水的各种预案,研究制定工程防洪抢险方案。
(6)负责下达、检查监督防汛调度命令的贯彻执行,并将贯彻执行情况及时上报。
(7)组织动员社会各界投入黄河防汛抢险和迁安救灾工作,并做好疫情的防治工作。
(8)探讨研究和推广应用现代防汛科学技术,总结经验教训,按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奖惩。
3、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同级防汛指挥机构和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地区防汛准备、防洪预案实施和抗洪抢险指挥调度。职责如下:
(1)河务部门。按照黄河防洪总体要求,负责本市黄河防洪规划的实施,对河道、堤防等各类防洪工程实施运行管理;负责市防汛指挥部黄河防汛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黄河各类防洪工程的汛前普查,防洪工程除险加固及水毁工程恢复工作;制定黄河防洪预案和防洪工程抢护方案;负责国家储备防汛物资的日常管理、补充和调配;及时掌握防汛动态,随时向人民政府及防汛指挥部和有关部门通报水情、工情和灾情,分析防洪形势,预测各类洪水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方案,当好各级行政首长的参谋;负责警戒水位以下河道和涵闸工程的查险、报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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