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教育局、荆门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门市教育局 荆门市公安局文号:
颁布日期:2006-03-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公安局(分局),市直各学校(单位):

近年来,我市教育网络建设发展迅速。全市中小学建校园网80多个,建计算机教学局域网和单位办公网220多个,建多媒体电教室70多座,建教育卫星地面接收站374个,有近200所学校和教育单位接入因特网,有近30万名师生能够共享网上教育资源。互联网络在给师生学习和工作带来方便的同时,也暴露出大量的安全问题。主要是安全组织不落实,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技术保护措施不到位,造成有害信息传播,计算机病毒传播和网络攻击破坏时有发生,网上违法行为不断增多,严重影响了网络的正常运行,对学生健康成长也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对校园网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加强我市校园网络安全管理,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网络安全教育

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把网络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思想道德教育之中,在师生中广泛开展网络安全教育活动,要动员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参与,积极树立“文明上网”的良好风气。

二、高度重视和加强网络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一)加强网络的出、入口管理。荆门教育信息网是全市教育的专用网络,它上联湖北教育信息网,下联各县市区教育机构和学校。根据省教育厅《湖北教育信息网IP地址管理办法》规定,省内教育机构必须无条件接入湖北教育信息网,统一申请使用湖北教育信息网IP地址和以XX.XX.e21.cn的域名。因此,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单位必须实行“三统一”,即:统一网络接入,统一网络IP地址,统一域名规范。已经接入他网的学校和单位要在今年内改接到荆门教育信息网上。

(二)加强学校网站的管理。已建有对外发布信息的学校(单位)网站,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注册、备案。网站信息发布要有审批手续,栏目内容更新维护要有专人负责,网上论坛、电子邮件、网上短消息、网上评论等要有审核程序,有条件的学校应在校园网上为学生提供网上活动平台或益智网络游戏,把学生上网活动吸引到校内网站上。

(三)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公安部《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要求: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应当落实防范计算机病毒、防范网络入侵攻击和防范有害垃圾信息传播,以及系统运行和用户上网登录时间和网络地址记录留存等技术措施。根据规定,全市已联网的学校和教育单位要在近期内配备和安装经公安部门审核认定的网络安全设备。市电教馆要根据各学校实际,帮助学校规划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方案,提供网络安全技术支持。

(四)加强校园网用户上网行为的管理。校园网的主要任务是为教育教学服务。学校要根据作息时间和课程安排,规定学生上网的时间。计算机教室、电子阅览室、电子备课室、多媒体电教室等在对教师、学生开放时,管理员要作好相关记载,学生网上活动要有教师指导和监督。学生上网场所的计算机网络要有网站过滤功能,对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有害信息进行屏蔽。学校(单位)网络要给用户分配固定的IP地址,要有详细的用户名、IP地址、MAC地址等记载,要通过网络监控系统对用户的IP地址和MAC地址实行绑定,并保存用户网上活动信息资料六十天以上。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校园网络安全工作,市、县(市区)电教馆(站)和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的监督和指导。各学校校长、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网络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单位)要指定一名校级领导直接负责,并落实1-2名网络安全员。要严肃工作纪律,对不履行职责、管理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由公安机关处理。

(二)建立健全网络管理各项制度。各联网学校(单位)应根据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成立工作专班。要建立网络病毒、网络犯罪防控机制,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今年下半年,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将对学校网络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技术措施不落实的学校要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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