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3-08-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漯政〔2003〕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现将《漯河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漯河市人民政府

二○○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漯河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改革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规范市级财政收支行为,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财库〔2001〕24号文件精神做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1〕13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现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我国现行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分散收付、分散管理的财政体制,财政性资金缴库和拨付,主要是通过征收机关和预算单位设立多重账户分散进行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建立和发展,这种在传统体制下形成的运作方式,显露出许多弊端:一是财政收支活动不透明,财政部门难以实施有效的事前、事中管理和监督,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问题时有发生。二是预算单位重复和分散设置账户,造成财政资金拨款环节多,周转速度慢,使用效率低,而且,大量财政性资金滞留在预算单位账户,削弱了政府的资金调控能力,造成政府财政资源的浪费。三是财政收支信息反馈迟缓,会计信息质量不高,难以及时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宏观调控提供准确依据;四是财政资金征管有漏洞;财政收入流失严重,截留、坐支财政资金现象屡禁不止,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必须对现行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行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发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基本原则:(一)明确责权。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资金所有权、财务管理权和会计核算权。(二)规范管理。合理确定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和代理商业银行的管理职责,在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资金所有权的情况下,规范财政性资金收付程序,使所有财政性资金和预算单位其它资金收支都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三)强化监督。进一步增强财政收支活动透明度,在不改变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权和会计核算权的情况下,使收入缴库、拨付、使用的整个过程处于财政部门有效的监督之下。(四)提高效率。预算单位的所有收入均直接缴入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给供应该单位商品和劳务的供应商,减少中间环节,加快资金运行速度,使预算单位用款更加及时和便利。(五)便于实施。改革方案既要符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基本方向,又要结合漯河实际情况,便于实际操作和实施,逐步实现改革目标。

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改革的主要内容:建立市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和预算单位其它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商或用款单位的银行账户。(一)建立市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在各单位资金所有权、财务管理权、会计核算权不变的基础上,取消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由市财政局统一设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和其它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

市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和功能:1、市财政局在市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即国库存款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财政预算资金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的收入和支出,并用于与市财政局在代理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收入账按预算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支出账按资金性质、分预算科目设立分账册。2、市财政局在商业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支出活动,并用于预算外资金日常收支清算。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3、市财政局按资金性质在代理商业银行开设财政直接支付零余额账户。用于核算和反映财政直接支付的财政资金活动,并与国库单一账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行清算。4、市财政局在代理商业银行为每个预算单位开设授权支付零余额账户。用于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零星购买、日常支出及上级主管部门补助和单位其它资金收支,并与国库单一账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行清算。5、市财政局根据上级财政部门规定,在代理商业银行开设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市级财政和预算单位的特殊专项收入和有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的收支活动,并与国库单一账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行清算。(二)规范收入收缴程序。1、收缴方式。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市级财政收入的收缴方式分为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两种方式,取消各单位的收入过渡账户。(1)直接缴库是由缴款单位或缴款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将应缴收入缴入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2)集中汇缴是由征收机关和依法享有征收权限的单位按法律法规规定,将所收取的应缴收入在规定的时限内汇总缴入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2、收缴程序。(1)直接缴库程序。直接缴库的税收收入,由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提出纳税申请,经征收机关审核无误后,由纳税人通过开户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包括收费、基金、罚没等收入),按照“罚缴分离”和“票款分离”原则,由缴款单位或缴款人通过代理商业银行将款项直接缴入国库存款账户。

预算外资金收入按照“票款分离”原则,除批准实行集中汇缴的项目外的所有收入,由缴款单位或个人通过代理商业银行将款项直接缴入财政专户。(2)集中汇缴程序。小额零星税收和其他应缴财政收入,由征收机关在收缴收入的当日汇总缴入国库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3)规范收入退库管理。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库管理的规定执行。(三)规范支出拨付程序。1、支出类型。按照政府支出分类,财政支出分为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支出,根据支付管理需要,财政支出具体分为以下四类:(1)工资支出。即预算单位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性支出;(2)购买支出。即预算单位除工资支出、零星支出之外购买服务、货物、工程等支出;(3)零星支出。即预算单位零星购买和日常小额支出部分,主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所列品目以外的支出,或虽列入《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但尚未达到规定数额的支出;(4)转移支出。即拨付给预算单位或下级财政部门,资金使用未明确指定用途的支出,包括拨付企业的补助,差额补助单位的财政补助,以及上级财政对下级财政的转移支付等。上级财政对下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包括:税收返还,原体制补助,转移支付,结算补助,财力补助,专项支出等。2、支付方式。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1)财政直接支付。由财政部门开具支付凭证,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和劳务供应者,下同)或用款单位银行账户。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适用于工资支出、购买支出和转移支出等。(2)财政授权支付。预算单位根据财政授权,自行开具支付凭证,通过财政部门为其在代理商业银行开设的授权支付零余额账户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财政授权支付适用于未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购买支出、零星支出和预算单位用其它资金安排的支出等。

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具体项目,由财政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列出。3、支付程序。(1)财政直接支付程序。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向市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提出支付申请,市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及相关要求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向代理商业银行签发支付凭证,并通知市人行国库科,通过代理商业银行进入银行清算系统进行清算,将财政资金从财政直接支付账户划拨到收款人账户。

财政直接支付主要通过转账方式进行。市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根据预算单位要求签发支票,并将签发给收款人的支票交给预算单位,由预算单位转给收款人,或由市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根据预算单位要求,直接签发支票给收款人,由收款人持银行支票到代理商业银行,通过代理商业银行进入银行清算系统进行清算,将资金划转到收款人账户。

工资性支出按照财政统发工资要求,由编制部门和人事部门核定人员和工资标准,经市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审核后,通过代理商业银行财政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到个人工资账户。上级财政部门对下级财政部门的转移支出,由上级财政部门直接支付或通过上下级往来结算进行。(2)财政授权支付程序。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在财政授权月度用款限额内,自行开具授权支付凭证,经市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受理审核无误后,加盖市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支付业务专用章和监督稽核专用章,预算单位凭已受理审核的授权支付凭证,开具银行结算票据,连同已受理审核的授权支付凭证一并送交代理商业银行,通知代理商业银行向收款人付款或提取现金,并由代理商业银行与国库单一账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行清算。

四、改革配套措施

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财政资金运作方式的一场根本性变革,是整个预算执行机制和财政收支管理的制度性创新,是一项十分庞大和复杂的系统工程。改革不仅涉及到改变现行预算编制办法和修订一系列相关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银行清算系统、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等必须的配套设施,而且需要改变传统观念和旧的管理方式。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积极推动改革,逐步实现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目标。(一)制定国库改革相关制度和办法。制定《漯河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漯河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漯河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银行支付清算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和办法,保证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规范有序,稳步推进。(二)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编制改革。部门预算是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的前提和基础。按照内容完整、项目明细、定额科学、程序规范的原则全面推行市级部门综合财政收支预算,实现早编、细编、按项目编制预算,逐步使所有财政资金的支付建立在明晰的预算基础上,提高部门预算的可执行性,为顺利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创造条件。(三)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政府采购制度是财政支出管理机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做好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工作,实行政府采购,是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重要环节。财政部门及预算单位要在编制年度预算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明确采购范围、项目、金额,以利于在年度预算执行中逐一落实。(四)成立市财政信息中心,建设财政管理信息网络系统。信息中心具体负责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是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必不可少的技术支撑,它直接关系到改革的进程和效果。在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下,建设符合我市实际并与我市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相适应的财政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包括:预算编制系统,进行部门预算的编制、审核和调整;预算执行管理系统,保证预算资金的拨付符合预算安排和支出进度要求;收入管理系统,监控税收和非税收入征收情况;国库支付系统,以国库单一账户为核心,依据预算指标,用款计划和支付申请实行支付控制,实现支付过程的自动化;工资发放系统,管理财政供养人员的基本信息,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发放个人工资。逐步实现财政、银行、税务之间的联网,及时反映国库每日资金收支余额情况,最终实现财政收入缴库、退库、资金支付、资金清算、会计核算和信息反馈等各项业务的科学管理和安全高效运行。(五)组建市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在市财政局设立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管理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特设账户,负责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具体业务,并进行相关的会计核算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六)选择代理商业银行。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设置财政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七)清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对市直财政全供行政事业单位纳入财政单一账户体系管理,必须对其现有银行账户进行清理,取消各单位现有各类银行账户,由市财政局为预算单位在代理商业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和特设账户。预算单位现有银行账户资金划转到市财政局为其开设的零余额账户或特设账户。(八)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市财政局要加强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的监督,认真审核预算单位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使用申请;财政国库管理机构要定期对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相关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要健全内部岗位责任制和内部稽核制度,使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化、规范化;财政监督机构要加强对财政国库管理机构和支付执行机构的内部审计。财政国库管理机构和支付执行机构要自觉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审计监督。人民银行要充分发挥在金融监管中的作用,加强对代理商业银行开户和资金清算的监控。通过各部门有效监督和制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五、实施的时间

按照“积极稳妥、逐步推进”的原则,既坚持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又要结合漯河实际,妥善解决改革推进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市本级于2003年9月启动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对市直财政全供行政事业单位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实行国库集中收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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