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4-02-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宛政〔2004〕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南阳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阳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二月二十日
南阳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化市级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管理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豫政犤2003犦9号)和《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级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若干规定》(宛发犤2002犦12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现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财政资金收缴、支付和存储的基本规范,是预算执行的制度性保障。现行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计划经济延续下来的,财政资金缴库和拨付通过征收机关和预算单位设立多重账户分散进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建立和发展,这种运作方式显露出的弊端越来越突出。一是重复和分散设置账户,财政资金活动透明度不高,大量资金游离于财政管理之外,不利于实施有效管理和全面监督。二是收入不能及时足额入库,财政收入流失问题时有发生。三是支出执行中资金按预算级次拨付,环节多,效率低,既不利于方便单位用款,又容易造成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四是财政收支信息反馈迟缓,信息质量不高,难以及时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宏观调控提供可靠依据。因此,必须从根本上对现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行改革。
改革现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核心是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就是通过改革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和财政国库账户管理办法,建立规范的收支管理平台,使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从根本上改变现行财政性资金管理漏洞多、运转效率低的状况,减少财政资金在国库之外的运转环节、滞留时间和滞留规模,解决财政收支信息反馈迟缓和财政资金调度困难等问题,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基本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财政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手段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实现财政收支管理的规范、透明和高效,创新财政管理制度,完善财政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市级财政的宏观调控作用。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遵循以下原则:
(一)有利于规范操作。合理确定财政部门、征收部门、预算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和代理银行的管理职责,使所有财政性资金收支都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
(二)有利于管理监督。在坚持不改变预算单位预算执行主体、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不改变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权的原则下,提高财政收支活动透明度,实现对财政资金收付全过程的有效监督管理。
(三)有利于方便用款、提高效率。改革财政资金缴拨程序,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财政资金收付效率。
(四)有利于组织实施。改革方案设计应体现系统性和前瞻性,以便于实际操作和分步实施,使改革目标得到逐步实现。
三、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按照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一建立、两直达”,即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全面反映财政资金收付的各类账户总和,其构成和功能如下:
1.国库单一账户。市财政局在中国人民银行南阳中心支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即国库存款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
2.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市财政局在商业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活动。
3.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市财政局在商业银行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财政直接支付的财政资金支付活动。
4.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市财政局在商业银行为每一个与财政有领拨关系的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用于核算和反映市财政局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财政资金收支活动。
5.特设专户。市财政局根据中央和省有关规定在商业银行开设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市级财政和预算单位的特殊专项收入和有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的收支活动。
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和特设专户之间,原则上只发生清算关系,即支付实际发生后,由代理银行与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行清算。实际支付发生前,财政资金不流出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后,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管理的预算单位在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仍由单位按规定的用途使用。预算单位不得将财政资金从单位零余额账户向该账户划拨。
上述国库账户体系是结合现阶段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基本要求和当前工作实际设计的过渡性方案。以后,要在完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和现代化银行支付清算系统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国库单一账户核算所有财政收入和支出,并通过零余额账户处理日常支付和清算业务。
(二)规范收入收缴程序
1.收入方式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将财政收入的收缴分为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
(1)直接缴库。由缴款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应缴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集中汇缴。由征收机关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应缴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涉及省、市、县三级财政分成的非税收入,由征收机关直接缴入市财政局开设的汇缴专户,由市财政局按分成比例分别划解到省、市、县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收缴程序
(1)直接缴库程序。直接缴库的税收收入,由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提出纳税申报,征收机关审核无误后,由纳税人通过开户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单一账户。对非税收入,除批准实行集中汇缴的项目外,比照税收入库程序,由缴款人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集中汇缴程序。小额零星税收和经批准实行现场执收、执罚的非税收入,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外,征收机关在收缴收入的当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经批准实行集中汇缴的收入,在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尚未运行前,由非税收入管理局设置非税收入汇缴专户,根据收入性质定期划解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3.规范收入退库管理。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规范支出拨付程序
1.支出类型。根据政府支出分为和支付管理需要,将财政支出分为四类:(1)工资支出,即预算单位的工资性支出;(2)购买支出,即预算单位除工资支出、零星支出之外购买服务、货物、工程项目的支出;(3)零星支出,即预算单位购买支出中的日常小额支出部分,主要是《政府采购目录》所列品目以外的支出,或虽列入《政府采购目录》所列品目,但尚未达到规定数额的支出。(4)转移支出,包括拨付企业的补贴和市对县市区的转移支付等。
2.支付方式。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1)财政直接支付。由市财政局根据预算单位的用款申请开具支付凭证,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和劳务供应者,下同)或用款单位账户。财政直接支付适用于统发工资支出、政府采购支出、市财政局确定的其他支出项目。
(2)财政授权支付。预算单位根据市财政局授权进行支付时,由市会计核算中心开具支付凭证,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财政授权支付适用于未实行政府采购的零星支出、未纳入财政统发的工资支出、经市财政局批准的其他支出。
3.支付程序
(1)财政直接支付程序。预算单位用款时,向市财政局提出支付申请,财政局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资金使用计划及相关要求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向代理银行开具支付凭证,并通知人民银行国库部门,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账户。
支付对象为企业和下级财政部门的转移支出,由市财政局按照预算进度将资金从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直接拨付到企业或下级财政部门账户。
(2)财政授权支付程序。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提出资金分月用款计划,市财政局根据批准的用款计划和库存资金情况,核定预算单位的每月用款限额,并通知预算单位、代理银行和人民银行国库部门。预算单位在月度限额内用款时,由会计核算中心开具支付凭证,通过代理银行向收款人付款或提取现金,代理银行与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清算。
四、改革的配套措施
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对财政资金账户设置和收支缴拨方式的根本变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的改革和创新,需要推进相关配套改革和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
(一)建立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和实行新的财政资金拨付方式后,财政部门面对的支付业务量将大量增加,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设立专门的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是财政国库业务的组成部分,主要负责财政直接支付业务,并进行相关支出明细核算等。
(二)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编制改革,为顺利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创造条件。按照内容完整、项目明细、定额科学、程序规范的原则,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制度,部门预算要细化到项级科目和基层预算单位,并尽可能细化到目级科目,随着改革的深入,逐步完善,使所有财政资金的支付建立在预算细化的基础之上。
(三)建立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提供技术保障。按照省财政厅“金财工程”建设统一要求和部署,建设财政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包括:预算执行管理系统,非税收入系统,财政收支总分类账系统,实现财政、银行、税务、预算单位之间的联网和财政资金审核、支付的信息化管理,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效率。
(四)建立健全现代化银行支付清算系统。加快财政资金拨付到账时间,提高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清算业务的效率。
(五)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财政内部业务工作程序和约束机制,建立健全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内部监督制度,确保新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顺利运行。财政国库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努力为市级预算单位提供优质服务。人民银行国库部门要加强对代理银行办理财政支付清算业务的监督和管理,保证支付及时、清算顺畅。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审计工作,促进依法理财和有关预算单位依法履行职责。监察部门要对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全过程进行监督,保证各项改革政策落实到位。通过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市级财政资金安全高效。
五、组织实施
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政府成立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这项改革的组织领导工作。市财政局要把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组成专门机构,抽调骨干业务人员,做好改革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以及相关的各项具体工作。市级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全力支持这项改革,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收入收缴根据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进展情况,逐步规范完善,支出拨付改革从2004年开始在市直全面推行,在总结经验、优化和完善方案的基础上,力争在“十五”末建立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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