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实施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5-05-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实施办法》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各厂矿企业、院校,市政府各部门:

《黄石市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人才的重要方式,涉及千家万户,事关考生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各地及有关部门一定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分工负责,密切合作,共同做好高考安全和环境整治工作,快速有效地处理高考期间突发事件,确保我市普通高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二OO五年五月二十日

黄石市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

局际联席会议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实施办法。

一、建立黄石市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黄石市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局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由市教育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信息产业局、市保密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黄石供电公司等部门参加。联席会议职能是:统筹协调并解决全国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关问题;快速有效地处理考试中的突发性重大问题;提出措施和建议;督促、检查、指导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招生办公室,由汪丽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向各成员单位传达局际联席会议制定的方案、措施,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落实会议精神;加强与县(市)联席会议办事机构的联系,及时了解并掌握高考的各方面情况;初步确定应急等级并启用应急预案,及时向省厅际联席会议报告。

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市教育局

1、负责全市国家统一考试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2、根据国家统一考试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制定我市高考工作的实施方案;

3、督促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及教育考试机构落实国家和省各项政策规定;

4、调查处理考试中出现的各类违纪舞弊事件;

5、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考试工作。

(二)市委宣传部

1、加强对高考宣传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为高考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2、制定我市高考宣传纪律和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凡高考工作的新闻报道须经市教育局审核,未经审核的稿件一律不得播发;

3、对擅自发布和制造虚假高考信息的媒体和个人追究责任。

(三)市公安局

1、维护和整治考点周边的社会治安秩序,禁止鸣放鞭炮;

2、保障高考期间的道路畅通,对考点周边实行交通管制,高考期间车辆限速禁鸣,在英语听力考试期间车辆禁行;

3、配合招办做好试卷押运和保管工作;

4、考前组织开展对考点、试卷保密室的安全消防检查;

5、依法严厉打击盗窃、传播、出售试卷和以出售试卷为名进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市监察局

1、积极开展对考试管理工作中的纪律监督与检查,对违反考试管理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2、对高考管理人员的违纪舞弊行为和事实进行调查和处理。

(五)市信息产业局

1、积极参与考试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实施工作;

2、确保考试期间重要部门的通信指挥畅通;

3、高考期间安排专人对网络等通讯工具实施24小时监视;

4、对互联网进行严密监控,若出现高考试题、答案和试卷时,及时采取措施将其封锁,并迅速进行调查和报告;

5、配合公安部门对失泄密事件进行调查。

(六)市保密局

1、积极配合教育局开展试卷保密室的检查,确保试卷保密室合格达标;

2、对试卷的接送、存放和保管等环节的保密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七)市环保局

1、对施工噪音进行限制,居民区附近施工工地夜间禁止浇灌混凝土,保证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

2、制止考点周边施工噪音,在英语听力考试期间,严禁考点周边工地施工;

3、加强与火车站的联系,考试期间做到火车减速行驶,禁鸣高音汽笛,在英语听力考试期间黄石三中考点附近火车禁行。

(八)市卫生局

1、对考点学校的食堂及周边的餐饮业开展饮食卫生大检查;

2、采取积极防范措施,对集中接待考生的酒店,加强卫生监督,确保卫生安全;

3、组织医院做好急救预防准备,对中毒、中暑等突发病情及时组织救治工作。

(九)黄石供电公司

1、确保高考期间考点、试卷保密室等地的正常供电;

2、高考录取期间,确保市招办和高校录取现场的正常供电;

3、制定并落实供电应急预案。

三、联席会议成员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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