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协助长城等四家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债权评估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5-12-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协助长城等四家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债权评估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5〕1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召开的不良债权处置工作会议精神,市政府委托夷陵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长城、华融、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就其在宜债权的转让事宜已达成意向协议,与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债权转让事宜也正在洽谈之中。目前,长城等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在宜不良债权的评估工作已陆续展开。各县市区政府要站在改善投资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推进国企改革、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支持这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为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在宜不良债权评估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督促相关企业和单位提供必要的财务资料,确保长城等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在各地的债权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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