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宝鸡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反洗钱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宝鸡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宝政办发〔2010〕62号
颁布日期:2010-07-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宝鸡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反洗钱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宝政办发〔2010〕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宝鸡市中心支行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反洗钱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反洗钱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宝鸡市中心支行

为了切实加强全市反洗钱工作,进一步提高反洗钱工作效能,维护全市经济金融安全高效运行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结合宝鸡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和金融危机的不断蔓延,我国经济金融发展进入了关键性阶段。进一步深入开展反洗钱工作对确保金融健康稳定运行、支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一)深入开展反洗钱工作是维护我国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客观需要。反洗钱工作涉及国家经济、司法以及安全等多个领域,关系社会公正和经济秩序稳定。同时,反洗钱在发现和打击犯罪活动中具有独特的作用,不仅能够及时发现犯罪行为资金来源,而且能够有效切断资金渠道,防范新的犯罪,切实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深入开展反洗钱工作是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的需要。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加深,经济犯罪与行贿受贿等腐败犯罪相互助长、滋生,严重损害国家经济肌体健康。反洗钱工作可以从资金流动上监测异常和可疑资金交易,为控制非法所得的转移和藏匿赢得时机,为跨境追缴违法资金提供有力手段,从而有效地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深入开展反洗钱工作是维护金融机构信誉及金融稳定的需要。金融机构作为资金活动的载体,客观上容易成为洗钱的渠道,是洗钱发生的高危领域,金融机构卷入洗钱活动,不仅严重损害金融机构的声誉,而且会带来巨大的法律和运营风险。加强反洗钱工作,有利于金融机构规避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有利于金融机构加强风险管理,开展审慎经营,从而保护金融机构本身不被犯罪分子利用,维护金融机构的良好信誉和地区金融稳定。

二、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开展反洗钱工作的紧迫感

2006年以来,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反洗钱联席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反洗钱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已经步入正轨,证券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也正在逐步规范,金融机构监控和预防洗钱犯罪活动发生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但从反洗钱工作的全局来看,我市反洗钱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仍然面临严峻形势,迫切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市反洗钱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法规体系建设逐步完善,执行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经过五年的努力,我国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反洗钱法律、监管体系。但目前,宝鸡市反洗钱工作仍停留在金融业,反洗钱法规制度的执行与落实与实际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还有待深化,其他领域反洗钱工作有待拓展。

二是反洗钱领域逐步扩大,形势愈来愈严峻。随着洗钱活动向其他经济领域的蔓延和渗透,我国将逐步启动特定非金融行业的反洗钱工作,这些特定非金融行业主要包括支付清算组织、律师、房地产、彩票、宝石和贵金属、汽车销售等洗钱风险较高的行业。逐步在特定非金融行业开展反洗钱工作,是反洗钱工作面临的一项新挑战,对我市反洗钱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三是反洗钱工作尚未形成合力,效能有待进一步发挥。2006年,宝鸡市初步建立起了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09年对其进行了修订和完善,进一步明确了组织架构、成员构成和各方职责等,宝鸡市反洗钱工作机制业已确立。但随着反洗钱工作形势的发展,反洗钱监管方式有待深化,反洗钱工作参与主体有待扩大,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合作有待加强,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效能有待进一步发挥。

三、通力协作,有效发挥反洗钱联席会议作用

反洗钱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充分发挥反洗钱监管体系的整体效能。根据《宝鸡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反洗钱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必须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切实履行职责。

(一)人行宝鸡市中心支行要充分发挥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对全市反洗钱工作的指导、部署和组织协调力度,加强反洗钱的地区合作与交流,会同银监部门做好全市金融业反洗钱指导监督工作,进一步研究制定金融业反洗钱各项工作措施,研究解决全市金融业反洗钱工作的疑难问题。要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的联系协调,积极协助司法部门调查处理有关涉嫌洗钱的犯罪案件。

(二)公安、司法机关要加强与人行宝鸡市中心支行的联系与协调,做好洗钱犯罪的情报收集与处理,研究相应的信息共享和合作调查方案,积极开展洗钱犯罪的防范工作。对金融机构报送的涉嫌犯罪的可疑资金交易信息,要及时做好调查、侦破工作。在办理、审理洗钱案件过程中,针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探索和研究解决其适用法律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

(三)工商、财税等部门要加强与人民银行、公安、司法机关的反洗钱信息沟通工作,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分类监管,防范涉及洗钱的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资金与账户的管理,建立洗钱犯罪所涉及资金的追缴入库制度,探索建立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以及注册会计师、评估师等执业人员参与反洗钱工作的机制。

(四)加强反洗钱宣传教育工作。反洗钱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与反洗钱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系统的宣传教育网络资源,加大反洗钱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公民反洗钱意识。

四、突出重点,切实提升金融业反洗钱工作效能

金融机构作为预防、监控洗钱的行为的核心主体,必须通过健全机制,完善内控,规范操作,加强监测,发现并控制犯罪资金流动。

(一)健全机制,推动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各金融机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规要求,建立组织机构,完善内控制度,健全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机制,切实履行反洗钱职责。必须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和面临风险,制定本机构履行法定反洗钱义务的工作程序、业务流程、责任制度、管理体制、内部评估和稽核制度,将反洗钱要求融入业务工作程序和管理系统,使反洗钱成为整体风险控制的有机组成部分,依法履行客户身份识别、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等反洗钱义务。

(二)突出重点,加大情报分析力度,充分发挥金融机构资金监测作用。

1、重点加强对可疑交易资金的监测工作。宝鸡市地理环境特殊,与甘肃、四川、宁夏等省相连,经济相对发达,交通十分便利,也为洗钱犯罪提供了便利。各金融机构要严格按照《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全面加强对重点地区可疑交易的监测,发现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资金交易,要及时进行甄别分析,对不能排除洗钱嫌疑的可疑资金交易,要及时向人民银行报告,并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2、重点加强对基础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测工作。近年,国家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在不断加大,为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大量建设资金涌入我市的时机进行洗钱犯罪活动,各金融机构要严格按照《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及《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尤其是对非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企业的资金交易监测,对分析发现的可疑交易情况,要及时报告。

3、重点加强对腐败案件和经济案件中涉嫌洗钱资金的监测。随着我国反腐败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加强,各金融机构要密切关注各类腐败案件和经济案件,对其中可能存在的洗钱线索要及时向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报告,为政府职能部门有效打击犯罪提供有力支持。

4、重点加强对涉赌可疑资金交易的检测。目前,网络赌博十分猖獗,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已成为境内外不法分子洗钱的新渠道。各金融机构要按照《陕西省集中整治网络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强对涉赌可疑资金的监测分析,采取有效措施监控、发现赌博集团使用的账号、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最大限度地阻断赌博资金流通渠道,严厉打击网络赌博违法犯罪活动。

5、加大保密工作力度。各金融机构在上报相关报告时,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有关规定,对涉密数据、资料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确保反洗钱信息资料安全使用。

(三)强化措施,加大对银行卡等电子支付领域的反洗钱工作力度。

随着金融电子化进程的不断深化,银行卡等电子化支付结算工具已逐步被广大民众接纳。但同时,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银行卡、网上银行业务等支付结算方式进行洗钱犯罪的活动也不断增加。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扩大反洗钱监测领域,积极开展电子支付领域的反洗钱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电子支付工具反洗钱内控制度,制定专门的可疑交易识别监管操作细则,开发电子支付工具交易自动报告系统等,实现对电子支付领域的全程反洗钱监测。

(四)加强协调,形成有效的配合协作机制。

一方面要加强纵向协作。各金融机构要依托宝鸡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这一重要平台,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及时有效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反洗钱调查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强横向协作。各金融机构要通过宝鸡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防止信息无原则扩散的同时,及时沟通信息,做到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共同做好反洗钱工作,为打击洗钱犯罪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五)强化宣传培训,全面提升社会各阶层对反洗钱工作的认知度。

1、金融机构要在人行宝鸡市中心支行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地开展反洗钱知识培训工作,通过基础知识学习、案例分析等方式,不断提升金融从业人员的反洗钱工作能力和防范风险意识,从而有效发挥金融业在反洗钱战线上的“排头兵”作用。

2、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对反洗钱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金融机构自身优势,通过不同方式的宣传,扩大反洗钱宣传的受众面和覆盖面,使宝鸡辖内各社会层面对反洗钱工作做到正确认识,并积极帮助和协助金融部门做好反洗钱工作。

(六)深入调查研究,努力开创反洗钱工作新局面。

各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各自业务系统、网络资源和行业特点等优势,大力开展我市洗钱风险的前瞻性调研。要结合行业实际、客户群体和未来发展趋势,积极开展高风险行业、高风险业务、高风险产品、高风险客户的反洗钱理论探讨,研究本行业、本系统开展反洗钱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充分发挥调查研究对反洗钱工作实践的指导作用,不断开创我市反洗钱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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