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颁布单位: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政府文号:沧政发[2004]17号
颁布日期:2004-10-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沧政发[2004]17号2004年10月26日

实施教育信息化是促进教育工作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中都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推动我市远程教育和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等工作的开展,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对全市的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教育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教育信息化建设对于转变教育思想和观念,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加快教育管理手段的现代化,尤其是对于深化基础教育改革,促使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具有深远的意义。教育信息化以其信息量大、传播快速、不受地域和时间限制的巨大优势,为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二、明确教育信息化的发展目标和任务

我市发展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思路是: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步实施,注重实效,积极推进。实施教育信息化的目标方法为:在中小学全面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完成在远程教育网络下的班班通工程、实施建立在校园网络平台上的多媒体辅助教学系统,以及在教育系统内实现信息传输,公文收发、统计汇总和召开双向视频会议的电子政务系统。

(一)到2007年,在全市中小学全面普及信息技术教育

2004-2005学年度始,全市所有初中以上学校全部正规开设信息技术课程。所有重点高中学校计算机数量达到平均每10人一台,普通高中和城镇初中计算机数量平均15人一台,乡镇中学达到每20人一台计算机,全市所有中心小学以上学校都要建起计算机教室并开课,中小学信息技术开课率要达到75%以上。2005年底以前,所有完全小学以上学校平均每20人一台计算机,并要全部开设信息技术课程。各教学点要通过与周边学校实行硬件资源共享的方式,保证信息技术课的上机操作。所有中小学生开课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同时,为保证教学效果,应进一步发展多媒体网络机房,每个机房都要配备相应的辅助教学及教学效果考核软件。

到2007年底,全市中小学全面普及信息技术课。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全面推广多媒体网络机房辅助教学,提高人机比例,所有完全小学以上学校要保证上机课达到人手一机或全校平均每15人一台机器,教学点要保证拥有一定数量的计算机,确保日常教学需要。

(二)到2007年,全市中小学基本普及“校校通”

从现在起,全市每年完成400所学校的远程教育卫星终端站“校校通”联网任务,另外每年安排400所规模较小、条件薄弱的学校实行分步实施,即首先利用资费优惠的宽带入网政策,实现与市教育信息网连接。到2005年底,50%左右的县、市、区要基本实现“校校通”,其它县、市的“校校通”网络要覆盖到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全市实现“校校通”的中小学要发展到1600所以上,“校校通”普及率达到70%。

具体目标为:到2004年底,所有重点高中要建成校园网,实现“班班通”;到2005年底,城镇完全小学和城镇初中以上学校要建成校园网,实现班班通;到2007年底,农村完全小学及初中以上学校要建成校园网,实现班班通,教学点全部配备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和基本满足日常教学需要的教学资源,从而建立起基本覆盖全市的远程教育网络系统。到2007年,所有宽带接入的学校全部升级为卫星终端站方式与远程教育联网,通过选择拨号、专线、宽带、光纤多种“校校通”的接入模式和单机入网、计算机教室入网、多媒体教室入网和校园网入网等多种连网方式,使所有完全小学以上的学校全部联入省、市远程教育网,完成“校校通”的普及任务,使全市的教育现代化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三)加强教学网络资源建设,实现信息技术与各学科教学工作的整合

要充分利用省级有关部门制定的教育软件资源建设政策,加强教学资源建设,切实利用好现有信息技术资源和教学网络平台的优势辅助各学科教学。2007年以前,每年建设200个左右的多媒体教室和100个左右的校园网,逐步扩大多媒体教学的覆盖范围,逐年改善教学条件,为信息技术与各学科整合提供必要的环境。同时,加强对专任教师的信息技术培训和多媒体辅助教学的培训工作,逐步将计算机辅助各学科的教学实验转变为各学校常规的教学活动,到2005年,50%的专任教师要具备自己独立制作辅助教学课件的能力,2007年,80%的专任教师要具备自己独立制作和编辑辅助教学课件的能力,使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成为各学科教师的常规教学行为。

(四)利用网络及信息技术的优势,加快实施教育电子政务

2004年,市财政将投入200万元,建立沧州市教育信息中心,并正式开通沧州教育网站(含市网络教学资源库、远程教学/会议系统、市城域网等功能)。2004年内,70%以上的县、市、区要开设县级教育网站,90%的县、市、区开通与省、市教育厅局相连的双向交互远程电视会议系统。同时,所有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充分利用省、市、县、校网络互联的优势,开展教育电子政务,使教育系统内资源共享、信息传输,公文收发、统计汇总在网络上实现成为现实。到2005年,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部开通教育网站,除涉密公文之外全部实行网上传输,并实现省、市、县三级双向交互远程教学/会议系统,做到重要会议或重大应急活动可以随时通过远程会议系统向各县、市、区和联入“校校通”网络的学校播报,此外,较大规模的学校也可建设与市信息网相联接的网站和交互远程教学/会议系统,初步奠定教育管理现代化的基础。

三、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教育信息化的快速发展

(一)要加强对信息化建设的领导

各地要充分认识教育信息化建设对于教育事业发展所起的至关重要的作用,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建设的观念,确定优先发展信息化的战略。各县(市、区)要在2004年建立起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由政府主管教育的领导任组长,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加,依照上级部门制定的目标,统一制定本区域内的信息化建设的规划,指导、实施具体工作。各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也要根据信息化建设发展的要求,建立相应的组织,并指定专门机构、安排专门技术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二)确保信息化建设的投入

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的实施意见,尽快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资金为辅的发展教育信息化的投入机制。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信息化建设的需要,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教育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教育行政部门要当好政府参谋,具体制定教育信息化建设投入计划,并抓好计划的贯彻落实。

(三)要充分利用现有政策,调动社会各界捐资助教的积极性

开设信息技术课收取上机费是经过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对我市近几年的信息技术教育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在新的相关政策出台之前,要继续按照原文件执行。同时,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禁挪用专项经费,切实保证所收资金用于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

要广泛动员和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对学校信息化建设进行捐助,继续提倡利用社会捐资助教的方式发展多媒体辅助教学,调动社会各界对发展现代教育技术的积极性。

(四)加强教育督导,把教育信息化建设水平列入各级政府年终考核目标。

加快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建设,落实规划是目的,强化督导是关键。各县(市、区)政府主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从2005年起,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将分别与县(市、区)、乡政府与教育行政部门分两条线逐级签订责任书,确保按年度完成建设任务。中小学信息化建设也将作为考核县、乡政府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完不成任务的县(市、区),将不能被评为教育工作先进县。市、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定期召开调度会,掌握了解各地、各学校信息技术基础建设的进展情况,明确各阶段的任务,即使总结经验、寻找差距,统一协调进度。市、县教育督导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教育信息化建设投入资金情况进行定期专项督导,确保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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