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关于2014 2015年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1-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规范性文件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42015年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研究“十二五”后三年铁路建设总体安排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2012〕80号)和《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13〕47号),现就企业取得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企业持有2014年和2015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是指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以中国铁路总公司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月29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