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9年4月份上半月部分省区市政府债券发行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财政部文号:财办库[2009]45号
颁布日期:2009-04-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公布2009年4月份上半月部分省区市政府债券发行计划的通知

财办库[2009]45号

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甲类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提高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透明度,现公布2009年4月份上半月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债券发行计划。执行中如有变动,以届时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文件为准。

附件:2009年4月份上半月部分省区市政府债券发行计划表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日

附件:

2009年4月份上半月部分省区市政府债券发行计划表

地方政府债券名称

招标日期

计划发行额

(亿元)

河南省(一期)

4月3日(周五)

50

四川省(一期)

4月7日(周二)

90

重庆市

4月10日(周五)

58

辽宁省(一期)

4月13日(周一)上午

30

天津市

4月13日(周一)下午

26

山东省(一期)

4月15日(周三)

30

注:重庆市、天津市均计划发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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