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2013年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3-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印发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2013年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测办〔2013〕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局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司局: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快实施人才强测战略,做好2013年教育培训工作,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制订了《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2013年教育培训计划》,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局党组十条措施,厉行勤俭节约,坚持勤俭办学,既保障必要的教学和生活条件,又防止和杜绝铺张浪费。培训单位不得宴请学员,不得借实地考察、现场教学等名义搞变相旅游,不得向学员发放高档消费品和纪念品。

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结合实际需求,选派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三、培训单位要严格执行教育培训计划,遵循培训规律,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精心组织教学,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四、培训单位要统筹协调办班地点,相同时间段内各班次不宜集中在相同地点。在保证培训条件的前提下,培训班应尽可能依托国家局所属培训机构举办,不得租用高级宾馆。

五、培训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合理使用培训经费,专款专用;要按照以支定收的原则,认真测算财务收支,严格财务核算,保持收支平衡;要规范收费行为,不得以盈利为目的收费,每人收费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六、培训单位要加强培训质量评估,及时发现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整改,切实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成效。培训班结束后15日内,主办单位须认真填写培训实施情况表(附件2),并报国家局人事司。

国家局人事司将采取随机抽查、访谈学员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将作为审批下一年度培训计划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13年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教育培训计划

http://www.sbsm.gov.cn/accessory/201304/20130402120602542.doc

2.2013年培训实施情况表

http://www.sbsm.gov.cn/accessory/201304/20130402120617100.doc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

201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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