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公布全国粮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15-2019年)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粮食局办公室文号:国粮办人〔2015〕268号
颁布日期:2015-10-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公布全国粮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15-2019年)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河南工业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武汉轻工大学,国家粮食局机关各司室、直属单位、联系单位:

2015年6月8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公布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15-2019年)组成人员的通知》(教职成函〔2015〕9号),公布了换届后的全国粮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粮食教指委)等56个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现将粮食教指委(2015-2019年)组成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粮食教指委是受教育部委托,由国家粮食局牵头组建和管理,对粮食行业职业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的专家组织,同时也是指导粮食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的专家组织。

二、粮食教指委的主要职能是:分析研究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特别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粮食行业职业岗位变化和人才需求的影响,提出粮食行业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职业道德、知识和技能要求;指导推进粮食职业院校与企业校企合作、联合办学,校企一体化和粮食行业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指导推进粮食相关专业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提高教师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推进职业院校粮食相关专业实施“双证书”制度;研究粮食行业职业教育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教学基本要求和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方法,对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制定、课程开发、教材建设提出建议;参与粮食行业职业教育教学基本文件、专业教学标准、实训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和教学评估标准及方案制定工作;参与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工作;组织粮食行业相关专业教学经验交流活动等。

三、粮食教指委主任委员由教育部聘任,副主任委员、委员、秘书长由国家粮食局聘任,本届任期四年,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四、粮食教指委秘书处设在中国粮食研究培训中心。

五、成立新一届粮食教指委是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要求,加强行业指导、评价和服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举措,请各有关单位对粮食教指委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附件:全国粮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15-2019年)组成人员名单

http://www.chinagrain.gov.cn/n316640/n316903/c864960/content.html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

2015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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