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煤矿工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性调研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11-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煤矿工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性调研的通知

煤安监司办〔2013〕29号

山西、辽宁、黑龙江、安徽、江西、湖南、四川、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为掌握我国煤矿工人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和使用情况、安全性及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煤矿工人安全和健康保障水平,特委托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组织开展煤矿工人劳动防护用品专项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煤矿工人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使用、监测等方面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和建议等。

二、调研范围

山西、辽宁、黑龙江、安徽、江西、湖南、四川、陕西8个省,每个省调研2-3个国有重点煤矿、4个乡镇煤矿,以及部分防护用品生产厂家和检测单位。

重点调研自救器、矿灯、安全帽、安全靴、防尘口罩、工作服等与煤矿工人安全和健康密切相关的特种防护用品及相关设备设施。

三、其他事项

调研采取座谈交流、发放调查表、现场调查等方式进行,拟于2013年11月15日-12月20日进行现场调研。请有关省级煤矿安监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并协调有关煤矿企业按调研提纲(附件1)准备相关材料。

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联系人:关砚生,联系电话:010-64463822,13701326164;

国家煤矿安监局行管司联系人:肖同社,联系电话:010-64464750,13810051081。

附件:

1.煤矿工人劳动防护用品调研提纲

2.煤矿工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单位抽样调查明细表

3.煤矿工人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单位抽样调查明细表

4.煤矿工人劳动防护用品检测机构抽样调查明细表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201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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