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培养学员名单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培养学员名单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 | 文号:国卫办财务函〔2015〕88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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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10-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培养学员名单的通知
国卫办财务函〔2015〕8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委预算单位:
根据《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2015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规定,经过资格审查、专业知识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等工作程序,卫生计生行业第二批经济管理领军人才竞争性选拔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结果
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选拔原则,根据基本评价(10%)、笔试(60%)、面试(30%)3项成绩合计,按照每省份至少一名领军人才和择优录用的原则,依据成绩高低,确定刘菊梅等60名同志(详见附件)作为第二批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培养学员。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首次集中培训时间定于2015年10月31日至11月14日,10月30日报到。具体事项以我委财务司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即将联合印发的录取通知书为准。
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时通知到入选学员所在单位及个人,提前做好参加培训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已经入选的学员因各种原因放弃入选资格的,请于2015年10月20日前以单位公函形式告知我委财务司,空出名额将依次递补。
(三)第二批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培养学员录取通知书将于2015年10月20日前邮寄到学员单位和本人,具体事项将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官网及时公布。
国家卫生计生委财务司联系人及电话:
任璐(010)68792891
齐剑锋(010)68792821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系人及电话:
刘玮(010)64505133
苑义(010)64505123
附件:第二批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培养学员名单
http://www.nhfpc.gov.cn/caiwusi/s7788c/201510/3e9df5d75f974a09a9ede8532498c476.shtml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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