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水坪遗址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意见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办保函〔2015〕726号
颁布日期:2015-05-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玉水坪遗址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意见

办保函〔2015〕726号

云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兰坪玉水坪遗址文物保护规划立项的请示》(云文物〔2014〕20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立项报告对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说明不足,内容错乱,文本深度不够,我局暂不同意玉水坪遗址保护规划编制立项。

二、所报立项报告尚需做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补充说明玉水坪遗址的保存现状、文物构成、保护管理的基本情况,深化价值评估,阐明遗址保护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风险,论述规划编制的必要性。

(二)应指导专业考古研究机构抓紧开展系统的考古调查和勘探工作,搞清玉水坪遗址的文化层厚度、遗存分布范围和文化内涵,论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可行性。

(三)补充说明规划范围及其确定依据,并增加考古遗迹分布图、规划范围图等必要的图纸。

(四)进一步校核规划编制预算并补充相关经费收取依据。

(五)保护性设施建设及环境整治等内容应单独编制立项报告,并按照程序另行报批。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和我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规划立项报告》规范文本(试行)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立项报告,并按程序另行报批。

四、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切实做好玉水坪遗址的保护工作,加强专门管理机构建设、日常巡查和看护,确保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

2015年5月20日

延伸阅读

遵义市防雷减灾管理实施办法

海南省地图管理办法

邯郸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