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肖谋用赴奥地利出席《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第六次缔约方会议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2-09-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同意肖谋用赴奥地利出席《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第六次缔约方会议的批复

文物办函〔2012〕1912号

政策法规司:

经研究,同意你司法规处副调研员肖谋用随外交部团组,于2012年10月14日至2012年10月21日赴奥地利出席《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第六次缔约方会议,在境外停留8天,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奥地利期间的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由我局负担。

请认真做好该人员的出国政审和外事纪律教育工作。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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