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王力宏到江苏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文号:文市函〔2010〕2175号
颁布日期:2010-10-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王力宏到江苏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2175号

江苏省文化厅:

苏文市(外)[2010]58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省南京靓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美籍歌手王力宏,于2010年10月23日到江苏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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