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的批复

颁布单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银监复[2016]42号
颁布日期:2016-02-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银监复[2016]42号

中国银监会关于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的批复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你行行长张晓蕾签署的致我会的函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7号)和《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4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金额不超过62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5年的金融债券。

二、你行金融债券的发行和管理应严格遵守《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三、你行应于金融债券发行完毕后一个月内将有关发行情况向中国银监会书面报告。

2016年2月4日

延伸阅读

遵义市防雷减灾管理实施办法

海南省地图管理办法

邯郸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