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培训班的通知
| 颁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文号:建科培[2010]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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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9-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举办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培训班的通知
建科培[2010]15号
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法》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更好地学习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培训计划安排,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的委托,我中心将于2010年11月8日在深圳市承办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培训班,届时将邀请业内著名专家和企业家现场演讲,并结合学习内容,组织学员参观相关示范工程项目,使学员能够更多的了解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委、建设局)及有关建设部门、节能(墙改)办、质监站、施工图审查机构、节能检测机构、科研单位、设计院所、大专院校、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单位及生产企业、房地产开发商及建筑施工单位、各建筑节能设计和建设单位、建筑节能材料生产厂商、各地方相关供热机构(站、公司)等单位的有关技术和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政策法规
1、《可再生能源法》宣贯
2、《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范》宣贯
3、《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宣贯
(二)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
1、太阳能光电、光热技术
(1)太阳能光热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
(2)太阳能光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
(3)太阳能绿色照明技术
(4)太阳能与热泵复合供热制冷技术以及太阳能与其他能源组合供能技术
2、地源、水源热泵技术
(1)地表/地下水源热泵供热制冷技术
(2)地源热泵技术在建筑中的应用
(3)污水水源热泵技术
(4)海水水源热泵技术
(三)参观可再生能源示范工程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11月8日至11日,8日全天报到。
地点:深圳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培训合格者颁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继续教育结业证书》。请参加培训人员带1张1寸免冠照片,以办理培训证书。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1200元/人,资料费实收;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请各省将《报名回执表》于10月31日之前发送到会务组,会务组将根据《报名回执表》安排住房。
五、论文征集
为更好的交流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本次培训班征集与主题相关的学术报告、论文、技术应用及相关文章,并择优安排会议发言,并推荐至《建设科技》杂志刊登。
1、会议印刷论文集或会刊作为会议资料,请于2010年10月31日前提交电子版论文至[email protected]邮箱。
2、论文字数限6000字,文档格式为word。内容包括:题目、作者姓名、工作单位、摘要、关键词、正文和主要参考文献等。
六、展览展示
培训班亦为参会单位提供相关技术和产品的展览展示平台,有意向者可与会务组联系。
七、联系方式
会务组联系人:程子韬陈明琪赵力勃
电话:(010)589344045893425358934398
传真:(010)589344035893425358933892
附件:报名回执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日
附件下载: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http://www.mohurd.gov.cn/lswj/tz/xny20101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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