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的公告

颁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号:公告第957号
颁布日期:2011-03-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957号

现批准《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60-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2.2.13、2.2.20、2.2.24、2.2.25、3.2.3、3.5.3、3.10.14、3.12.1、3.12.4、3.12.6、3.12.8、5.3.3、5.6.1、6.1.4、6.2.4、7.3.6、8.1.3、10.0.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60-94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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