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建设银行焦作分行6亿元及光大银行焦作分行2.19亿元贷款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的报告》的决定

颁布单位:河南省焦作市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建设银行焦作分行6亿元及光大银行焦作分行2.19亿元贷款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的报告》的决定

(2014年12月24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焦作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建设银行焦作分行6亿元及光大银行焦作分行2.19亿元贷款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的报告》。

会议同意将建设银行焦作分行6亿元及光大银行焦作分行2.19亿元贷款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决定批准《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建设银行焦作分行6亿元及光大银行焦作分行2.19亿元贷款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的报告》。

延伸阅读

遵义市防雷减灾管理实施办法

海南省地图管理办法

邯郸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