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4-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安庆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0日

安庆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

编制工作方案

2012年7月11日,国务院公布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是我国首次发布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总体性规划,是“十二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构建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综合性、基础性和指导性文件。为贯彻落实规划精神,市政府决定开展《安庆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领导机构和工作组织

市政府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指导《规划》编制工作。同时成立《规划》编制工作组,工作组下设起草组和若干专题组,具体承担相关工作任务。起草组以市发展改革委和外聘专业机构为主。专题组由相关单位分别组成。

二、工作任务

《规划》编制工作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要求,以满足需求为导向,以财政保障为基础,以体系建设为重点,以制定标准为核心,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改善民生为宗旨,在规划论证、评审等环节严格把关,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增强规划编制质量。2013年6月15日前,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具体工作任务见附件2)。

三、工作步骤

编制工作分3个阶段:

第一阶段:工作部署和前期研究(2013年4月20日—26日)。各专题组负责开展专题研究,总结现有各专项规划实施情况,对接国家规划的工作重点任务、具体标准,认真分析我市阶段性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特征,查找主要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为规划起草奠定基础。起草组负责收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关资料,研究国务院规划要求,并与我市实际相衔接,初步提出《规划》总体思路和框架。

第二阶段:集中编写形成初稿(2013年4月27日—5月25日)。各专题组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开展调研,摸清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和财力保障能力,深入研究各专项政策;按照各项指标要求,科学测算未来我市城市发展和人口增长规模下的各领域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并形成专题研究成果,于5月15日前报起草组。起草组在相关专业机构配合下研究确定《规划》思路、框架、提纲,着手《规划》初稿起草工作,充分吸纳各专题组的工作成果,修改完善并提交初稿。

第三阶段:征求意见和启动决策程序(2013年5月26日—6月15日)。适时开展补充调研和赴先发地区考察学习。对《规划》初稿修改与论证后,广泛征求市领导、有关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单位和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意见修改后,按程序报市委常委会、市人大审议。

鉴于《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上述三个阶段采取各组分头同步进行的方式开展研究和编制工作。

四、编制原则

(一)需求导向,深入调研。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反映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总结分析群众希望办、政府能办好的普遍性问题,以国家规划确定的标准为基础,拟定我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目标。

(二)加强衔接,有机对接。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相关规划精神,注意与我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协调衔接好,尤其是对各项建设任务、具体标准,要按照新的要求,认真测算,实现有机对接。《规划》的规划期至2015年,展望到2020年。

(三)量力而行,标准适度。《规划》应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省委、省政府对安庆建设发展的要求相结合,与建设“实力安庆、活力安庆、文化安庆、和谐安庆”发展要求相符合。相应的标准制订由各部门按照国家基本标准拟定,上报市政府核定。

(四)分级负责,全面覆盖。各县(市)、区原则上与全市规划同步组织编制本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科学编制《规划》,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四个安庆”的迫切需要,是全面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为规划编制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专门机构、安排专门人员集中时间和精力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各专题组牵头单位牵头人和联系人名单于4月24日报市发展和改革委(联系科室:社会事业发展科,联系电话:5523969)。

(二)整合力量,形成合力。各有关单位要整合本系统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全面参与,充分讨论,对我市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标准、重点任务和政策实施等,进行反复研究和咨询论证。

(三)加强研究,确保质量。《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吃透《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精神,结合安庆实际,着眼制度体系及体制机制建设,有针对性地提出操作性强的工作措施。

(四)加强沟通,提高效率。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和重要问题,要及时报告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之间、起草组和各专题组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衔接,着力提高规划编制工作效率。

(五)落实经费,统筹安排。财政部门要安排规划编制经费,保障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

安庆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

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魏晓明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汪莹纯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黄杰市政府副市长

万士其市政府副市长

董磊市政府副市长

李兵市政府副市长

范先汉市政府副市长

江兴代市政府秘书长

成员:刘文俊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沈波市教育局局长

陈侠清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陆天平市民政局局长

郑颖市司法局局长

王赵春市财政局局长

刘克胜市人社局局长

尹志军市国土局局长

程结书市环保局副局长

甘国辉市建委主任

方俊平市交通局局长

刘春旺市文广新局局长

储艳云市卫生局局长

占聆娜市人口计生委主任

张劲松市规划局局长

余刚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程辉市安监局局长

程天舒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方德祥市体育局局长

魏清娥市统计局局长

程文欣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童宏葵市残联理事长

附件2

安庆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编制任务表

牵头部门

主要任务

具体工作要求

时间

市发改委

编制安庆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

1.重点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协调落实各项日常工作;

2.收集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资料,开展研究;

3.集中时间、地点,消化吸收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分析规划专题;

4.提出规划总体思路和提纲;

5.开展补充调研(部门、乡镇街道、社区);

6.集中时间起草规划,并征求意见;

7.组织专家论证;

8.送审。

4月下旬集中起草;5月25日

完成初稿

6月5日形成送审稿

牵头部门

主要任务

具体工作要求

时间

市财政局

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公共财政保障专题

1.深入研究国家、省、市基本公共服务政策,以及外地省市好的做法;

2.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摸清需求;

3.认真分析基本公共服务各领域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好2-3个突出问题;

4.围绕国家规划内容,提出我市将重点开展的任务、实施标准和保障工程,解决好突出的问题。配套提出本领域规划期内实施的重点项目库;

5.形成成果,报送起草组;

6.各专题组要密切配合起草组,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5月15日前上报专题报告

市教育局

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公共教育专题

市人社局

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劳动就业专题

市人社局

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社会保险专题

市民政局

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社会服务专题

市卫生局

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医疗卫生专题

市计生委

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题

市房产局

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住房保障专题

市文广新局

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公共文化专题

市体育局

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公共体育专题

市残联

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城调队

对我市各类社会事业领域的居民需求,开展抽样调查

设计问卷调查表,开展入户调查,摸清居民对各类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

5月15日前提交调查报告

提供

材料

单位

市农委、信访局、行政服务中心、市仲裁委、市总工会、团委、妇联、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

分析近年来本领域群众主要诉求和集中反映的问题,形成分析报告

5月15日前提交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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