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政策意见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完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政策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12-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进一步完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政策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人行蚌埠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完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贷款贴息政策的意见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人行蚌埠市中心支行
(2011年12月)
为加快推进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和省级创业型城市建设,大力促进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失业人员就业,积极鼓励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贴息资金扶持创业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1〕34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完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政策提出如下意见:
一、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标准
(一)劳动密集型产业参考标准。劳动密集型产业是指主要依靠使用劳动力进行生产,对技术和设备的依赖程度较低的产业,一般为农林牧渔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商贸餐饮业、文教卫及其他服务业等相关产业。
(二)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企业划型标准(附件1)。
(三)企业申请贷款贴息条件。
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乡各类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除从事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企业除外,其他同时符合上述标准的企业可认定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享受贷款贴息政策。
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程序
(一)市辖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认定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负责;各县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认定由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负责,认定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备案。
(二)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认定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1.《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申请表》(附件2);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职工名册、招用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附件3)和工资发放表(企业盖章);
4.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
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接到申请材料后应将企业基本情况通过网站进行公示,并在6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企业是否符合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条件进行审核,重点核查下列事项:
1.核查该企业是否符合规定的企业条件;
2.核查企业招用人员是否属于政策规定的人员;
3.核查企业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占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
4.核查企业是否与符合条件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5.核查企业是否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必要时,应深入企业进行现场核实。
(四)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证明》(附件4,以下简称《认定证明》)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转至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
(五)财政部门接到审核材料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经复核通过的,在《认定证明》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转至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六)《认定证明》一式四份,由负责认定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企业、经办金融机构各留存一份。《认定证明》有效期为2年。
三、进一步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的扶持力度
(一)对经认定符合贴息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经办金融机构对其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在200万元(含)以内的,由财政部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上述企业贷款额度在400万元(含)以内200万元以上的部分,市、县财政按照贷款基准利率的25%给予贴息。贷款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展期、逾期和罚息形成的利息,不予贴息。
(二)对自行申请并获得商业性贷款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因特殊原因未申请认定的,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申请追溯认定,按规定享受贴息政策。
(三)对已享受贷款贴息政策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中信用良好、经营状况好,并且属于国家和省鼓励、支持发展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现代服务业等)的,再次申请贷款符合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标准的,可继续申请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四、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做好备案和贷款管理工作
扩大经办金融机构范围,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办理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业务。拟办理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的经办银行,需预先提交书面报告,报市级财政部门备案。市级财政部门应通过媒体、网站等途径公布经办银行的名单。
各经办金融机构对申请贷款的企业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对符合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条件的,引导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申请认定;同意发放贷款的,在贷款合同上加盖贴息贷款专用章。各经办金融机构要单独设置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业务台账,按规定向人行蚌埠市中心支行提供相关数据和报表。
五、贴息资金审核拨付程序
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在季度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填写《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5),向市、县财政部门申请财政贴息资金,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证明》;
(二)申报当月持证职工《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三)申报当月持证职工工资发放单;
(四)申报当月社保缴费单复印件;
(五)贷款合同书复印件;
(六)申报当期利息单(复印件加盖银行章);
(七)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市、县财政部门在收到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审核拨付贴息资金,贴息资金直接拨付至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相关账户。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工作。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做好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认定工作是保障和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重要举措,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人民银行等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推进。
(二)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深入到小企业广泛宣传政策,对招用人员达不到规定条件的积极帮助其按规定招用人员,并办理相关手续。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兑现贴息资金,认真做好相关统计工作。人民银行要切实督促各金融机构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力度,指导各金融机构引导贷款企业申请认定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三)加强管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认定实施动态管理,按规定进行年度审验和日常检查,对年度审验或日常检查时达不到原认定条件的小企业,将取消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认定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财政贴息资金的企业,将予以追回财政贴息资金,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负责解释。
附件:1.小企业划分标准
2.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申请表
3.当年新招用人员花名册
4.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证明
5.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
附件1
小企业划分标准
序号
行业
指标名称
标准
1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
500万元以下
2
工业
从业人数
300人以下
营业收入
2000万元以下
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三个行业的企业。
3
建筑业
营业收入
6000万元以下
资产总额
5000万元以下
4
批发业
从业人数
20人以下
营业收入
5000万元以下
5
零售业
从业人数
50人以下
营业收入
500万元以下
6
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数
300人以下
营业收入
3000万元以下
不含铁路运输业。
7
仓储业
从业人数
100人以下
营业收入
1000万元以下
8
邮政业
从业人数
300人以下
营业收入
2000万元以下
9
住宿业
从业人数
100人以下
营业收入
2000万元以下
10
餐饮业
从业人数
100人以下
营业收入
2000万元以下
11
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数
100人以下
营业收入
1000万元以下
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2
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
从业人数
100人以下
营业收入
13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
1000万元以下
资产总额
5000万元以下
14
物业管理
从业人数
300人以下
营业收入
1000万元以下
1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数
100人以下
资产总额
8000万元以下
16
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数
100人以下
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注:1.多个指标的行业,只需符合一个指标标准即可;
2.“营业收入”为年营业收入。
附件2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申请表
填表日期:单位:人,万元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营业执照编号
工商登记证号
税务登记证号
企业类型
经营项目(范围)
法定代表人
企业法人代码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企业详细地址
企业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上年度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
预计当年税收总额
职工总人数
当年新吸纳登记失业
人员情况
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人数
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人数占职工总数的比例(%)
缴纳社会保险人数
企业法人代表
承诺
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交的所有材料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自愿承担因申请材料虚假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
附件3
当年新招用人员花名册
序
号
姓名
性
别
身份证号码
人员类别
签订劳动
合同期限
就业失业
登记证编号
联系电话
备注
注:本表“人员类别”指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援助对象、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等登记失业人员。
附件4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证明
填表日期:单位:人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营业执照编号
工商登记证号
税务登记证号
企业类型
经营项目(范围)
法定代表人
企业法人代码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企业详细地址
企业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职工总人员数
当年新吸纳登记失业
人员情况
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人数
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人数占职工总数的比例(%)
缴纳社会保险人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意见
(签名):
年月日
(盖章)
财政部门复核意见
(签名)
年月日
(盖章)
注:1.“企业类型”等项目根据工商登记证填写。
2.本表一式四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企业、经办银行各存一份。
附件5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
所属期间:年季度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法人代码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符合条件小企业
认定证明编号
贷款证编码
贷款金额(元)
贷款期限
贷款实际利率%
贷款发放日期
贷款余额(元)
贷款项目名称
申请贴息金额(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注:表中申请贴息金额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不含利率上浮部分)的50%计算。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