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城市周边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城市周边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5-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城市周边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亳政办秘〔2014〕70号
谯城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亳州市城市周边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5月25日
亳州市城市周边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城镇化工作会议及全省经济暨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关于"以三边三线为突破口,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的工作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14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开展城市周边环境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城市周边环境整治行动坚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疏堵结合、统筹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和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实施垃圾污水、建筑、广告标牌和园林绿化改造提升工程为重点,着力解决城市环境薄弱地段"脏乱差"问题,使市容面貌明显改善、城乡环境整洁有序、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全力推进"活力亳州、美丽亳州、幸福亳州"建设。
二、整治范围
城市周边区域是指以城市建成区边际至城市规划区边界为主的城市近郊区域。整治的重点为城郊结合部(主要指城市出入口、铁路、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重要道路沿线区域),河流、坑塘等水系,城中村、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村居民点等区域。
三、整治内容
以城市周边环境"脏乱差"问题为突破,以城市出入口及道路沿线为重点,以垃圾污水治理、建筑整治、广告标牌治理、绿化提升、废品收购和加工维修等经营站点整治5项行动为抓手,上下联动、综合治理,通过典型示范引导,全力推进城市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一)重点开展城市出入口及道路沿线环境整治。
城市出入口及道路沿线是一个城市的门户和窗口,代表着一个城市的形象,展现着一个城市的品位,是城市对外交流的名片。
编制城市出入口及道路沿线专项整治规划,深化城市出入口及周边土地利用规划,综合整治城市出入口及其周边可视范围内的空间环境,增强综合配套服务功能。全面清理城市出入口交通干线沿线上的垃圾渣土、露天粪坑、旱厕、黑臭沟塘、残墙断壁和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挂,清理和规范户外广告、店招标牌。大力实施绿化美化工程,增加绿量,提升品位,塑造富有地域特色的城市出入口景观。
(二)突出抓好五项专项行动。
1.垃圾污水治理行动。重点整治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及主次干道、河道、铁路等沿线的环境卫生,严查乱倒垃圾、乱排污水,解决积存垃圾、露天粪坑、卫生死角、白色污染、扬尘噪声、黑臭异味等问题。严格实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落实责任,加强检查,保持环境清洁。完善环卫基础设施,推进生活垃圾收运密闭化和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机械化。增加必要的公厕和环卫设施,逐步改造旱厕。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增强污水处理能力,加强对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开展城市周边水环境治理,确保河道及坡岸整洁通畅。
城市出入口道路清扫保洁实行专业化管理,清扫保洁质量达到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保洁标准。按照市、区职责范围,进行生活垃圾的运输管理、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2.建筑整治行动。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打击违法建设。全面清查城市周边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严禁未批先建,依法拆除乱搭乱建、超期临建的违法建筑。在依法整治的同时,坚持堵疏结合、疏导在先,开展风险评估与防范,强化沟通协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推进建筑立面出新和改造,突出时代主题和历史文化传承,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建筑立面。
整治、规范沿路建房。根据城乡总体规划和道路交通规划,对现有违规违章沿路建房进行整治。坚持重在整治,避免大拆大建。从群众需求出发,按照美好乡村布点规划,完善设施配套,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整治骑路经营,规范摊点设置。禁止乱设摊点、乱占道、乱停放。取缔集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等行为,整治集贸市场周边乱拉乱扯、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影响市容行为。
3.绿化提升行动。充分利用空闲土地,结合拆除违法违章建设和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实施绿化(绿地)保护和改造提升工程,广泛开展拆违建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等活动,最大限度地增加绿量。以建成绿荫路和景观路为标准,重点打造城市出入口交通沿线绿化。绿化以乡土植物、适生植物为主,增加乔木种植比重,乔、灌、花、草结合,注重植物造景,体现植物群落形态,形成大绿量、多层次的绿化景观。
依托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和环城道路,积极营造防护林带。强化区域空间管理,改善城市周边的整体环境,利用河流、林带、农田等自然资源,优化城市绿地结构,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国省干道改造应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尽量保留现有两侧林带,有条件的地方可向一侧拓宽改造,尽可能完整保留另一侧绿化。
加强河流、沟塘等水系沿线绿化,改善河岸环境。水系两岸宜林地段单侧绿化宽度应达到50米以上,绿化总体应体现风景林、防护林的建设风貌。
4.规范户外广告行动。重点清理整治未经城管、规划等部门审批擅自设置或超过批准期限发布的各类户外广告;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的,污浊、腐蚀、损毁严重且不能修复的广告;占用绿地、闲置土地、人行道的沿路广告和招牌;在城市行道树、交通设施等公共设施上设置的各类广告和招牌;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的户外广告。
设置户外广告和店招牌匾应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规定和要求,与城市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与建(构)筑物风格、周边环境相协调,保证城市景观的整体美观,兼顾昼夜景观,做到布局合理、美观靓丽,特色彰显。
科学合理编制(修编)城市户外广告规划,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统一建设。
5.废品收购、加工维修等经营站点整治行动。清理废品收购违章搭建、污染物乱排放、废品乱倒、二次污染等脏乱差现象。对废品收购站点、机动车修理点,以及从事废品收购的人员进行排查登记。取缔和关闭违建、无照经营的废品收购、加工维修等站点,打击违法收购销赃行为,严惩非法收购、销售公共设施人员,整顿废品收购市场秩序。
主要道路两侧和铁路沿线500米以内,禁止设置废品收购、加工维修等站点。目之所及范围内的废品收购、加工维修等站点要进行围挡,做到不脏、不乱、不暴露。生活性废旧物资必须分类存放,封堵仓储。生产性废旧物资必须分类存放,高度不得超过围墙。消防设施配备齐全,办公区、仓储区环境清洁、卫生达标。
四、实施步骤
从2014年开始到2016年,通过努力,实现全市城市周边环境整治"一年见成效、两年巩固提高、三年建立长效机制"。
第一阶段2014年。实施以城市出入口为重点的城市周边主要交通干线沿线环境整治,全面消除垃圾污水污染,沿线建筑得到有效治理,脏乱差行为整治到位,广告标牌得到规范,环境卫生和市容面貌有明显改观,城市出入口形成特色鲜明的景观风貌。
第二阶段2015年。将城市周边环境整治向城市周边范围内城中村、棚户区和老旧小区、乡镇(街道)、村庄延伸,做到市容市貌整洁,绿量明显增加,景观显著改善。
第三阶段2016年。实现城市周边环境整治全覆盖,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成果,全面提升城乡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城市周边整治行动是全省"三边三线"专项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文明创建重要内容。辖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责任到岗到人,加大投入,强化措施,狠抓整治工作,确保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统一领导和协调城市周边整治行动工作。辖区政府也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在市城市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城市出入口、沿线村庄及建筑整治、河道治理绿化等所有规划方案的制定及审批;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负责国省道沿线、铁路沿线环境及交通标识标牌整治和西外环线改造;谯城区政府负责城市规划区西边、北边、东边(涡河以北段)环境整治和柴家沟、羊建沟、东风沟、新建沟、陈治沟、黑风沟、亳永新河治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实施S307(南扩一路以南段)绿化和凤尾沟、龙凤新河、亳城新河、宋汤河规划区段治理(其他河段由属地负责);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制定市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管控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市林业局负责国省道、铁路沿线绿化提升工作;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城市规划区南边整治和漳河治理;谯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亳芜产业园管委会负责属地废品收购、加工维修等经营站点及道路控制线以外整治工程;市水务局负责河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业务指导工作,以及责任河段范围内的环境整治任务。针对城市周边整治行动存在突出问题,各地、各部门按照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制定具体的整治工作方案,认真抓好整治工作。同时,要建立督查问责制,对相关单位整治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将启动问责制,确保整治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加大投入,全力推进。在整体把握的前提下,辖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各单位将城市周边治理工程分年度进行项目谋划,列入年度重点工程组织实施。由财政拨付项目资金,统筹安排办公经费,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牵头单位要按照序时进度,对城市周边环境整治的各项实施内容进行督查。
(四)信息共享,加强协调。辖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各相关单位要在市"三线三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既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又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周报和例会制度,及时报送整治信息,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确保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五)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开展城市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尊重社情民意,扩大公众参与面,赢得群众支持和理解,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城市周边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通过开展城市周边环境整治活动,引导广大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不断增强环境卫生意识和环境保护观念,全面提升文明素质。
附件:1.亳州市城市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亳州市周边环境整治行动任务分解
附件:/data/upfile/1/files/1406/1406231008289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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