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2-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漳政办〔2015〕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继续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意义重大。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5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闽政办〔2015〕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176万亩的指导性计划分解下达(见附件),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坚持不懈稳定粮食生产。各地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始终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坚持抓好粮食生产不放松。要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山垅田复耕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4〕43号),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挖掘新潜力,千方百计确保全市176万亩粮食播种面积的完成。要积极推动落实粮食生产首长负责制,细化分级考核办法,做到层层落实,将责任分解到乡(镇、街道)、行政村,种植任务落实到农户、田块,确保完成粮食播种面积,省政府将对计划完成好的县(市、区)给予表彰奖励,充分调动粮食主产区的积极性。
二、切实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粮食生产加强粮食安全工作的意见》(闽政〔2012〕34号)精神,落实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储备订单粮食收购直接补贴、再生稻催芽肥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水稻种植保险、扶持新型经营主体等强农惠农政策,加大对农民宣传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力度。财政、统计、农业、粮食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加大对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监管力度,认真核实补贴的面积和资金,严禁弄虚作假,确保各项补贴资金及时兑付到农民手中,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千方百计引导农民多种粮、种好粮。
三、认真抓好粮食产能区建设。省级财政继续安排粮食产能区建设专项资金,对30个粮食生产重点县(市、区)内集中连片面积500亩以上的50万亩粮食产能区给予扶持。漳浦县、云霄县是我省粮食产能区建设项目县。项目县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在抓好现有粮食产能区水稻“五新”推广的基础上,按照生产技术先进、主体经营能力提升、服务体系健全、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的要求,将粮食产能区建成旱涝保收的稳产区、先进科学技术的应用区、统一服务的先行区和高产高效种植的示范区。要积极引导和整合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基础建设项目在粮食产能区内实施,确保完成粮食产能区的建设目标任务。
四、持续开展粮食高产创建。要认真组织实施高产创建活动。抓好诏安县整乡制高产创建试点工作,在龙海、云霄、漳浦、长泰、平和、南靖等粮食主产区建立10个万亩水稻、马铃薯高产创建示范片,促进全市粮食生产均衡增产。各地要以高产创建示范片为平台,以水稻生产为重点,强化行政推动,依靠科技进步,开展绿色增产模式攻关,推进标准化的高产高效、绿色、环保技术模式。坚持粮食增产与资源节约相结合,努力做到节肥、节药、节水;坚持高产更高产,中产变高产与低产变中产结合。要充分整合技术资源,组织栽培、农机、种子、植保、土肥等技术人员,开展专业合作,建立示范点,确定示范内容,落实各项技术措施。
五、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培育和发展新型经营主体,转变粮食生产的发展方式,打造粮食生产的骨干力量。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形式共同发展,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粮食生产。推行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承包式等服务模式,鼓励和支持新型经营主体从事水稻生产耕种收全程机械化服务,开展专业化集中育秧、专业化病虫害统防统治等农业社会化服务,探索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有效供给机制和实现形式。积极引导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特别是向种田能手流转,引导发展土地入股、土地托管等多种经营形式,提高规模效益。
六、重视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健全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提升科技服务水平。要着眼从育秧到收割的各环节,拓宽粮食生产经营服务规模和范围,特别要加强粮食产能区和连片种植的村落的社会化服务。要重点培育一批统一育供秧、统一插秧、统一植保、统一耕种收和机械烘干等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向周边农户提供代育、代耕、代种、代管、代收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要在推广高产高效多抗新品种、推广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栽培技术、推进耕地质量建设等“三推”和控肥、控药、控水“三控”上下工夫。要加大水稻精确定量栽培、机插秧、机收再生稻、一季稻“两早”和脱毒种薯、马铃薯稻草包芯、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等关键增产技术推广,实现粮食生产的科技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升。要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力量深入田头开展多种形式和内容的惠农服务活动,及时提供种粮技术支持,帮助农民发展粮食生产。要支持和鼓励各类粮食加工、经营企业和产销服务组织与农户建立稳固的粮食产销关系,发展订单生产,提高经营水平和种粮效益。要进一步加强与推进农业信息化服务,通过信息技术改造与提升传统农业,装备现代农业,促进农业生产与市场的有效衔接,增强农民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产品质量的主动性和预见性。要加强肥料、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调剂,保障农资供应,强化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
七、注重抓好防灾减灾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作,加强重要时节天气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制定完善应急预案,重点防范干旱、台风、洪涝、低温冻害等自然灾害。要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和防控,大力推进统防统治,适时开展应急防治。要加大对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和绿色防控的技术和物资扶持,扩大防控规模,提升防治效果,防止重大病虫暴发危害,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附件:2015年漳州市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分解表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5年漳州市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分解表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