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教育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教育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嘉政办发〔2013〕8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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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5-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教育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教育局《嘉峪关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遵照执行。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8日
嘉峪关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意见
(嘉峪关市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提高全市教育发展水平,保障城乡学生享有均等、优质的义务教育的权利,实现2013年底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大力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实现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要求,是尊重教育发展规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现标准化办学,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实现教育公平,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
近年来,全市义务教育取得了显著成绩,发展水平整体提高,但在城乡之间、校际之间还存在发展不均衡现象,在教育资源配置、教学质量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书》,我市应在2013年底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部门必须把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实现“两基”之后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和今年的重点任务,优先安排部署;要认真研究确定本部门在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目标任务和步骤措施,切实为改善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实现标准化办学,合理整合教育资源,有效消除城乡之间、校际之间教育差距,强化教师队伍建设,为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统筹协调,加大投入,不断强化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
(一)依法落实国家教育财政政策。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2〕5号)精神,积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面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和义务教育经费投入责任,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严格落实“三个增长”的要求,确保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按省定标准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要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重点用于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切实保障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继续实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通过集中开展拆除重建、抗震加固等措施,全面消除全市所有学校存在的D级危房,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完全统一达标。
(二)建立城乡教师工资统筹机制。保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本市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制定对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农村教师实施特殊补贴和提高待遇的相关倾斜措施,切实改善农村特岗教师、支教交流教师和寄宿制学校管理教师的基本工作生活条件。
(三)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按国家规定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做好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工作,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完善营养餐供应机制,提高农村学生营养健康水平。
(四)重视发展特殊教育,保障弱势群体接受义务教育。全面完成嘉峪关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及设施配套工作,努力改善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配齐人员,规范管理,不断提高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确保2015年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建立困难家庭学生档案,落实贫困学生基础教育阶段入学优惠政策和助学制度,深入开展“关爱女童助学行动”,确保任何一个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以公办教育为主,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本地学生同等接受义务教育,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以切实可行的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五)全面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办学。根据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任务,按照《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我市2013年内基本实现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1.建设用地和校舍建筑标准化。学校用地应达到规定生均面积标准;学校建有标准的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图书阅览室及其它多功能馆(室),按标准建设卫生保健室和心理咨询室;体育运动场地逐步实现塑胶铺设,创造条件配建“风雨操场”。通过标准化建设,使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学校建设用地、校舍、场馆和各种用房数量和面积达标,能够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方便师生工作学习。
2.装备配置标准化。按照有关标准为学校配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学生通用设备、常规教学设备、办公设备、生活设备和环境通用设备,使之与教学环境与安全设备相配套;建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实验室(包括仪器标本室和仪器准备室)和小学科学教室;学校教学与办公用计算机数量达到规定的生机比和师机比,并配置能适应正常教学安排的辅助教学软硬件等设备,逐步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学校藏书量达标,每年按规定比例补充新书,组织开展师生读书活动,提高图书资料借阅率。
3.师资队伍标准化。结合全市教育发展需要,科学核定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数,在达到国家和省上规定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紧缺学科和农村学校(含教学点)教师配备,以满足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参照省上有关政策,建立与教师考核评价相配套的退出制度,研究制定因病不宜从事教学工作人员的病退政策,按规定和程序辞退不合格教师。科学核定班主任工作量,按有关规定安排班主任带班带课数额,逐步提高班主任待遇。配备够用的教辅、安全和后勤管理人员,寄宿制学校配备一定数量的学生生活管理员,纳入教师编制管理。按规定为学校配备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学校卫生保健、疫情防控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供人员保障。
4.教育教学效果达标化。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人为本,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学业成绩合格率小学达100%,初中达到98%以上,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合格率不低于93%,体育会考达标率不低于80%,学生体质检测达标率小学不低于85%,初中不低于70%。
三、创新机制,突出重点,切实提高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水平
(一)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大力改造农村和城区薄弱学校。教育局、发改委、建设局和规划局要根据我市发展现状,制定科学合理的中小学校建设发展规划,在新建住宅小区和南市区同步规划建设公办中小学,做到学校建设布局合理,班额人数达标,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适应现代教育教学特点,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学校建设应结合城市规划、建筑景观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做好校园绿化、美化和人文环境建设,形成优美和谐、特色鲜明的校园环境,彰显环境育人功能。同时加大对农村学校和城区薄弱学校改造力度,治理校园环境,美化校容校貌,努力将城乡每所学校改造成标准化、规范化学校,逐步消除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硬件建设和办学条件差异。
(二)积极实行教师交流,努力提高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办学水平。教育局要统筹资源,创新思路,建立符合我市市情的资源配置机制。以强弱学校、城乡学校结对帮扶,捆绑考核、组团发展的学校联盟发展形式,通过统一管理、统筹资源、教师轮岗任教、干部挂职学习等制度,实现义务教育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在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合理流动,组织开展校际间和城乡间教学交流活动,在教育管理、课堂教学、教育科研等方面对农村学校和城区薄弱学校进行有力帮扶。研究制定评聘中高级教师职务时向有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教师倾斜制度,实行对农村教师发放特殊岗位津贴、评聘职称倾斜和突出贡献奖励等政策,引导、激励优秀大学生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和城区薄弱学校任教。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建设和教师周转房建设速度,切实改善农村学校教师工作条件,加强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规范化建设,提高整体办学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学校规模和办学实际需要,按有关规定设置学校管理机构、配齐干部;教育局要依法选聘优秀干部担任中小学校长,优化学校领导班子结构,培训提高学校干部管理能力;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全员聘任制和教职工业务考核、绩效激励制度;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法规,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划片免试入学制度,严格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考试、测评、设置报名条件等方式选拔新生,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均衡编班,消除义务教育阶段“择校”和“大班额”现象,坚决治理中小学校乱收费行为;要逐步扩大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的比例,尽快建立与国家基础教育信息化平台对接的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和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帮扶学习困难学生的工作机制,对学习困难的学生给予更多关心和帮助,制定科学规范的学生作息制度,合理确定作业量,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四)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积极创设平安和谐校园。教育、公安、文化、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健全学校安全管理机制,完善校园安全监管和应急防范制度,落实防范措施,构筑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确保师生安全。学校要结合“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护卫天使行动”等活动,加强道路交通、食品卫生、疾病防控、三防知识、集体活动、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尤其要加强防灾演练,切实提高学生在面对灾害时的应急、应变能力和自护、自救能力。要加强对校园及其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除安全隐患,建设平安、和谐校园。进一步做好“校车安全工程”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五)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高社会教育资源利用水平。要充分发挥城市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场所实践育人的作用,积极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公益性教育和免费开放活动;要努力创造条件,将适合开展中小学生实践教育的资源开发为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寒暑假及专项教育时机,将教育教学与社会实践及校外活动有机结合,让学生有机会、有时间参与到这些场所、基地的活动中去,为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打下良好基础。
四、围绕核心,强化管理,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育局要始终把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核心,将师德建设作为评估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切实增强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学术规范以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全过程,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试、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进修深造和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实行师德评价一票否决制。
(二)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实行中小学校长任期制和持证上岗制度,重点加强城区薄弱学校和农村中小学校长培养和领导班子建设。教育局要把好校长选拔、任用关,加大校长和中层干部培训、考核力度,建立科学的中小学校长评价体系,完善校长交流、奖励机制,重视后备干部培养,建成一支政治可靠、修养良好、作风务实、管理内行的中小学校长队伍。
(三)建立教师工作评价机制。落实教师工作绩效考评制度,实行岗位目标管理,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探索多主体参与的多元化评价方式,坚持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相结合,专业水平评价与师德评价相结合,把考核结果作为教师个人年度评优、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等重要依据。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审方面要向农村支教教师、城市薄弱学校倾斜,各层次职称比例可适当放宽,吸引优秀教师到农村和薄弱学校工作,强化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发展基础。
(四)加强教师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学校教师、中小学校长5年一周期全员培训制度,全面实施甘肃省“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加强校本培训和骨干教师培训,特别要加强音、体、美、劳和心理健康教育等薄弱学科教师培训,制定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培训规划,有计划地安排不同层次和学段的校长、教师、管理人员到教育发达地区培训,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农村和薄弱中小学管理干部和教师到城区学校、发达地区学校挂职或顶岗学习。按照规定安排专项经费,加强各级各类教师尤其是农村中小学和城镇薄弱学校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费用。
(五)实施名师工程。教育局要积极推进“名师工程”实施,继续做好“131名师”评审工作,不断壮大名师队伍。要建立一批市级“名师工作室”,进一步发挥名师辐射和带动效应。要加大对名师带徒、名师支教、名师科研以及名师带动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教师组团发展等工作的管理、考核力度,对突出贡献者予以特殊嘉奖。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陇原名师、省市级园丁奖获得者、师德模范、育人标兵、优秀班主任等先进事迹,树立一批身边的榜样,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教育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可持续发展。
五、积极探索,深化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一)深入推进新课程改革。教育局和学校要认真落实课程改革方案,及时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不断把新课程改革推向深入。各学校要以新课程理念为指导,建立科学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学业质量评价体系,按照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开展教学,引导社会按照正确的教育观念评价教育和学校。学校教育教学应面向全体学生,关注每名学生的健康成长,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开展行为规范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荣辱观、价值观,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大力推进国家义务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充分发挥试点学校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以科学的质量评估引导义务教育均衡、和谐、健康发展。
(二)加强和改进德育、体育工作。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通过德育课程和专题教育,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班主任工作和学校管理中;要重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中小学标准化心理咨询室创建和心理健康咨询辅导活动;因地制宜,形成具有学校自身特色的校园文化,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实施体育艺术“2+1"(即通过学校组织的课内外体育、艺术教育的教学和活动,让每个学生至少学习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项目普及活动,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三)加强课程管理。中小学校必须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的要求开齐课程,不得随意挤占、缩减音、体、美、信息技术、劳动技术课时;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严格控制周课程总量和学科教学学时,向课堂教学要质量、要效率。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引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逐步形成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为学生终身学习、自主发展奠定基础。
(四)推进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实施农村远程教育工程,大力推动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促进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共享,全面提高乡镇学校和城区薄弱学校现代化水平。
(五)加强教育科研活动。教育局要引导学校深入学习、积极运用先进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建立校本教研制度,营造浓厚的学校学术和科研氛围,推广教研成果,
六、强化责任,严格考核,按期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
(一)切实强化政府职责。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负责、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考核办法,加强落实督查,兑现考核奖励。市教育局要切实担当起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协调、具体规划、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的职责,其他各相关部门都要结合各自职责,主动协作,有机配合,共同完成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任务。
(二)完善督导评估机制。教育督导部门要根据相关文件,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考评、考核办法,定期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落实、资金到位、推进计划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把评估检查结果作为评价相关部门的重要指标;要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制度,建立与督政、督学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定期对城乡间、校际间的义务教育发展状况进行检测和分析,及时通报反馈,督促整改落实,巩固和扩大均衡发展成效。
(三)加强教育经费管理。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物价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和均衡发展专项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和监督检查,严禁截留、平调或挪用教育经费和专项经费,确保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四)开展教学质量监测。教育行政、督导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对中小学校教学质量的监测,开展专项调研和督查,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不断规范和完善中小学校教学质量监测工作。
(五)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教育部门和宣传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强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典型经验的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育人评价观,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六)严格考核奖惩。根据完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任务成效和督查考核情况,年末表彰一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要予以通报,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个人将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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