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一季度县、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颁布单位: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5-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一季度县、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有关单位:

现将一季度县、区生产总值、农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第三产业增加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项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予以通报。据统计,永昌县农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第三产业增加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项经济指标的增速没有达到市政府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的目标;金川区生产总值、农业增加值、第三产业增加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项经济指标的增速没有达到市政府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的目标。

县、区政府要紧紧围绕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目标要求,深入分析当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查找薄弱环节,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一季度永昌县、金川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金政办发〔2011〕61号附件.zip

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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