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实验区兰州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08-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实验区兰州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甘肃省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实验区兰州市实施方案》已经2014年7月1日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8月4日

甘肃省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

试验区兰州市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加快转型发展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快兰州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大意义

兰州是黄河上游最大的中心城市,在全省生态安全屏障战略格局中具有核心、引领、示范地位,是全省构建四大生态安全屏障、五大重点区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树立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保护建设与环境综合治理,恢复区域水源涵养功能,持续进行流域综合治理,建设沿黄河生态走廊,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对于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探索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新路子,建设宜居宜业宜游魅力城市,提升全市人民幸福指数和城市形象品位,促进兰州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有着重大意义。

二、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兰州生态安全屏障建设要立足生态保护修复、水资源保护与大气污染防治、生产生活环境优化三大主攻方向,突出城市美化和品位提升、农村环境改善和绿色发展、兰州新区生态建设和景观打造三大建设重点,全面推进林业生态、魅力城市、生态新区、美丽乡村、治污攻坚等工程,力争到2020年建成生态环境恢复、生产环境良好、人居环境优化的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在全省生态安全屏障示范区建设中发挥核心引领示范作用。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区域生态现状和特征,在城区突出水资源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在农村川水地区突出生产生活环境净化美化,农村山区突出生态建设和修复。

协调推进。把生态安全屏障建设融入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全过程,城乡统筹,协调推进。

综合治理。坚持自然恢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结合,政策支持与经济支撑相结合,保护优先,综合治理。

生态富民。将生态环境建设与工农业生产、优化产业结构相结合,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改革创新。积极争取国家、省上政策和资金支持,整合社会各方的生态环境建设资源,积极推进林权、水权等制度改革,推进生态建设机制创新。

三、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

(一)发展目标

按照生态保护修复、水资源保护与大气污染防治、生活生产环境优化的总体要求,统筹布局,分类施策,努力实现“育四百万亩森林,建千里绿色通廊,铸百个生态村镇,创百亿生态产值,统新老城区生态,造兰州秀美山川”的目标。

到2015年,全市新增造林绿化面积20万亩,森林覆盖率由14.57%提高到16%;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35%以上;城区绿地率达到31%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6%以上,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0平方米以上;兰州新区林木覆盖率由10.6%提高到20%以上;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增加到310天以上,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率分别达到95%。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大气与水环境净化,生产生活环境优化,建成市区沿黄河百里生态绿色走廊,建成国家级园林城市。

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0%;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45%以上;城区绿地率达到33%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8%以上,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1平方米以上;兰州新区林木覆盖率由20%提高到40%以上;全市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1000平方公里;生态、大气、水质、生产生活环境达到全国同类城市水平,建立健全良性生态系统和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建成沿黄生态走廊和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二)总体布局

1.生态保护修复。按照“三圈六通廊、一线两系统”的布局,全面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

三圈:即外围生态屏障圈、城市生态保障圈、新区生态防护圈。依托南部马啣山、兴隆山、关山、阿干和西北部连城、奖俊埠等天然林区,链接红古川台地人工林、永登草原,构建长约630公里、面积约400万亩的外围生态屏障圈;依托市区南北两山生态绿化,构建城市生态保障圈;依托兰州新区及周边辐射区百万亩防护林和生态景观林建设,构建新区生态防护圈。

六通廊:即结合省门第一道(中川高速沿线)和兰州东出入口(榆中川)、西出入口(西固-红古)、南出入口(兰临高速沿线)、西北出入口(河口-永登)、东北出入口(天水路北出口-皋兰)等六大出入口通道综合生态治理,建设六条绿色生态通廊并与三圈进行联接。

一线:即沿黄河兰州段百公里沿线,依托主城区、沿河节点城镇、水系、湿地、两岸坪台地和山地,打造集绿色景观、都市风情、特色古镇、文化景点、观光农业为一体的黄河生态文化旅游风情线。

两系统:即南部天然林向北拓展,南北两山绿化向南延伸,打造南部区域森林生态系统;兰州新区生态建设南扩,南北两山绿化北展,形成北部区域森林草原生态系统。

2.水资源保护与大气污染防治。

全面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净化,通过流域治理、生态增容减污、企业出城入园及产业集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净化水质、净天洗城、节能减排、防治污染,形成水环境和大气环境保护与防治良性循环体系。

3.优化生产生活环境。

建设美丽城市。全面改造提升百里黄河风情线景观,扩大城区绿地面积,生态治理南北两山面山秃斑,推进城市建筑物立体绿化,推进城区居住小区绿化美化,打造山水园林城市。

建设生态新区。沿山、沿路、沿渠、沿湖绿化布局,推进环新区山体绿化、北部防风御沙林带、中部林业产业、南部生态景观、核心区城市绿地、湖塘水系和湿地景观、污水集中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中水利用等项目,加快建设生态新区。

保护治理生产环境。加快“田、水、林、路”为一体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人口聚集区和水源涵养区环境治理,发展循环经济,实施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落实工业减排目标,开展矿区生态修复,优化生产生活环境。

四、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加快生态安全屏障建设

1.加快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继续实施以连城、兴隆山国家自然保护区为主的152万亩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102万亩“三北”防护林体系五期工程,逐步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25度以上50万亩坡耕地退耕还林工程,不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2.推进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恢复。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实施黄河上游生态植被修复工程兰州试验区项目。全面实施兰州西北部和东南部长630公里、400万亩的外围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25万亩黄河兰州段湿地自然保护区项目。加快实施国家黄土高原地区综合治理林业示范县项目建设,统筹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恢复,综合治理面积达到1000平方公里。推进草原规范化承包,实施退牧还草工程。(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3.加强“两山两城一水”生态建设。以建设兰州城区生态保障圈和兰州新区生态防护圈为目标,实施南北两山生态景观改造提升增量扩绿、黄河风情线绿色长廊、黄河湿地修复、河洪沟道治理工程。按照“北御风沙、中兴产业、南建景观”的思路,实施兰州新区100万亩人工林城市生态防护屏障工程。(牵头单位:市两山绿化指挥部)

4.改善水利保障条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实施甘肃省兰州市第二水源建设工程,加快引洮供水一期榆中县配套工程、三电和西电等大中型泵站改造、农田高效节水灌溉重点工程建设,提高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用水保障能力。实施黄河干流兰州段防洪治理工程,加强庄浪河、湟水河、大通河江河主要支流和宛川河、雷坛河、蔡家河等中小河流治理及水土流失与山洪灾害防治。(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5.加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加强黄河兰州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及黄河水源地环境保护。继续实施大气污染环境综合防治、工业减排、机动车尾气达标、扬尘管控和空气清新等工程,到2015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0天以上。开展市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政村达到26%,规模化畜禽污染防治企业达到列入环统的80%;到2020年,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国家控制目标,稳定退出全国十大重污染城市行列。(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二)发展环境友好型产业

6.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甘肃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兰州石油化工、有色冶金循环经济基地建设,加快兰州高新区等6个省级以上园区循环化改造,以项目建设推进产业链构建,重点打造化工-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等11条产业链,实施188个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到2015年,工业企业全部完成强制性生产审核,建成100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完成省上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推进红古区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县区创建,打造以兰州市再生资源企业为依托的“城市矿产”基地。(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7.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水平。推进兰铝、连铝等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改造,抓好双良集团余热利用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窑街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综合利用油页岩、煤矸石、低热值燃料,高效开采红古区海石湾煤矿资源,提高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8.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国家级兰州生物产业基地为依托,加快发展生物医药、生物医学工程、现代中藏药和生物农业等领域,做大做强兰州生物制品、兰州佛慈、甘肃奇正、甘肃陇神戎发等重点企业。加大铝合金、高分子、炭素、镍钴粉体材料、记忆合金、特种橡胶等新材料的研发应用力度。建设兰州航天科技园,发展飞行控制仪器、航天压力容器、镀膜工程技术等航空航天产业。以兰州新区、兰州高新区、兰州经济区、大学科技园等园区和科技企业孵化器为主体,建设集软件开发、生产、交易及专业服务于一体的软件产业基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9.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构建现代物流体系,依托丝绸之路经济带和国家物流节点城市,以兰州铁路货运中心、铁路公路集装箱中心站和兰州保税物流中心(B型)为主体,打造具有陆路口岸功能的兰州国际港务区,建设区域性现代物流集聚区。加快兰州大数据和宽带网络建设,积极推进“三网”融合,大力发展下一代互联网、物联网,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以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信息消费试点为契机,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健全电商物流配送体系和电子商务支撑配套服务体系,加快构建信用体系。大力培育电商产业聚集区,促进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引进阿里巴巴、京东、中国网库等知名电商,推动苏宁易购、秀宝网等平台发展,引导“特色中国-甘肃馆”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发展,加快电子商务应用步伐。支持涉农、涉文、生产、流通企业依托或建立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加快电商平台“三维商城”建设,实现政务、事务、商务的有机融合,解决配送最后“一公里”、“100米”难题。积极推动移动电子商务发展,探索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10.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抢抓丝绸之路经济带、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机遇,按照“一带三基地”和“两廊五区”的文化旅游产业布局,不断改善文化旅游硬件设施,加快黄河母亲文化公园、营盘岭兰州战役纪念公园、黄河楼、大兰山山地森林风景区等73个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建设。重点打造什川、石佛沟、仁寿山、兴隆山、吐鲁沟、云顶山、青城、三江口等特色文化旅游景区,优化黄河风情游、生态休闲游、历史文化游、红色文化游等旅游线路。争取实施丝绸之路生态文化兰州国际合作中心项目。积极发展文化娱乐、文化演艺、出版发行、艺术创作、数字动漫、现代传媒、文化会展等都市文化产业。(牵头单位:市文广局)

(三)推进扶贫攻坚和城乡协调发展

11.推进贫困区域扶贫攻坚。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榆中北山和南山片、永登西北片、七里河后山片贫困村脱贫。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发展富民产业、实施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环境整治、农村公共服务保障建设、农村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双联行动”、“三区帮三县”、“百企帮百村”等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到2015年实现全市300个贫困村整村脱贫。(牵头单位:市农委)

12.加快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和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实施100万亩高原夏菜种植、10万亩中药材基地、50万亩全膜双垄玉米种植、50万亩脱毒马铃薯种植、100万亩林果建设工程。实施畜禽养殖增量、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工程。提升农业工业化、精细化、现代化和组织化水平,构建具有地域特色和现代化特征的农产品深加工产业体系。到2015年,力争农产品加工量突破350万吨,产值达到80亿元以上,实现销售收入79亿元以上,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初加工以上)达到73%以上。(牵头单位:市农委)

13.提升城镇化水平。优化城市布局,完善城市功能,不断提高城镇化水平。发挥兰州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与白银、定西、临夏等市州共建环兰州城市群,改造提升兰州城区,开发建设兰州新区。加快重点镇建设,加强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综合服务功能。发展县域经济,推进榆中县、皋兰县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县及河桥镇、平安镇、秦川镇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镇建设。推进榆中县定远镇、连搭乡省级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建设。加快和平、青城、忠和、什川、连城等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发展,有序推进农村人口向小城镇集聚。(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14.建设美丽乡村。统筹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农村环境整治为突破口,把点上实施和面上推进结合起来,开展美丽乡村环境整治、水路房全覆盖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行动计划。开展农村人饮安全、垃圾回收、改厕改灶、村庄道路和庭院绿化等项目建设。改善乡村基础设施条件和村容村貌,保护传统民居和田园风光,弘扬农耕文化。组织实施以清洁家园、清洁田园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模式。到2015年,建成美丽乡村示范村60个。到2020年建成美丽乡村示范村200个左右,示范村所在地和学校、卫生院等绿化率达到60%以上,发展绿色家庭院经济10万户。(牵头单位:市委农工办)

(四)加快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

15.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积极争取国家提高对重点公益林的补偿标准和重点湿地的资金补偿。加大争取转移支付支持力度,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各类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的植被恢复费、林地补偿费严格按照国家、省上植被恢复费和林地补偿费标准进行征收。(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16.推进生态建设机制创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发展各类生态林业合作组织,建立生态林业合作经营机制,健全生态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出台市级财政扶持生态建设以奖代补办法。全面开展初始水权确认,建立全市用水总量管控制度,明确水资源管控指标,实施动态取水许可管理制度,建立水权转换制度和初级水权交易市场。(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17.完善环境污染综合防治机制。按照政府负责、市县联动、地企共防、网格监管的原则,完善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按照省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水污染总量“双控制”,严格控制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新增产能,强化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减排。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强对区域性大气污染、水污染的联防联控,细化政府与企业的治污职责,严格执行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健全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18.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农村土地、林地、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土地、林地集约经营和适度规模开发。继续推进林权流转和林权抵押贷款,鼓励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和林下经济。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扶持一批大型龙头企业,提高农业附加值。到2020年,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80万亩,林地流转达到63万亩,生态产值达到100亿以上。(牵头单位:市农委)

19.创新城乡协调发展机制。在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推动全市城乡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生产生活环境、社会基本保障一体化发展。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全城乡特殊群体社会保障机制。(牵头单位:市委农工办)

(五)争取国家和省级政策支持

20.财政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财政加大对专项转移支付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作为市、县公共财政支出的投入重点,列入年初财政预算,专项用于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整合农林水专项资金,拓展筹资渠道。在严格遵循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前提下,以县为单位统筹使用生态建设资金,发挥各项资金投入的整体效益。(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21.投资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上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高对我市各类生态环境建设的资金投入比重。积极凝炼储备一批重点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加大与省上有关部门对接力度,争取纳入全省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规划和计划。拓展生态建设资金筹措渠道,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多元投入为辅的投资机制,制定鼓励各类资本参与生态环境建设的政策。(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22.产业政策。积极推进林业生态、现代农业、节能环保等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在土地供给、贷款贴息和投资补助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落实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确保各类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牵头单位:市发改委)23.金融政策。积极引导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生态环境建设的支持力度。探索扩大有效抵押担保物范围,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加大对生态环境建设发展的有效信贷投入。鼓励保险机构和地方政府开展高原夏菜、肉羊养殖、中药材、玫瑰、百合等特色农林产品保险。(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24.国土资源政策。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支持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规范稳妥推进荒山低丘缓坡地区未利用地开发利用工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提高矿山尾矿利用率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新技术开发应用项目。建立森林、湿地、荒漠植被、物种生态红线。(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25.价格政策。探索和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收取方式。推进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合理制定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再生水价格。落实省有关部门对国家淘汰和限制类项目及高能耗企业严格实行差别电价,对耗能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实行惩罚性电价。(牵头单位:市物价局)

26.对口帮扶政策。开展劳务、教育、医疗卫生、农业产业、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帮扶活动。鼓励引导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集中连片的农村贫困地区、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区等区域开展生态环保、扶贫开发、人才培养等公益活动。争取与兰州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发达城市对口帮扶我市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区项目建设和人才培训。(牵头单位:市农委)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县区、兰州新区、兰州高新区、兰州经济区为成员单位的兰州市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政策制定、任务分工、研究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规划制定、政策落实、项目凝炼、协调推进。

(二)项目支撑。《实施方案》凝炼项目79项,总投资约4978616.2万元。涉及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发展环境友好型产业、扶贫攻坚和协调城乡发展等。各责任单位要抓紧制定项目推进计划,确定责任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推进项目实施。

(三)明确责任。各牵头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健全机制,细化方案和措施,提出年度实施计划和具体实施项目,加强与省上相关部门、市级部门及县区之间的情况沟通与协调联动。在争取政策支持和项目资金扶持等方面,做好与国家部委、省上相关部门的汇报衔接和争取落实等工作。

(四)评估考核。按照省综合绩效评价指标和考核办法,制定我市综合绩效评价考核办法,提高生态保护建设指标的权重,纳入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加强对工作推进和任务落实的综合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强化管理。各部门、各县区要抢抓实施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的重大机遇,积极凝炼储备筛选一批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好的项目进行申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争取国家和省上的支持,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实施。

延伸阅读

北京市门牌、楼牌管理暂行办法

澳门特区筹委会关于澳门特区第一届政府有关机构和主要官员职位设置的意见

关于印发遵义市旅游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