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人民政府、政协河源市委员会关于2013年度河源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河源市人民政府、政协河源市委员会关于2013年度河源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 颁布单位: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政府 广东省政协河源市委员会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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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3-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河源市人民政府政协河源市委员会关于2013年度河源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在2013年市政协提案办理过程中,全市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办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改进办理方式,提高办理质量,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办理任务。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推动和促进全市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根据《河源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市政协决定对在2013年度全市办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市委宣传部等12个先进单位和蒋武生同志等12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受表扬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工作水平;全市各承办单位和工作人员要虚心向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学习,创新提案办理工作方法,提升提案办理质量;要自觉接受委员和群众的监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按时优质完成提案办理任务,向委员、全市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附件:2013年度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河源市人民政府政协河源市委员会
2014年3月19日
附件
2013年度市政协提案办理
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东源县政府
二、先进个人
蒋武生(市委宣传部)朱颖娟(市府办公室)
范扬锋(市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曾利(市民政局)
李定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吴小梨(市国土资源局)
朱祖其(市环境保护局)黄武(市交通运输局)
黄海华(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卢金昉(市农业局)
朱小文(市工商局)邝爱健(东源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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