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管先进单位的决定

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3-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管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013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国家、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打非治违、专项治理等工作,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实现“双降”,较好地完成了省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荣获全省201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一等奖。

为表彰先进,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开阳县人民政府等12个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管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率先在全省实现全面小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3年度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先进单位名单

2014年3月6日

附件

2013年度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先进单位名单

一、特等奖

开阳县人民政府白云区人民政府

修文县人民政府贵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等奖

清镇市人民政府南明区人民政府

乌当区人民政府观山湖区人民政府

云岩区人民政府

三、二等奖

花溪区人民政府息烽县人民政府

四、特设奖

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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