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获奖市县的通报

颁布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08-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获奖市县的通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3年度,我省各市县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落实管理责任,突出强化农田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全面完成了年度各项建设任务,达到预期目标。根据省水务厅组织的综合检查评比结果,经省政府同意,对2013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获奖市县予以通报,以示鼓励。获奖市县名单如下:

一等奖:三亚市、琼海市、文昌市、儋州市。

二等奖:万宁市、澄迈县、昌江黎族自治县、定安县、海口市。

三等奖: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东方市、乐东黎族自治县、临高县、白沙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

希望各市县继续努力,真抓实干,争创佳绩,为我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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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8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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