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4年度节能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4年度节能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三府办〔2015〕63号 |
|---|---|
| 颁布日期:2015-03-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4年度节能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2014年度节能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2014年度节能工作责任
目标考核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节能工作责任,确保完成我市“十二五”节能工作目标。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2012〕25号)、《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节能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三府〔2012〕138号)和《关于印发三亚市2014年节能工作计划的通知》(三节能减排办〔2014〕7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中央和省、市政府确定的各项节能减排政策,按照目标明确、职责明确、奖惩明确的原则,建立和完善节能降耗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奖惩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确保节能降耗工作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二、考核对象
(一)政府职能部门、公共机构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委、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园林环卫局、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水务局、市科技工业发展委员会。
(二)26家省重点用能单位
三、考核内容
2014年度节能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四、考核组成员
为加强对2014年度节能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领导,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组长由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樊木局长担任,成员从市应对气候及节能减排办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五、考核时间
(一)政府职能部门、公共机构:
2015年3月31日—4月1日。
(二)26家省重点用能单位:
2015年4月2日、4月7日—10日。
六、考核方式和程序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考核工作领导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具体步骤如下:
(一)自我评价。被考核单位根据2014年度节能计划及节能工作开展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形成书面总结,3月30日前上报考核工作领导办公室。
(二)现场考核评价。考核组到被考核单位听取相关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材料台账,对照考核评分标准,逐一进行考核评分。
(三)反馈意见。考核组对考核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后,向被考核单位进行反馈。
(四)情况通报。考核结束后,考核工作领导办公室汇总考核情况,形成综合考核评价报告报市政府同意后,通报各相关单位。
七、考核结果
考核计分,采用100分制。根据考核得分情况,考核结果分四个等级,95分及以上为超额完成,80-94分为完成,60-79分为基本完成,60分以下为未完成。
八、奖惩措施
对有关部门的评价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报组织部门作为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根据考核情况和实绩,实行行政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按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负责人责任。并在考核结果公布一个月内,要向市政府做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重点用能单位未完成任务的,按规定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据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节能工作目标责任制,努力做好节能管理工作,是各单位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实现全市“十二五”节能责任目标,确保全市社会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体现,必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迎接考核的准备工作。
(二)客观公正。各被考核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实事求是地提供本单位节能工作责任目标的真实完成情况,积极支持和配合考核组完成考核工作。考核组要坚持原则、交叉考核,严格执行标准,认真负责地对所考核单位节能责任目标落实情况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总结提高。各单位要通过考核,进一步查找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吸取教训,努力改进工作,推进2015年节能工作责任目标的有效落实和节能工作的不断深入地开展,确保完成我市“十二五”节能目标。
(四)未列入本办法考核对象的单位,要积极抓好本部门、本领域的节能降耗工作,重视节能降耗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宣传、贯彻执行节能的政策,加强节能降耗管理,落实有效措施。
(五)各被考核单位收到本方案后,于2015年3月30日前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节能工作考核办公室,同时要按本方案要求切实准备好考核所需的相关材料。现场考核时企业节能主管和能管员需到场配合考核。(联系人:马贞,电话:88361702,传真:88361570)。
附件:1.考核组成员分组
2.考核日程安排
3.节能工作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
附件1
考核组成员分组
第一考核组
组长:樊木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组员:市委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委、市卫生局各1人
联系人:马贞,电话:18089799935
第二考核组
组长:钟声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组员:市政府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各1人
联系人:胡笃磊,电话:13138942086
第三考核组
组长:樊木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组员: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1人、市节能监察中心2人
联系人:陈诚,电话:18889165684
第四考核组
组长:许国珍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副调研员
组员: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节能减排办、市节能监察中心各1人
联系人:林更武,电话:18689872989
附件2
考核日程安排
(政府职能部门、公共机构)
第一考核组
第二考核组
考核时间
被考核单位
考核时间
被考核单位
2015年3月31日上午
市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31日上午
市委办公室
市教育局
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3月31日下午
市园林环卫局
2015年3月31日下午
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
市水务局
市卫生局
2015年4月1日上午
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2015年4月1日上午
市海洋渔业局
市商务局
市旅游委
市国资委
市科技工业发展委员会
2015年4月1日下午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5年4月1日下午
市农业局
考核日程安排
(省重点用能单位)
第三考核组
考核时间
被考核单位
4月2日
上午
三亚东方海景大酒店
下午
三亚华盛水泥粉磨有限公司
4月7日
上午
三亚阳光大酒店、三亚亚太国际会议中心
下午
三亚国光豪生度假酒店有限公司
4月8日
上午
三亚豪威麒麟度假酒店、三亚豪威海景度假酒店
下午
三亚明珠广场
4月9日
上午
琼州学院
下午
三亚华宇旅业有限公司亚龙湾华宇度假酒店
4月10日
上午
三亚喜来登度假酒店、三亚亚龙湾红树林度假酒店
下午
金茂(三亚)希尔顿大酒店
第四考核组
考核时间
被考核单位
4月2日
上午
三亚度假村、三亚海韵度假酒店有限公司
下午
三亚坤泰建材有限公司
4月7日
上午
三亚君澜度假酒店
下午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南山电厂
4月8日
上午
三亚湘投银泰度假酒店、三亚海虹大酒店
下午
海南新佳和实业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
4月9日
上午
三亚家化万豪度假酒店、金茂三亚丽思卡尔顿酒店
下午
三亚天域实业有限公司天域度假酒店
4月10日
上午
三亚亚龙湾假日度假酒店(亚龙湾海景国际酒店)
下午
三亚学院
附件3
节能工作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职能部门、公共机构)
被考核单位名称: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得分
专项
合计
节能管理
50分
组织领导
领导重视节能工作;
设立节能组织机构。
15
没有组织机构不得分;设立节能组织机构5分;有专门科室负责得3分;有专人负责节能监管得2分;节能工作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得到实际运作得5分。(查看相关文件、会议纪要等资料)
节能目标责任制
制定了节能计划,分解节能目标,节能目标执行情况。
20
节能目标完成10分;制订年度节能计划并实施5分,有年度分解落实内容5分。(公共机构部门的节能目标按上报的能耗统计数据计算)
制度建设
制定了节能工作管理制度;建立目标责任制;以及其他节能管理制度。
15
制订公共机构和行业系统节能工作管理制度的5分;建立公共机构和行业系统目标责任制或考评制5分;每多一项其它节能管理制度加1分,最多不超过5分。
节能措施
50分
加强节能管理
组织开展节能管理工作。
10
定期研究部署公共机构和行业系统单位节能工作5分;建立健全公共机构和行业系统单位节能约束机制5分。
节能资金支持
节能资金落实情况。
10
安排资金用于行业系统节能项目改造每项得2分;安排资金用于公共机构节能项目改造、奖励得2分;安排资金用于行业系统节能奖励等其他工作每项得2分。
宣传教育
将节能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学习教育计划;利用媒体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培训。
10
查阅文件、记录,节能学习教育计划5分;组织学习宣传或培训5分。
检查督查
建立了日常检查、督查制度,并进行考评。
10
建立公共机构和行业系统节能检查督查制度并实施5分;进行行业系统节能考评5分。
技术进步
组织节能技术进步工作情况。
10
组织专项资金用于行业系统节能技术进步等工作10分;组织公共机构和行业系统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每个项目加2分;组织各节能项目每个项目加2分;
合计
100
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工业企业)
考核指标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细则
得分
节能目标
(40分)
1
“十二五”节能量进度
40
完成节能量进度目标,40分。
节能量进度目标按照每年完成“十二五”节能量目标的20%计算,即第一年实际完成节能量不低于“十二五”节能量目标的20%,第二年累计不低于40%,第三年累计不低于60%,第四年累计不低于80%,第五年累计不低于100%。根据节能主管部门掌握的能耗数据,核算当年实际完成节能量,达到节能量进度目标的,得40分,未达到的不得分。每超过进度目标10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2分。本指标为否决性指标,未完成的不得分,并且直接考核为未完成等级。
节能措施(60分)
2
组织领导
6
1.建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2分。
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得1分;定期研究部署企业节能工作,并推动工作落实,得1分。核查成立领导小组文件、相关会议纪要等。
2.设立专门能源管理岗位,3分。
设立专门能源管理岗位,得1分;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得1分;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并提供工作保障,得1分。核查设立岗位的相关文件、聘任文件、工作职责和工作总结等材料。
3.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具备能源管理师资格,1分。
开展能源管理师试点地区的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取得节能主管部门颁发的能源管理师资格证书,得1分。非试点地区,本项不扣分。查看能源管理师证书。
3
节能目标责任制
6
1.分解节能目标,2分。
将节能目标分解到车间,得1分,分解到班组和岗位,得1分。核查分解和落实节能目标的相关证明材料。
2.定期开展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考评,2分。
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得1分;定期对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得1分。核查考核办法、考评实施等相关文件。
3.落实节能考核奖惩制度,2分。
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员工业绩考核范围,得1分;根据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落实奖惩措施,得1分。核查绩效考核文件、实施奖励、处罚等相关材料。
4
节能管理
25
1.建立企业能源管理体系,5分。
按照《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建立体系文件,得1分;通过管理体系认证或评价,得2分;按照体系文件要求实际运行,形成持续改进能源管理体系,效果明显,得2分。核查能源管理体系文件、认证证书、评价报告、运行和改进记录等相关材料。
2.组织参加能源管理师培训考试,1分。
有1人以上取得节能主管部门认可的能源管理师资格,得1分。核查参加培训的文件、能源管理师资格证书等。非试点地区,本项不扣分。
3.配备和管理能源计量器具,2分。
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要求,建立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制度和管理制度,得1分(仅有一项制度的,得0.5分);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标准要求,得1分。核查企业的相关文件以及质检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
4.实现能耗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加1分。
建设完成系统,加0.5分;系统正常运行,加0.5分。现场核查系统运行情况。
5.建立并运行能源管控中心,加1分。
建立能源管控中心,加0.5分;正常运行,加0.5分。现场核查能源管控中心情况。
6.加强能源统计分析,3分。
设立能源统计岗位,得1分;建立健全能源消费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得1分;定期开展能耗数据分析,得1分。核查相关文件及统计分析报表等材料。
节能措施(60分)
4
节能管理
25
7.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3分。
安排专人填写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并按时上报,得1分;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符合要求,得2分。根据节能主管部门掌握的情况和现场核查结果确定。
8.开展能源审计,2分。
按照《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17166),开展能源审计,得1分;落实能源审计整改措施,得1分。核查向节能主管部门报送的能源审计报告和落实整改措施的相关材料。
9.编制实施“十二五”节能规划和年度计划,2分。
编制“十二五”节能规划和年度计划,得1分;按规划和计划要求组织实施,得1分。核查节能规划、年度节能计划、实施项目的相关材料。
10.开展能效对标活动,2分。
制定能效对标方案,得1分;组织实施,得1分。核查对标方案和实施活动的相关材料。
11.建立健全节能激励约束机制,2分。
建立健全节能激励约束制度,安排节能奖励资金,得1分;奖励在节能管理、节能发明创造、节能挖潜降耗等工作中取得优秀成绩的集体和个人,惩罚浪费能源的集体和个人,得1分。核查建立实施奖励和处罚的相关材料。
12.开展节能宣传教育,1分。
定期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活动,得1分。核查开展活动的相关材料。
13.开展节能培训,2分。
定期组织对能源计量、统计、管理和设备操作人员进行节能培训,得1分;主要耗能设备操作人员经过培训上岗,得1分。核查企业节能培训计划、考试记录、培训证书等材料。
5
节能技术进步
15
1.安排专门资金用于节能技术进步等工作,3分。
安排专门资金,开展技术研发和改造等工作,得3分。核查资金使用计划及实施项目等相关材料。
2.制定实施年度节能技术改造计划,4分。
制定年度节能技术改造计划,得2分;按时完成节能技术改造计划,得2分。核查企业技改计划等有关资料和项目实施情况。
3.研发和应用节能技术、产品和工艺,4分。
开展节能新技术研发和应用,得2分;采用节能主管部门重点推荐的节能技术、产品和工艺,得2分。核查研发项目、费用凭证和采用节能技术、产品、工艺的相关材料。
4.淘汰落后产能和落后用能设备、生产工艺,4分。
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淘汰落后产能,得2分;按规定,淘汰落后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得2分。企业没有需要淘汰的落后产能、落后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不扣分。核查主管部门公布的淘汰落后文件,现场检查企业淘汰落后情况。
5.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加1分。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加1分。核查相关文件和项目。
6
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标准
8
1.执行节能法律法规,2分。
认真贯彻执行节能法律法规,在当年节能执法监察中未发现节能违法违规行为,得2分。存在节能违法、违规行为不得分。通过节能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执法文书和企业现场核查打分。
2.执行产品能耗限额标准,2分。
执行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得2分。存在超能耗限额标准用能行为不得分。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限额值不一致时,按照从严标准打分。企业不适用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不扣分。核查节能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
3.执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4分。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规定进行节能评估审查,得2分;按照节能评估审查意见建设,得2分。核查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关文件、节能评估审查意见。企业没有新、改、扩建项目,不扣分。
合计
100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宾馆饭店)
考核指标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细则
得分
节能目标
(40分)
1
“十二五”节能量进度
40
完成节能量进度目标,40分。
节能量进度目标按照每年完成“十二五”节能量目标的20%计算,即第一年实际完成节能量不低于“十二五”节能量目标的20%,第二年累计不低于40%,第三年累计不低于60%,第四年累计不低于80%,第五年累计不低于100%。根据节能主管部门掌握的能耗数据,核算当年实际完成节能量,达到节能量进度目标的,得40分,未达到的不得分。每超过进度目标10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2分。本指标为否决性指标,未完成的不得分,并且直接考核为未完成等级。
节能措施(60份)
2
组织领导
6
1.建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2分。
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得1分;定期研究部署企业节能工作,并推动工作落实,得1分。核查成立领导小组文件、相关会议纪要等。
2.设立专门能源管理岗位,3分。
设立专门能源管理岗位,得1分;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得1分;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并提供工作保障,得1分。核查设立岗位的相关文件、聘任文件、工作职责和工作总结等材料。
3.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具备能源管理师资格,1分。
开展能源管理师试点地区的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取得节能主管部门颁发的能源管理师资格证书,得1分。非试点地区,本项不扣分。查看能源管理师证书。
3
节能目标责任制
6
1.分解节能目标,2分。
将节能目标分解到部门,得1分,分解到班组和岗位,得1分。核查分解和落实节能目标的相关证明材料。
2.定期开展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考评,2分。
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得1分;定期对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得1分。核查考核办法、考评实施等相关文件。
3.落实节能考核奖惩制度,2分。
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员工业绩考核范围,得1分;根据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落实奖惩措施,得1分。核查绩效考核文件、实施奖励、处罚等相关材料。
4
节能管理
28
1.建立企业能源管理体系,5分。
按照《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建立体系文件,得1分;通过管理体系认证或评价,得2分;按照体系文件要求实际运行,形成持续改进能源管理体系,效果明显,得2分。核查能源管理体系文件、认证证书、评价报告、运行和改进记录等相关材料。
2.组织参加能源管理师培训考试,1分。
有1人以上取得节能主管部门认可的能源管理师资格,得1分。核查参加培训的文件、能源管理师资格证书等。非试点地区,本项不扣分。
3.配备和管理能源计量器具,2分。
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要求,建立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制度和管理制度,得1分(仅有一项制度的,得0.5分);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标准要求,得1分。核查企业的相关文件以及质检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
4.实现能耗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加1分。
建设完成系统,加0.5分;系统正常运行,加0.5分。现场核查系统运行情况。
5.加强能源统计分析,2分。
设立能源统计岗位,建立健全能源消费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得1分;定期开展能耗数据分析,得1分。核查相关文件及统计分析报表等材料。
6.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3分。
安排专人填写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并按时上报,得1分;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符合要求,得2分。根据节能主管部门掌握的情况和现场核查结果确定。
节能措施(60份)
4
节能管理
28
7.开展能源审计,2分。
按照《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17166),开展能源审计,得1分;落实能源审计整改措施,得1分。核查向节能主管部门报送的能源审计报告和落实整改措施的相关材料。
8.编制实施“十二五”节能规划和年度计划,2分。
编制“十二五”节能规划和年度计划,得1分;按规划和计划要求组织实施,得1分。核查节能规划、年度节能计划、实施项目的相关材料。
9.加强用能设备维护管理,2分。
定期对空调、供热、照明、热开水器、电梯、冷藏等用能设备进行巡检维护,得1分;开展大型耗能设备节能测试,得1分。核查维护日志和测试报告等材料。
10.落实室内空调温控制度,1分。
严格室内空调温度管理,公共区域夏季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温度不高于20℃,得1分。存在温度设置不符合要求的现象不得分。核查相关制度,并实地查看温度设置情况。
11.开展能效对标活动,2分。
制定能效对标方案,得1分;组织实施,得1分。核查对标方案和实施活动的相关材料。
12.建立健全节能激励约束机制,2分。
建立健全节能激励约束制度,安排节能奖励资金,得1分;奖励在节能管理、节能发明创造、节能挖潜降耗等工作中取得优秀成绩的集体和个人,惩罚浪费能源的集体和个人,得1分。核查建立实施奖励和处罚的相关材料。
13.开展节能培训,2分。
定期组织对能源计量、统计、管理和设备操作人员进行节能培训,得1分;主要耗能设备操作人员经过培训上岗,得1分。核查企业节能培训计划、考试记录、培训证书等材料。
14.引导节能绿色消费,1分。
采取措施,引导顾客理性、健康适度消费,得1分。核查相关证明材料。
15.开展节能宣传教育,1分。
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编制员工节能手册,在宾馆公共区域和客房放置节能提示标识,得1分。核查相关证明材料或实地查看。
5
技术进步
12
1.安排专门资金用于节能技术进步等工作,4分。
安排专门资金,开展技术改造等工作,得4分。核查资金使用计划及实施项目等相关材料。
2.制定实施年度节能技术改造计划,4分。
实施配电、空调、采暖、照明等重点耗能设备节能改造,得2分;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设备,得2分;核查技改计划等有关资料和实施项目情况。
3.淘汰落后用能设备,4分。
按规定淘汰落后用能设备,得4分。没有落后用能设备,不扣分。根据节能主管部门核查情况确定。
4.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加1分。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加1分。核查相关文件和项目情况。
5.利用地热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加1分;实施冰蓄冷集中供冷,加1分。
安装应用地热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或装备,加1分;实施冰蓄冷集中供冷,加1分。核查文件或实地查看。
6
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标准
8
1.执行节能法律法规,3分。
认真贯彻执行节能法律法规,在当年节能执法监察中未发现节能违法违规行为,得3分。存在节能违法、违规行为不得分。通过节能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执法文书和企业现场核查打分。
2.执行国家或地方关于减少一次性日用品的有关规定和标准,3分。
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国家或地方减少使用一次性日用品规定和标准及规定,得3分。核查相关文件和实地查看。
3.落实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改、扩建项目按节能设计规范和能耗标准建设,2分。
新、改、扩建项目落实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审查规定,得1分;按节能设计规范和能耗标准建设,得1分。存在未落实评估审查制度的项目或未按节能设计规范与能耗标准建设的项目不得分。核查节能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关文件。没有新、改、扩建项目,不扣分。
总计
100
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商贸企业)
考核指标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细则
得分
节能目标
(40分)
1
“十二五”节能量进度
40
完成节能量进度目标,40分。
节能量进度目标按照每年完成“十二五”节能量目标的20%计算,即第一年实际完成节能量不低于“十二五”节能量目标的20%,第二年累计不低于40%,第三年累计不低于60%,第四年累计不低于80%,第五年累计不低于100%。根据节能主管部门掌握的能耗数据,核算当年实际完成节能量,达到节能量进度目标的,得40分,未达到的不得分。每超过进度目标10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2分。本指标为否决性指标,未完成的不得分,并且直接考核为未完成等级。
节能措施(60分)
2
组织领导
6
1.建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2分。
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得1分;定期研究部署企业节能工作,并推动工作落实,得1分。核查成立领导小组文件、相关会议纪要等。
2.设立专门能源管理岗位,3分。
设立专门能源管理岗位,得1分;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得1分;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并提供工作保障,得1分。核查设立岗位的相关文件、聘任文件、工作职责和工作总结等材料。
3.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具备能源管理师资格,1分。
开展能源管理师试点地区的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取得节能主管部门颁发的能源管理师资格证书,得1分。非试点地区,本项不扣分。查看能源管理师证书。
3
节能目标责任制
6
1.分解节能目标,2分。
将节能目标分解到部门,得1分,分解到班组和岗位,得1分。核查分解和落实节能目标的相关证明材料。
2.定期开展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考评,2分。
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得1分;定期对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得1分。核查考核办法、考评实施等相关文件。
3.落实节能考核奖惩制度,2分。
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员工业绩考核范围,得1分;根据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落实奖惩措施,得1分。核查绩效考核文件、实施奖励、处罚等相关材料。
4
节能管理
28
1.建立企业能源管理体系,5分。
按照《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建立体系文件,得1分;通过管理体系认证或评价,得2分;按照体系文件要求实际运行,形成持续改进能源管理体系,效果明显,得2分。核查能源管理体系文件、认证证书、评价报告、运行和改进记录等相关材料。
2.组织参加能源管理师培训考试,1分。
有1人以上取得节能主管部门认可的能源管理师资格,得1分。核查参加培训的文件、能源管理师资格证书等。非试点地区,本项不扣分。
3.配备和管理能源计量器具,2分。
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要求,建立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制度和管理制度,得1分(仅有一项制度的,得0.5分);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标准要求,得1分。核查企业的相关文件以及质检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
4.实现能耗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加1分。
建设完成系统,加0.5分;系统正常运行,加0.5分。现场核查系统运行情况。
5.加强能源统计分析,3分。
设立能源统计岗位,建立健全能源消费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得1分;定期开展能耗数据分析,得2分。核查相关文件及统计分析报表等材料。
6.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3分。
安排专人填写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并按时上报,得1分;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符合要求,得2分。根据节能主管部门掌握的情况和现场核查结果确定。
节能措施(60分)
4
节能管理
28
7.开展能源审计,2分。
按照《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17166),开展能源审计,得1分;落实能源审计整改措施,得1分。核查向节能主管部门报送的能源审计报告和落实整改措施的相关材料。
8.编制实施“十二五”节能规划和年度计划,2分。
编制“十二五”节能规划和年度计划,得1分;按规划和计划要求组织实施,得1分。核查节能规划、年度节能计划、实施项目的相关材料。
9.加强用能设备维护管理,2分。
定期对空调、供热、照明、热开水器、电梯、冷藏等用能设备进行巡检维护,得1分;开展大型耗能设备节能测试,得1分。核查维护日志和测试报告等材料。
10.落实室内空调温控制度,1分。
严格室内空调温度管理,公共区域夏季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温度不高于20℃,得1分。存在温度设置不符合要求的现象不得分。核查相关制度,并实地查看温度设置情况。
11.开展能效对标活动,2分。
制定能效对标方案,得1分;组织实施,得1分。核查对标方案和实施活动的相关材料。
12.建立健全节能激励约束机制,2分。
建立健全节能激励约束制度,安排节能奖励资金,得1分;奖励在节能管理、节能发明创造、节能挖潜降耗等工作中取得优秀成绩的集体和个人,惩罚浪费能源的集体和个人,得1分。核查建立实施奖励和处罚的相关材料。
13.开展节能培训,2分。
定期组织对能源计量、统计、管理和设备操作人员进行节能培训,得1分;主要耗能设备操作人员经过培训上岗,得1分。核查企业节能培训计划、考试记录、培训证书等材料。
14.开展节能宣传教育,1分。
定期组织开展节能宣传活动,编制员工节能手册,在公共区域设置节能提示标识,得1分。核查有关证明材料或实地查看。
5
技术进步
12
1.安排专门资金用于节能技术进步等工作,4分。
安排专门资金,开展技术改造等工作,得4分。核查资金使用计划及实施项目等相关材料。
2.制定实施年度节能技术改造计划,4分。
实施配电、空调、采暖、照明等重点耗能设备节能改造,得2分;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设备,得2分;核查技改计划等有关资料和实施项目情况。
3.淘汰落后用能设备,4分。
按规定淘汰落后用能设备,得4分。没有落后用能设备,不扣分。根据节能主管部门核查情况确定。
4.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加1分。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加1分。核查相关文件和项目情况。
5.利用地热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加1分;实施冰蓄冷集中供冷,加1分。
安装应用地热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或装备,加1分;实施冰蓄冷集中供冷,加1分。核查文件或实地查看。
6
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标准
8
1.执行节能法律法规,3分。
认真贯彻执行节能法律法规,在当年节能执法监察中未发现节能违法违规行为,得3分。存在节能违法、违规行为不得分。通过节能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执法文书和企业现场核查打分。
2.执行国家或地方限制过度包装等有关规定和标准,3分。
在经营销售过程中存在过度包装行为不得分。根据节能主管部门核查情况确定。
3.落实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改、扩建项目按节能设计规范和能耗标准建设,2分。
新、改、扩建项目落实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审查规定,得1分;按节能设计规范和能耗标准建设,得1分。存在未落实评估审查制度的项目或未按节能设计规范与能耗标准建设的项目不得分。核查节能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关文件。没有新、改、扩建项目,不扣分。
合计
100
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学校)
考核指标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细则
得分
节能目标
(40分)
1
“十二五”节能量进度
40
完成节能量进度目标,40分。
节能量进度目标按照每年完成“十二五”节能量目标的20%计算,即第一年实际完成节能量不低于“十二五”节能量目标的20%,第二年累计不低于40%,第三年累计不低于60%,第四年累计不低于80%,第五年累计不低于100%。根据节能主管部门掌握的能耗数据,核算当年实际完成节能量,达到节能量进度目标的,得40分,未达到的不得分。每超过进度目标10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2分。本指标为否决性指标,未完成的不得分,并且直接考核为未完成等级。
节能措施(60分)
2
组织领导
6
1.建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2分。
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得1分;定期研究部署单位节能工作,得1分。核查成立领导小组文件、相关会议纪要等。
2.设立专门能源管理岗位,3分。
设立专门能源管理岗位,得1分;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得1分;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并提供工作保障,得1分。核查设立机构或岗位相关文件、聘任文件、工作职责、工作总结等证明材料。
3.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具备能源管理师资格,1分。
开展能源管理师试点地区的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取得节能主管部门颁发的能源管理师资格证书,得1分。非试点地区,本项不扣分。查看能源管理师证书。
3
节能目标责任制
6
1.分解节能目标,2分。
将节能目标分解到部门,得1分,分解到岗位,得1分。核查分解和落实节能目标的相关证明材料。
2.定期开展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考评,2分。
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得1分;定期对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得1分。核查考核办法、考评实施等相关文件。
3.落实节能考核奖惩制度,2分。
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员工业绩考核范围,得1分;根据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落实奖惩措施,得1分。核查绩效考核文件、实施奖励、处罚等相关材料。
4
节能管理
32
1.建立单位能源管理体系,5分。
按照《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建立体系文件,得1分;通过管理体系认证或评价,得2分;按照体系文件要求实际运行,形成持续改进能源管理体系,效果明显,得2分。核查能源管理体系文件、认证证书、评价报告、运行和改进记录等相关材料。
2.组织参加能源管理师培训考试,1分。
有1人以上取得节能主管部门认可的能源管理师资格,得1分。核查参加培训的文件、能源管理师资格证书等。非试点地区,本项不扣分。
3.配备和管理能源计量器具,2分。
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要求,建立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制度和管理制度,得1分(仅有一项制度的,得0.5分);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标准要求,得1分。核查单位的相关文件以及质检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
4.实现能耗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加1分。
建设完成系统,加0.5分;系统正常运行,加0.5分。现场核查系统运行情况。
5.加强能源统计分析,2分。
设立能源统计岗位,建立健全能源消费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得1分;定期开展能耗数据分析,得1分。核查相关文件及统计分析报表等材料。
6.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3分。
安排专人填写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并按时上报,得1分;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符合要求,得2分。根据节能主管部门掌握的情况和现场核查结果确定。
7.开展能源审计,2分。
按照或参照《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17166),开展能源审计,得1分;落实能源审计整改措施,得1分。核查向节能主管部门报送的能源审计报告和落实整改措施的相关材料。
节能措施(60分)
4
节能管理
32
8.编制实施“十二五”节约型单位建设方案和年度计划,3分。
编制“十二五”节约型单位建设方案和年度计划,得1分;组织实施,得2分。核查建设方案和年度计划相关文件,以及项目实施情况。
9.加强用能设备维护管理,2分。
定期对空调、供热、照明、热开水器、电梯、冷藏等用能设备进行巡检维护,得1分;开展大型耗能设备节能测试,得1分。核查维护日志和测试报告等材料。
10.落实室内空调温控制度,1分。
严格室内空调温度管理,公共区域夏季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温度不高于20℃,得1分。存在温度设置不符合要求的现象不得分。核查相关制度,并实地查看温度设置情况。
11.开展能效对标活动,2分。
制定能效对标方案,得1分;组织实施,得1分。核查对标方案和实施活动的相关材料。
12.建立健全节能激励约束机制,2分。
建立健全节能激励约束制度,安排节能奖励资金,得1分;奖励在节能管理、节能发明创造、节能挖潜降耗等工作中取得优秀成绩的集体和个人,惩罚浪费能源的集体和个人,得1分。核查建立实施奖励和处罚的相关材料。
13.开展节能培训,2分。
定期组织对能源计量、统计、管理和设备操作人员进行节能培训,得1分;主要耗能设备操作人员经过培训上岗,得1分。核查单位节能培训计划、考试记录、培训证书等材料。
14.加强节能宣传教育,3分。
把节能教育纳入学生素质教育体系,编制节能教材安排节能课程,得1分,每年举办全校节能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得2分。核查相关材料。
15.开展节能志愿者活动,2分。
建立节能志愿者制度,得1分,动员学生参与节能志愿者实践活动,得1分。核查相关材料和开展活动情况。
5
技术进步
10
1.安排专门资金用于节能技术进步等工作,2分。
安排专门资金,开展技术改造等工作,得2分。核查资金使用计划及实施项目等相关材料。
2.制定实施年度节能技术改造计划,4分。
实施配电、空调、采暖、照明等重点耗能设备节能改造,得2分;推广应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统等节能新技术、新设备,得2分;核查技改计划等有关资料和实施项目情况。
3.淘汰落后用能设备,4分。
按规定淘汰落后用能设备,得4分。没有落后用能设备,不扣分。根据节能主管部门核查情况确定。
4.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加1分。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加1分。核查相关文件和项目情况。
5.利用地热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加1分;实施冰蓄冷集中供冷,加1分。
安装应用地热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或装备,加1分;实施冰蓄冷集中供冷,加1分。核查文件或实地查看。
6
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标准
6
1.执行节能法律法规,3分。
认真贯彻执行节能法律法规,在当年节能执法监察中未发现节能违法违规行为,得3分。存在节能违法、违规行为不得分。通过节能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执法文书和单位现场核查打分。
2.落实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改、扩建项目按节能设计规范和能耗标准建设,3分。
新、改、扩建项目落实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审查规定,得1分;按节能设计规范和能耗标准建设,得2分。存在未落实评估审查制度的项目或未按节能设计规范与能耗标准建设的项目不得分。核查节能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关文件。没有新、改、扩建项目,不扣分。
总计
100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