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2年度节能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三府办〔2013〕56号
颁布日期:2013-03-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2年度节能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能源管理,切实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实现我市“十二五”节能责任目标,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节能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三府〔2012〕138号)文件要求,市政府拟组织对相关职能部门节能工作责任目标进行考核。现将《三亚市2012年度节能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对照方案,做好迎接考核准备。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5日

三亚市2012年度节能工作责任目标

考核实施方案

为贯彻《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2012〕25号)和《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节能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三府〔2012〕138号)的要求,总结我市2012年度节能工作的经验,核实节能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一步推进2013年全市节能工作,我市将对节能工作进行年度检查考核,考核与公共机构节能考核一并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市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

二、考核内容

2012年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三、考核组组成

2012年节能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组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统计局、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三亚供电局、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等单位组成,成员从有关单位抽调。

四、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安排在2013年3月18日至20日。

五、考核方式

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核查。

(一)自我评价

被考核单位根据2012年度节能计划及节能工作开展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形成书面总结。

(二)现场考核评价

考核组到被考核单位听取相关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考核评价。

(三)反馈意见

考核组对检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后,向受检对象进行反馈。

(四)情况通报

汇总考核情况,综合评价各单位节能工作,报告市政府。

六、考核结果

根据考核得分情况,考核结果分四个等级,95分及以上为超额完成,80-94分为完成,60-79分为基本完成,60分以下为未完成。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节能工作目标责任制,努力做好节能管理工作,是各单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努力实现全市“十二五”节能责任目标,确保全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体现,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迎接考核的准备工作。

(二)客观公正。被考核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实事求是地提供本单位节能工作责任目标的真实情况,积极支持和配合考核组完成考核工作。考核组要坚持原则、交叉考核,严格执行标准,认真负责地对所考核单位节能责任目标落实情况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总结提高。各单位要通过考核,进一步查找和反思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吸取教训,努力改进工作,推进2013年节能工作责任目标的有效落实和节能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

(四)其它。被考核单位接到通知后于2013年3月18日前将负责考核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给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按本通知要求切实准备好考核所需的相关材料(联系人:马贞,电话:88361702,传真:88361570)。

附件:1.考核组成员分组

2.考核日程安排

3.节能工作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

附件1

考核组成员分组

第一考核组

组长:曹兵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成员:林日雄市统计局副局长

林秀浩三亚供电局副局长

许国珍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副调研员

张途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调研员

温孝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

张善兴市委办公室行政保卫科科长

马贞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科员

联系人:马贞,电话:18089799935。

第二考核组

组长:林国卫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杜先文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陈海兴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华泉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韦德俭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主任

陈其文市水务局节水办主任

罗海林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

张文明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科员

联系人:张文明,电话:18089799965。

附件2

考核日程安排

第一考核组

第二考核组

考核时间

被考核单位

考核时间

被考核单位

2013年3月18日上午

市商务局

2013年3月18日下午

市交通运输局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市卫生局

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

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2013年3月19日上午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3月19日下午

市教育局

2013年3月20日上午

市农业局

附件3

节能工作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及

评分标准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考核得分

专项

合计

节能管理

50分

组织领导

领导重视节能工作;

设立节能组织机构;

15

查看相关文件资料,没有组织不得分。设立节能组织机构得5分;有专门科室负责得5分;有专人负责节能监管得5分。

节能目标责任制

制定节能计划,分解节能目标,节能目标执行情况。

20

节能目标完成得10分;制订年度节能计划并正式发文实施得5分;有年度分解落实内容得5分。

制度建设

制定主管行业节能工作管理制度或办法;建立目标责任制;以及其他节能管理制度。

15

制订行业系统节能工作管理制度或办法的得5分;建立目标责任制或考评制得5分;每多一项其它节能管理制度加2分,最多不超过5分。

节能措施

50分

加强节能管理

组织行业系统开展节能工作

10

定期研究部署行业系统单位节能工作得5分;建立健全节能约束机制得5分;

节能资金支持

节能资金落实情况

10

安排资金用于节能项目改造每项加2分;安排资金用于节能奖励等其他工作每项得2分;总计最多不超过10分。

宣传教育

将节能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学习教育计划;利用媒体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培训。

10

查阅文件、记录,有节能学习教育计划得5分;组织学习宣传或培训得5分。

检查督查

建立了日常检查、督查制度,并进行考评。

10

建立节能检查督查制度得5分;进行行业系统节能考评得5分。

技术进步

组织节能技术进步工作情况

10

组织专项资金用于节能技术进步等工作得10分;组织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每个项目加2分;组织利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每个项目加2分;

合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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