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关于科技支持我省沿海地区率先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文号:冀科计〔2013〕65号
颁布日期:2013-11-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关于科技支持我省沿海地区率先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秦皇岛、唐山、沧州市科技局,有关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为贯彻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和“四大攻坚战”的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沿海地区率先发展的指导意见》(冀发【2013】21号),加强对沿海地区率先发展的科技创新支撑,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关于科技支持我省沿海地区率先发展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11月26日

附件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科技支持我省沿海地区率先发展的

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和“四大攻坚战”的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沿海地区率先发展的指导意见》(冀发【2013】21号),积极发挥科技创新对打造沿海地区率先发展增长极的支撑引领作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科技创新对沿海地区率先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全力打造沿海地区率先发展增长极,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全省“四大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加快推进沿海地区科技创新,对于实现环渤海地区崛起、京津冀协同发展,形成河北新的经济增长极,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和长远影响。

(一)加快科技创新是沿海地区率先发展的根本支撑。围绕全力打好沿海地区率先发展攻坚战,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要按照把沿海地区建成东北亚地区经济合作的窗口城市、环渤海地区的新型工业化基地、首都经济圈的重要支点三个战略定位,加快打造知名大港、推动产业聚集、培育重点园区、发展临港城市。未来经济发展,科技与产业高度融合,科技的水平决定着产业水平,创新的能力体现着竞争能力。要加快实现沿海地区率先发展增长极建设的目标,必须把科技创新作为根本支撑,提升科技思维,强化科技手段,以科技创新的率先突破推动沿海地区的跨越发展。

(二)加快科技创新是沿海地区经济转型升级的迫切需求。近年来,我省沿海地区发展较快,但潜力和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发展取向亟待由“背海发展”向“向海发展”转变,这对科技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我省沿海地区的临港经济创新基础薄弱,高层次人才短缺,科技创新能力还比较低。只有立足环渤海发展优势,加快实施科技创新先行,推动科技要素与新兴产业发展紧密融合,才能增强产业竞争力,促进沿海地区经济转型升级。

(三)加快科技创新是沿海地区抢抓发展机遇的重要前提。河北沿海地区发展已上升为国家战略,东北亚区域合作与交流日益密切,京津冀一体化加快发展,为聚集优势科技资源、加快创新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经过多年建设,曹妃甸新区、渤海新区、北戴河新区临港产业逐步发展,基础优势初步显现,高端技术与产业吸纳能力不断增强。唐山、秦皇岛已成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了一大批科技园区和创新基地,形成了加快科技创新的有利环境。只要我们充分挖掘潜力,积极打造创新优势,就一定能够抓住机遇、赢得发展,建设沿海地区率先发展增长极的目标就会尽早实现。

二、工作思路与目标

省委、省政府明确了沿海地区率先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科技工作要积极配合、认真部署、加大支持,推动沿海地区科技创新工作率先走在全省前列。

(一)工作思路。要按照把沿海地区建成全省改革开放的新高地、经济增长的新引擎、转型升级的示范区和环渤海区域重要新型工业化基地的总体要求,明确科技发展思路,加强科技工作统筹,促进创新驱动发展。要面向“三个战略定位”,以创新发展规划为要,强化顶层设计,努力开阔创新视野;要结合重大建设任务,以产业科技创新为先,聚集优势创新资源,加快重点领域突破;要围绕增强创新能力,以创新平台建设为基,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不断催生内生动力;要着眼提升创新水平,以扩大科技开放合作为重,着力改善政策环境,持续激发创新发展活力。

(二)总体目标。到2017年,沿海地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明显增强,新建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所占比例明显高于其它地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比重大幅增加,企业发明专利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产业科技发展水平明显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占GDP的比重达到10%以上,临港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明显提高;新建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引进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培育一批创新创业优秀团队;科技投入快速增长,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三、重点任务

要紧紧围绕沿海率先发展增长极建设,全面提升技术创新、研发平台、创新基地和人才团队支撑水平,着力抓好以下重点任务。

(一)加强产业科技创新,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围绕促进产业升级,加速科技创新要素聚集,着力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问题。

1、壮大提升临港主导产业。围绕打造全国重要的钢铁生产基地,依托曹妃甸和丰南沿海精品钢、渤海新区优特钢、秦皇岛中厚板等临港钢铁生产基地,深入实施钢铁产业技术升级专项,重点开发一批汽车用钢、造船用钢等高端产品,突破冷轧板型控制技术等一批核心关键技术,提升产业整体技术水平。围绕打造中国北方石油化工及合成材料基地,依托渤海新区石油化工与化工材料基地、曹妃甸和任丘石油化工基地、南堡盐化工基地、乐亭新区煤化工基地,加强石油化工产业核心技术攻关与高端产品开发,重点开发一批石油炼化一体化、现代煤化工、现代盐化工和精细化工等新技术及高附加值深加工产品,促进石油化工产业优化升级。

2、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唐山国家高速动车组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唐山焊接产业基地和山船重工、哈电重装等基地和龙头企业,加快实施高端装备制造新技术与产品研发、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等重大科技专项,重点发展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现代轨道交通、节能环保装备、能源装备、新能源汽车等先进制造业,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形成一批整机带动能力强、配套体系较为完整的现代化产业集群。大力实施海洋科技专项,支持曹妃甸10万吨/年海水提钾成套技术和装备开发及工程示范、浓盐水浓缩与制盐新技术开发与应用等集成创新项目,开发海水淡化、浓海水资源化等技术与装备,大力发展海洋化工、海洋生物、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优质海产品养殖及深加工等产业,推动海洋产业发展。

3、加快发展临港服务业。推进环渤海港口物流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依托渤海新区中国物流等实验基地,重点支持面向港口群物流管理的高性能信息平台和海铁公多式联运系统研究,实现航运与公路、铁路、海关、商检、银行、保险等部门的合理有效衔接,建立科学高效的物流模式和开放互通的物流服务平台,提高河北省港口的服务能力和竞争力。加快实施矿山环境恢复、流域治理、近岸海域水质改善等重大科技示范工程,采用先进的技术和信息管理手段,对北戴河区、唐山国际旅游岛、渤海新区岸边环境进行动态监测和综合治理,为把河北沿海地区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旅游目的地提供支撑。围绕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重点建设秦皇岛服务外包基地和唐山数据与呼叫服务外包基地,积极推进秦皇岛开发区数据产业基地、秦皇岛软件产业基地信息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加快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应用。

(二)发展壮大创新创业平台,增强产业科技服务能力。围绕培育重点园区和吸引产业快速聚集,积极打造创新创业平台,推动创新要素向园区集中、向产业转移。

1、加快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依托具有优秀创新团队、较强工程试验条件和产业化能力的骨干企业,加快建设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着力提升渤海新区橡塑模具、曹妃甸新区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和电动车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水平,推进钢铁可循环流程技术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壮大,在产业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团队培养方面起到排头兵作用。巩固提升唐山钢铁、唐山绿色智能交通、秦皇岛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水平,围绕临港产业发展,加快建设一批新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到2017年,沿海地区建成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50家,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10家。

2、大力培育科技创业服务平台。积极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进一步提升唐山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沧州市科技创业中心、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功能,支持促进唐山百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秦皇岛市海港区光伏企业孵化中心等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提档升级,培育、新建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加强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支持唐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秦皇岛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黄骅市模具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发展,提升发展唐山市丰南区生产力促进中心、沧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省级生产力促进中心,新建一批省级以上生产力促进中心。到2017年,沿海地区建设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10家。

3、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快建设提升一批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唐山国家级高新区以创新引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创新产业组织和发展模式,集聚创新要素,发展高端产业,成为沿海地区自主创新的主阵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龙头。沧州、唐山开平、曹妃甸和迁安等省级高新区要以承载聚集、打造产业集群和产业链为目标,优化发展环境,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吸纳承接能力,提高产业聚集度,培育一批优势突出的产业集群,成为沿海地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骨干力量。积极推动沧州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支持渤海新区、北戴河新区规划新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为沿海地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新兴力量。到2017年,省级以上高新区达到7个。

4、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重点支持唐山高速动车组、唐山材料、唐山焊接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积极推进唐山南堡盐化工、沧州管道装备、秦皇岛数据产业等省级区域特色产业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地创新创业体系建设,强化政策支持与引导,加速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推进专业化分工协作,完善配套和服务功能,努力打造形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产业链比较完善、龙头企业主导、创新能力突出、辐射带动作用强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创新型产业集群。

(三)扩大科技开放合作,促进高端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借鉴国内外沿海开发开放成功经验,以开放促创新,以创新促发展,在科技开放合作上取得新突破。

1、着力推动国内科技合作。积极对接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围绕支持沿海发展重点引进研发机构,联合开展重大项目攻关,承接高端产业转移,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创新人才团队。支持中科院唐山高新技术研究与转化中心和中科院交叉科学中心唐山科学研究院建设,重点依托中科院微生物所、电工所、植物所、生态中心等6个研究机构联合共建生态冶金、功能陶瓷材料、酶工程、新能源电器等重点实验室。支持秦皇岛市与海淀区、中关村、中科院等科研院所在联建研发机构,积极推进北京大学(秦皇岛)科技产业园、秦皇岛(中科院)数据产业研发基地建设,开展科研成果研发、引进和孵化以及人才交流方面进行战略合作。依托唐山高新技术开发区、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鼓励沿海地区与天津滨海新区在技术研发合作、人才交流培养、共建国际产业转移承接平台等方面先行先试,加快与天津滨海新区共筑沿海高新技术产业带的进程。支持沧州高新区与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大学、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等京津高校、科研单位开展合作,联合共建国家大学科技园,引进应用更多科技成果。

2、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不断完善科技园区环境,吸引一批世界500强企业入驻园区,设立研发机构和创业基地。支持燕山大学和沧州华斯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各类国际科技交流平台,组织有关企业、单位开展对外科技合作,组织实施一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培育一批承接海外转移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加快建设中日韩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搭建中日韩科技合作平台,加强与日韩在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和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合作。

3、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引导作用,围绕国家重大科技专项、863计划、973计划以及京津国家院所校重大科技成果,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促进科技成果在沿海地区的转化。支持海水综合利用、太阳能集热管应用、精细化工、电动汽车、农业生物等领域中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汽车用锂动力电池、车载充电机、海水提钾、DSD酸清洁生产等产业发展的产业化、高端化。

4、加快建设区域性科技成果转化合作基地。围绕沿海地区传统优势产业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加强与京津转制院所、高科技企业的合作,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合作基地,重点支持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海洋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态工业示范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快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发展的态势。

5、完善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在沿海三市建立完善区域技术交易信息平台和创新驿站网络,促进沿海地区产业、企业技术需求与我省、京津优势科技资源、创新成果有效对接。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功能,加快生产力促进中心、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促进创新资源共享,强化公共技术服务,引领科技型企业集群化发展。支持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发展一批技术交易服务机构,完善唐山市环渤海知识产权市场交易功能,为加快专利成果转化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进全国科技展览中心建设,支持秦皇岛市定期举办国家级科技成果展,打造北方科技成果集散地和技术转移聚集区,加速科技成果在沿海地区的转化。

(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推进产学研结合。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机制,是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有利保障,沿海地区要率先走在全省前列。

1、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支持企业创新的有关鼓励政策,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认定力度。依托资本市场,选择、支持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作用强、具有核心竞争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上市融资。推动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建设,支持一批具备条件的企业积极创建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到2017年,沿海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0家以上,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和试点企业达到70家,其中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和试点企业达到10家。

2、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省政府关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目标分解任务,沿海地区要加快实施科技型“小巨人”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等工程,围绕新产品研发、品牌培育、研发机构建设、提升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等,实施一企一策,加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风险投资、中小型科技企业创新资金等的支持力度,引导鼓励民间资本创办或参股科技投资创业机构。大力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加快建设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到2017年,沿海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8400家,其中规模以上的企业达到560家。

3、引导和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按照“有专职技术人员、有固定场所、有研发经费、有科研设备、有具体研发方向”的要求,推动企业建设研发机构,重点鼓励支持大中型工业企业建立各类创新平台,支持沿海地区有条件的企业并购海外研发机构或在海外、京津等创新资源丰富地区建立企业研发机构。

4、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加大企业对创新成果获取知识产权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强商标、品牌和标准化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申请认定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提升重点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加快科技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形成、保护,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选择一批具有较大市场潜力、高效益、高质量的发明专利技术,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专利权质押贷款融资,加快专利技术产业化,重点扶持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创造潜力的中小企业。

5、推动产学研联合协同创新。要积极探索建立产学研合作多种模式,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更多地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支持和服务,与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技术依托关系,引导产学研协力合作,同频共振协同创新。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吸纳企业参与政府重大科技项目,产业目标明确的重大科技项目由有条件的企业牵头组织实施。

(五)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为科技创新提供智力支持。要通过完善人才引进培养机制,构建“人才特区”,大力吸引京津等高端人才到沿海地区创新创业。

1、加快引进高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围绕国家“千人计划”、“特支计划”和省“百人计划”,抓好重点引智工程,建设一批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园、院士工作站,为优秀人才提供良好创新环境,促进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向沿海地区聚集。充分利用河北省院士联谊会平台,加强与“两院”院士合作,围绕沿海发展达成更多科技合作项目,为人才引进与培养提供合作基础。实施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引培计划,引进培养一批海归团队、一批国内一流创新团队和一批科技领军人才。

2、培育建设创新团队。围绕沿海地区率先发展的科技需求,建立项目、基地、人才一体化的创新团队建设机制,在组织重大科技项目、建立研发机构、建设创新基地等方面,把创新团队培育作为核心关键和重要指标,重点支持、培养一批在国内有重要影响、行业处于领军地位的创新团队。加大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计划”等向沿海地区的倾斜支持力度,加快培育一批科技领军人才。

3、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加大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支持力度,新建一批创新创业基地,鼓励科技人员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到沿海地区开展成果转化、技术服务、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坚持不为所有、但为所用原则,多途径、多方式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尤其是广泛吸引京津科技人员前来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四、主要推进措施

加快推进沿海地区科技创新,是全省科技发展的重点任务,要上下互通联动、共同配合、形成合力。

(一)加强组织协调和领导。省科技厅将加大统筹协调和工作调度力度,加强沿海地区科技率先发展的研究部署,在项目、资金和有关政策措施上给予倾斜支持。沿海三市科技管理部门要结合区域实际和发展需要,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创新工作方式,以超常规的思路、超常规的举措、超常规的力度,积极推进沿海地区科技创新发展率先突破。

(二)着力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水平。省级科技资金将优先支持沿海地区科技创新,并组织谋划一批具有创新优势的重大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省级在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园区基地建设、创新平台培育等方面,均实行与承担单位研发投入挂钩制度,鼓励沿海各地和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资创新创业,引导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各地要制定有关鼓励政策,增强科技研发投入能力。

(三)营造科技创新良好环境。要强化政府政策引导和综合服务职能,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有利于调动各类创新主体创新创业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体制创新的政策措施。要认真贯彻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减税、企业创新设备加速折旧等优惠政策,充分调动企业创新积极性。要鼓励推广企业专利质押贷款、融资担保、创业投资、科技保险等金融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要健全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的机制,完善和落实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为股权、期权等政策,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合理挂钩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激发广大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四)加大工作考核和监测力度。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根据沿海地区重点科技工作,科学制定任务目标,强化责任管理,定期督促检查,确保科技创新实现预期目标。要完善科技创新绩效评价考核办法,加大绩效考核力度,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率,提高项目实施质量。要建立沿海地区科技进步监测体系,动态公布监测结果,营造科技创新驱动沿海地区科学发展的良好氛围。

延伸阅读

北京市门牌、楼牌管理暂行办法

澳门特区筹委会关于澳门特区第一届政府有关机构和主要官员职位设置的意见

关于印发遵义市旅游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