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移动式生活垃圾压缩站试运行方案的通知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移动式生活垃圾压缩站试运行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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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8-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移动式生活垃圾压缩站试运行方案的通知
黑市政办字〔2012〕69号
爱辉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2〕3号)精神,我市改革传统垃圾归集清运方式,第一批5座移动式生活垃圾压缩站将于2012年8月15日启动试运营。为切实加强压缩站服务区域内生活垃圾归集、运输管理,全面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我市研究制定了《移动式生活垃圾压缩站试运行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设置专职管护人员,加强垃圾压缩站日常管护。加大生活垃圾归集投入,配备专职生活垃圾归集人员及转运设备,实现密闭运输。建立责任人联系制度,互通工作情况。规范垃圾倾倒和转运工作,加大违章现象查处力度。广泛宣传移动式生活垃圾压缩站使用方式和节能环保等特点,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管理的浓厚氛围。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移动式生活垃圾压缩站试运行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生活垃圾管理,规范移动式生活垃圾压缩站服务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归集和运输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生活垃圾压缩站日常管护及垃圾清运
1、加强生活垃圾清运。由黑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坚持“箱满即运”原则,建立责任领导、管护人员和驾驶员联系制度,保证生活垃圾10分钟内清运完毕。
责任单位:黑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责任领导:杜伟
责任人:王利峰张耀高明
完成时限:全年
2、加强作业全时段管理。由黑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严格按照夏季“早五晚九”16小时和冬季“早六晚八”14小时全时段开放使用,管护人员配合市城区街道、物业、保洁公司等垃圾收集人员将生活垃圾规范入箱。
责任单位:黑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责任领导:杜伟
责任人:王利峰张耀高明
完成时限:全年
3、加强管护经费使用。由黑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测算移动垃圾压缩站试运行费用,包括电费、人工费、维护费、水费、运输成本等,及时上报市财政追加年度预算。
责任单位:黑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责任领导:杜伟
责任人:王利峰张耀高明
完成时限:2012年9月15日前
4、加强管理人员培训。由黑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抽调具有一定机械常识的人员从事日常管护作业;抽调一至两名维修车间人员,全面学习机械及电脑知识,兼职负责日常维护工作;抽调驾驶技术好、责任心强的成熟驾驶员,经生产厂家岗前培训后上岗工作。
责任单位:黑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责任领导:杜伟
责任人:王利峰张耀高明
完成时限:2012年8月15日前
(二)生活垃圾归集
1、街道办事处负责新建生活垃圾压缩站服务半径内所辖居民生活垃圾的归集。生活垃圾归集人员应按照垃圾压缩站开放时间要求,将除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医疗垃圾外的生活垃圾规范运至辖区压缩站。
责任单位:爱辉区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徐峪
责任人员:何妍王媛侯兴军冯亮
完成时限:全年
2、物业公司负责新建生活垃圾压缩站服务半径内所辖居民生活垃圾的归集。生活垃圾归集人员应按照垃圾压缩站开放时间要求,将除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医疗垃圾外的生活垃圾规范运至辖区压缩站。
责任单位:市房产局
责任领导:赵千里
责任人:陈立国
完成时限:全年
3、自管小区负责新建生活垃圾压缩站服务半径内居民生活垃圾的归集。生活垃圾归集人员应按照垃圾压缩站开放时间要求,将除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医疗垃圾外的生活垃圾规范运至辖区压缩站。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何妍王媛侯兴军冯亮
完成时限:全年
4、新建生活垃圾压缩站服务半径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大型商服场所负责本区域内生活垃圾的归集。生活垃圾归集人员应按照垃圾压缩站开放时间要求,将除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医疗垃圾外的生活垃圾规范运至辖区压缩站。
责任单位:各辖区城管执法大队
责任领导:魏景辉
责任人:各辖区大队大队长
完成时限:全年
5、市区街路清扫保洁公司负责临街商服生活垃圾的归集。生活垃圾归集人员应按照垃圾压缩站开放时间要求,将除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医疗垃圾外的生活垃圾规范运至辖区压缩站。
责任单位:黑河市兴旺保洁公司黑河市兴盛保洁公司
责任领导:杜伟
责任人:刘海文赵卓威
完成时限:全年
(三)散倒垃圾规范
1、由以上各环境卫生责任单位负责,及时将生活垃圾压缩站点设置及垃圾箱房撤销情况通知本部门生活垃圾归集人员,并对生活垃圾归集人员工作实施监督。
责任单位:爱辉区人民政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房产局
完成时限:2012年8月15日前
2、由各辖区城管执法大队负责,及时将生活垃圾压缩站点设置及垃圾箱房撤销情况通知新建生活垃圾压缩站服务半径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大型商服场所,并对以上单位生活垃圾归集情况实施监督。
责任单位:各城管执法大队
责任领导:魏景辉
责任人:各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
完成时限:全年
3、由各辖区城管执法大队负责,对已撤销垃圾箱房的散倒垃圾进行规范,并引导各单位生活垃圾归集人员及临街门市将生活垃圾运送至邻近压缩站点。
责任单位:各城管执法大队
责任领导:魏景辉
责任人:各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
完成时限:全年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移动式生活垃圾压缩站试运行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试运行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瑾忠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副组长:赵千里市房产局副局长
杜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徐峪爱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员:陈立国何妍王媛侯兴军冯亮王利峰赵海峰各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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